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是否能在审判前作为减刑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9:35:40 249 人看过

减刑是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是在服刑过程中进行的一种活动。在审判之前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可以减刑。

所谓立功表现是指下列情形:

1、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较多的一般罪行,经查证属实的;

2、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破获其他案件的;

3、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分子的。

案件审判前会通知原告吗

原告起诉的时候就能知道开庭时间了,不想要法院额外通知。法院会通知被告,而且是书面通知,法院一定会给被告送达民事裁定书的。

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必须书面申请并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原告被告双方均会收到法院的“撤诉裁定书”。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以上规定,原告撤诉要经过法院批准,是否通知被告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在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被告原告撤诉,无法电话联系到被告的情况下,要及时用邮寄方式送达,将裁定准许撤诉书邮寄给被告。

《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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