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确认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40:18 167 人看过

[案由]

申诉人:某铁路工程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某,系某铁路工程总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某,系某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全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吴菜,系某湖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被诉人:李某,男,汉族,系某铁路工程总公司招待所临时工

委托代理人:何某,系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1997年7月28日,申诉人某铁路工程总公司以被诉人非因工负伤后,拒绝配合医疗延误医治,又拒绝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进行必要的处理,申诉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责令被诉人返还其非因工负伤后不应由申诉人垫压的医药费、护理费用;被诉人偿还申诉人借款4700元;被诉人承担损坏申诉人财产费用;终止与被诉人的事实;由被诉人承担本案一切仲裁费用。

[调查核实情况]

1992年9月,申诉人某招待所录用被诉人作临时工,负责招待所水电维修和烧钢炉,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1996年5月1日22时30分左右,被诉人利用上班时间去洗澡,不慎摔伤,事发后,被诉人未立即通知招待所负责人,只是自行回家作简单处理,同年5月8日招待所有关负责人上门看望,并组织献爱心捐款1380元结被诉人,1996年7月15日,被诉人向申诉人借款去照x光片,诊断结论为:右股骨颈模形骨折(陈旧性)。此后,申诉人按被诉人要求于1996年8月9日送往某医学院住院,次年1月出院,医院意见:经治疗151天,患者要求出院,最后结论为陈旧性右股骨颈骨折(不愈合)。1997年3月7日至5月29日,入某铁路医院继续住院治疗82天后,经某医科大学骨科大会诊,建议"右段关节假体置换"手术,患者不同意,要求出院。两次住院申诉人共支付医疗费用36417.87元。此外,被诉人在摔伤治疗期间,先后从申诉人处借款4100元;中诉人白1996年5月至1997年8月每月支付被诉人300元生活费(1996年8月为200元),1996年8月至1997年8月每月支付被诉人陪护费300元。本案立案受理后省劳动厅于1997年8月1日出具行政确认书,确认被诉人摔伤不能认定为因工负伤,只能作非因工负伤处理。另查:申诉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元,被诉人月平均工资为400元;申诉人用用被诉人后,末为其办理养老、待业保险投保手续。

[分析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费用相关文章
  • 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权对劳动关系作出认定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工伤认定有事能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吗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不可以申请仲裁,但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果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但又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又否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裁决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对于工伤产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个体户不承认劳动关系有什么后果如果个体户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认定
    2023-04-05
    335人看过
  • 未经劳动部门认定的能算工伤吗
    一、未经劳动部门认定的能算工伤吗1、未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来做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3-06-16
    292人看过
  • 工伤认定法定行政机构是那个部门
    工伤认定的法定行政机构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什么时候工作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
    2023-03-21
    357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时限指导
    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没有确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没有确认劳动关系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2023-07-03
    51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认定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需要多久劳动关系认定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认定为劳动关系需要多久认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要多久才可以确定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2023-03-29
    183人看过
  • 工会组织可以为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会组织是否可以为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会组织可以为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会组织”包括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或者是区县的总工会,都可为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没合同也可享受工伤险。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都得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承担责任。企业招用的职工,只要与用人单位有劳动事实,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要为职工承担工伤保险。加班路上出车祸算工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包括一切与机动车发生的事故。突发疾病起算时间细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
    2023-04-17
    298人看过
  • 法律规定由哪个部门确认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一、哪个部门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简单地说,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来确认。二、如何确认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
    2023-04-28
    156人看过
  • 是否可以避免劳动部门进行工伤伤残认定?
    工伤不可以不经过劳动部门直接做伤残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先决条件。工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一般在30日内由用人单位为受伤职工提出工伤鉴定,职工本人或近亲属也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申请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受理后,鉴定结果一般会在60日内作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15日内提出重新进行工伤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
    2023-07-06
    273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权变更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法院不能变更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决定只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变更。那么,在获得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变更工伤认定决定的怎么处理呢?鉴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尚属空白,理论与实务界有以下观点:法院有权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变更。通常情况下,虽然工伤案件以劳动行政部门的确认为前提,但是行政部门的确认只是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一般原则,并非唯一法则。审理中,如果发现当事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因公受伤(或患职业病)、职工自身无过错
    2023-04-21
    373人看过
  • 劳动行政部门制定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属于行政部门,而是属于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行政方面的职权。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2、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一、民工维权途径主要有哪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
    2023-04-11
    477人看过
  • 去劳动部门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
    一、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
    2023-08-17
    114人看过
  • 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电话
    一、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电话劳动部门投诉电话是12333,可以拨打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吴丁亚律师提醒您,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二十四小时人工服务。长途或移动电话拨打需在此号码前加拨长途字冠和区号。通信费标准按信息产业部现行相关规定执行,信息服务费一律免收。各地要对原有的电话咨询服务系统进行整合,尽快使用“12333”号码接入现行咨询服务部门,做到“12333”一个号码对外提供服务。启用“12333”号码后,除个别因工作接续需要,而暂时保留使用的号码外,其他服务号码应停止使用,原使用的各类劳动保障社会服务短号码应交回当地省通信管理局,并及时向社会通告。具体事宜请与当地省通信管理局联系。二、怎么向劳动部门投诉向劳动部门投诉的方式包括:劳动局投诉流程:1.从劳动部门的官网投诉入口进行投诉;2.直接拨打相关劳动部门的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市民热线进行投诉;3.携带
    2023-03-28
    238人看过
  • 劳动行政部门怎么分类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普遍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地域管辖;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不包括乡镇一级。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期限是多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该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即除了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侵权行为超过2年的,没有人举报,也没有再犯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不再查处。《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
    2023-07-23
    407人看过
  • 对《关于明确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使工伤认定权限的请示》的意见函
    新劳社函字[2006]4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来的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县(区)劳动保障行使工伤认定权的请示》(新克政发[2005]48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令第37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04年2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规定,自治区工伤保险实行州、市(地)级统筹,其工伤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按照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统筹层次相同的要求,工伤认定仍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考虑到自治区地域广、交通不便的实际,地(州、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所辖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工伤认定的前期调查、取证等基础性工作,并由其提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建议,报地(州、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上述意见如无不妥,请批复各地、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按此执行。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二
    2023-06-10
    330人看过
  • 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权对劳动关系作出认定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工伤认定有事能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吗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不可以申请仲裁,但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果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但又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又否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裁决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对于工伤产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个体户不承认劳动关系有什么后果如果个体户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认定
    2023-04-05
    335人看过
  • 未经劳动部门认定的能算工伤吗
    一、未经劳动部门认定的能算工伤吗1、未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来做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3-06-16
    292人看过
  • 工伤认定法定行政机构是那个部门
    工伤认定的法定行政机构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什么时候工作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
    2023-03-21
    357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时限指导
    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没有确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没有确认劳动关系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2023-07-03
    51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认定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需要多久劳动关系认定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认定为劳动关系需要多久认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要多久才可以确定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2023-03-29
    183人看过
  • 工会组织可以为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会组织是否可以为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会组织可以为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会组织”包括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或者是区县的总工会,都可为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没合同也可享受工伤险。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都得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承担责任。企业招用的职工,只要与用人单位有劳动事实,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要为职工承担工伤保险。加班路上出车祸算工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包括一切与机动车发生的事故。突发疾病起算时间细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
    2023-04-17
    29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费用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前者是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付的费用,由申诉人提前支付;后者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测试费、差旅费和证人的误工补贴,按实际费用收取。案件处理结束时,受理费和处理费由败诉... 更多>

    #仲裁费用
    相关咨询
    • 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不是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5
      1、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一般不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 2、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3、但劳动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有权查看当事人提交的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 劳动行政部门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30
      劳动部门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比如说工伤认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时效,或者是申请人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的资格或者是不属于劳动相关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等等这些情形,都没办法认定工伤。
    • 劳动者提交工伤认定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4
      劳动者依法提交工伤认定材料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所以,请劳动者耐心等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进行认定。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 进行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工伤认定是省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事情,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 工伤认定中劳动部门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8
      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的请示》收悉。 2.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此复。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