刑事案件可以撤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1:51:17 333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可以撤诉吗?

1、一审中的撤诉

公诉案件、自诉案件的撤诉,必须在宣判前申请。

公诉案件审查:发现无罪的,准许撤诉;如果有罪,不允许撤诉。

自诉案件审查:撤诉的自愿性。

如果有新的事实、证据材料,可以再起诉。

2、自诉中的按撤诉处理

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

3、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撤诉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4、二审上诉的撤回

上诉期限内撤回上诉: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法院应当准许。

上诉期满后撤回上诉: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5、二审抗诉的撤回

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法院不再向上一级法院移送案件。

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在抗诉期满后第二审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法院和当事人。

6、上诉、抗诉撤回后的裁判生效

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

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裁定书送达上诉人或者抗诉机关之日起生效。

7、二审中的按撤诉处理

抗诉案件,检察院接到开庭通知后不派员出庭,且未说明理由的,法院可以裁定按检察院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第一审法院和当事人。

8、再审中申诉和抗诉的撤回

再审抗诉的撤回:法院审理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检察院接到出庭通知后不派员出庭且未说明理由的,可以裁定按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诉讼参与人。

申诉的撤回:法院审理申诉人申诉的再审案件,申诉人在再审期间撤回申诉的,应当裁定准许;申诉人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按撤回申诉处理,但申诉人不是原审当事人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1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7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二、收到传票后可以撤诉吗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对于民事案件原告收到开庭传票后是可以撤回起诉的。对于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三、职务侵占可以撤诉吗

职务侵占罪是公诉案件,已经立案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撤诉只可以解决其附带民事赔偿问题,私下达成和解协议,有受害方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是指刑法第271条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如下:

(一)主体要件不同。

二者虽均为特殊主体,但前罪主体是财物代为保管人;后罪主体则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除外。

(二)危害行为不同。

前者危害行为是复行为,含非法占为己有及拒不退还二行为要素,其中非法占为己有是指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即侵吞,而不是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的一切行为。后罪危害行为则含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诸多行为类型,如侵吞、窃取、骗取等。

(三)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同。

前罪行为人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抑或行为人根本就未有任何职务;后罪行为人却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若某公司员工甲在日常生活中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则只能构成侵占罪。

四、诈骗可以撤诉吗?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能否撤诉取决于刑事案件的性质:如果是自诉案件,被告可以撤诉;但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告不能撤诉,因为公诉案件是各级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只要构成犯罪,即使受害者申请撤诉,公安局也会立案侦查,依法查处。对此类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有错误立案程序刑事案件法院可以立案撤案吗
    撤销案件的时间节点应当是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特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处理的犯罪,没有没有告诉或者撤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基于上述规定,程序错误不能撤回,应继续调查或审理。刑事诉讼立案程序有哪些(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自己发现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立案程
    2023-08-18
    9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审后上诉可以撤诉吗,上诉后会加重刑罚吗
    一、刑事案件一审后上诉可以撤诉吗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1、经审查认为,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2、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二、上诉后会加重刑罚吗《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意思是如果只是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就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
    2023-06-17
    47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上诉是否可撤回?
    刑事案件上诉之后一般是可以申请撤回的。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刑事案件如何上诉(一)上诉的条件1、必须具有主体资格。也就是说您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才能提出上诉。2、只有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才能上诉,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能提起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共有三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管辖异议的裁定。3、提出上诉必须是在法律规定期间内。(二)上诉期限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上诉期限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尾部都有明确告知。刑事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期限都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
    2023-07-06
    414人看过
  • 什么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一、什么是公诉案件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二、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公诉案件不能撤诉。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
    2023-03-19
    487人看过
  • 刑事立案后是否可以撤案,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
    一、刑事立案后是否可以撤案1、刑事立案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
    2023-06-20
    47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吗要有什么条件吗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属于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属于公诉案件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撤销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属于自诉案件;(七)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立案后还能调解吗刑事立案后并不是都可以和解。当事人和解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2)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3)被害人自愿和解。需要指出的是,刑事和解必须是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能进行刑事和解。对于渎职犯罪不适用刑事和解制度。主要对公职人员从严要求和严格处理的现实考量。《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2023-07-27
    106人看过
  • 公诉案件撤诉可以么
    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
    2023-06-18
    386人看过
  • 降刑案件刑事诉讼案件可以书面审理吗
    可以,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二)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三)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四)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意见的;(五)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六)人民法院认为有开庭审理必要的。一、家暴时反抗算正当防卫吗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施暴人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的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应当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
    2023-04-01
    228人看过
  • 寻衅滋事可以自诉刑事案件吗
    刑事案件可以自诉,法律规定可以自诉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几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人民检察院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犯罪嫌疑人的追究刑事责任,且曾经提出控告,但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一、刑事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如下: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2、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3、审查程序不同;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居原告地位。二、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如下: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2、可以自行和解、撤回自诉,但对于
    2023-03-08
    303人看过
  • 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可以吗
    一.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可以吗1.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8至290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二.刑事公诉案件和解程序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
    2023-06-12
    27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在刑警调查过程中,可以撤案和解吗?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诉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一)对刑事和解成功的案件对刑事和解成功的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一步缩短
    2023-02-13
    309人看过
  • 存疑不起诉案件撤案可以吗?
    一、存疑不起诉案件撤案可以吗?完全是可以的;如果有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二、存疑不起诉能否继续适用强制措施实践中有这样的情况,一些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人宣布决定并予以释放后,立即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便于对案件的进一步侦查,便于控制当事人(被不起诉人)。这样做不妥。理由有三:一是这样做没有法律法规乃至司法解释依据。作为执法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法律未规定的权力不得行使,而作为守法者,法无禁止即可为。二是这样做不符合“释放”
    2023-06-03
    34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中原告是否可以撤诉
    对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否可以要求撤诉,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公诉案件被害人不能撤诉,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法院可以调解自诉案件;自诉人可以在宣告判决前与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如果是公诉案件,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不得决定是否追究责任。法院认为,检察院公诉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可以建议或者检察院自行撤诉。当然,如果被害人理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害人作为原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可以撤诉民事部分。公诉案件,自诉案件的撤诉,必须在宣判前申请。自诉人经过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应当裁定撤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依法撤诉。劳动仲裁原告撤诉后怎样裁决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
    2023-08-18
    489人看过
  • 刑事案件起诉撤销的可行性
    刑事案件能撤案,但需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法院受理被害人自诉的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行为只是侵犯了自诉人的个人利益。对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的犯罪,个人不能起诉;2、被告涉嫌的罪名属于轻微犯罪,最高刑期在三年以下。有可能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犯罪个人不能起诉;3、起诉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不需要警方侦查;4、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检察院已经起诉或者准备起诉的,个人不能起诉。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一般有三个: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在管辖范围内。综上所述,刑事案件能撤案,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情形。法院受理被害人自诉的案件,需要具备法定
    2023-07-01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是否可以撤诉刑事自诉案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3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当事人自愿撤诉之后,如果是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如果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当事人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可以对上诉案件提起抗诉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5
      可以。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
    • 刑事案件起诉被告人撤回上诉可以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许撤回上诉。
    • 2023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撤诉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0
      刑事自诉可以撤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 这个刑事案件撤回上诉裁定可以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