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调解与仲裁时效有什么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21:30:44 98 人看过

调解是由第三方居中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劳动纠纷调解,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给有关调解机构处理,调解机构在查明事实、分清是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说用教育等方法,使争议双方相互谅解,达成协议,及时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仲裁分为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两个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74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劳部发〔1993〕301号)规定,当事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调解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就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比如某职工接到被开除通知书,但对开除处分不服,接到通知之日就是该职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若某职工父母接到该职工单λ寄来的开除通知书、无论其父母是否告知本人,收到通知书之日就是该职工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如果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超过30日当事人未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要注意必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当前企业的时效意识偏低,尤其是对于仲裁时效的意识更是薄弱。劳动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即仲裁时效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超过仲裁时效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实践中由于各方面原因企业丧失仲裁时效的案例不胜ö举:有的企业因根本不知仲裁时效为何物而丧失了时效;有的企业则自认为一直在同员工交涉可导致时效的中断(实际上这并不导致时效的中断)而丧失了时效;有的企业则以不办理退工手续为手段逼迫员工承担Υ约责任,而并δ及时采用仲裁手段,结果逼迫δ成(退工的问题前已述及)反而时效已丧失;有的企业则ä目自信地认为,仲裁时效过了但是诉讼时效还δ过,仲裁不受理仍可诉讼,实际上我国实行"先裁后审,仲裁前置"制度,即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这意ζ着,如果确已丧失了仲裁时效,那么即使进入了诉讼程序,企业也丧失了胜诉权。大量的实例表明,当前企业的时效意识确需增强。

《上海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时间应从申请仲裁的期限中扣除,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调解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仲裁时效的相关问题解析。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期限因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期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暂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以下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
    2023-07-05
    14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期间劳动关系确认有没有时效
    用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确认劳动关系是有效的,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则应当在四十五日内及时结束。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流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
    2023-07-28
    378人看过
  • 怎么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调解工作
    一、怎么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调解工作1.对争议事项展开细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2.调委会主任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会议,简易争议可由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3.应听取双方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提出调解意见,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4.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自觉履行;5.达不成协议,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6.调解过程应制作笔录。二、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吗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因为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1.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4.其他。三、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怎么写的劳动仲裁书申请书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
    2023-11-12
    416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与仲裁时效的关系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与仲裁时效的关系是什么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与仲裁时效的关系是:该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则申请时效不受该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
    2023-09-19
    295人看过
  • 申请仲裁劳动关系自什么时候解除
    一、申请仲裁劳动关系自什么时候解除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是在受到仲裁申请后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会延长仲裁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二、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需要什么资料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3.劳动关系证明;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
    2023-12-07
    409人看过
  • 如何认定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日
    对仲裁时效的考查是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环节。所以,正确理解“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准确认定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日非常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下简称《复函》)(劳办发(1994)257号)规定:《条例》第23条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因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复函》第三款的规定说明:权利
    2023-03-16
    427人看过
  • 劳动关系调解仲裁条件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的调解仲裁程序的规定:1、当事人提出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3、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4、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审理;5、依法作出仲裁裁决;6、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一、劳动仲裁调解后不给钱怎么处理劳动仲裁调解后不给钱,可以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
    2023-04-10
    451人看过
  • 劳动关系起诉的,仲裁可以调解吗
    劳动关系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适用的主体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以下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二、劳动争议仲裁办理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以下受案范围:员工和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三、劳务纠纷可以仲裁吗一、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务纠纷属于劳务关
    2023-03-20
    277人看过
  • 劳动关系确认之诉仲裁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是适用仲裁时效的。确认劳动关系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申请仲裁是有时效的,原则上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还没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不受一年的限制;但是,已经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另外,时效有中断和中止的情形。中断的意思就是说,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只要你提出了起诉,就会从起诉那天起重新计算一年时效。所以只要没解决,你要不停的起诉来保障时效。二、劳动仲裁有合同和没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仲裁有合同和没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仲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持有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材料,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解决纠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
    2023-03-06
    444人看过
  • 亲属关系与劳动仲裁:劳动关系中的仲裁申请规定
    能。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被害人近亲属如何认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
    2023-07-17
    85人看过
  • 劳动关系没有终止仲裁时效有几年
    劳动关系没有终止,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效力期限是多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有效期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
    2023-03-19
    17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劳动关系 临时工
    临时工也称“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一、非全日制用工送报员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1、用工时间短,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2、可以建立多重劳动关系。同一劳动者可以与不同用人单位同事建立多个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在一般劳动合同中,我国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非全日制劳动合
    2023-03-04
    71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劳动调解的辨析
    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调解并非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在调解方面,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而在仲裁方面,组织则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后,还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差异。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调解并非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此外,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在调解方面,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而在仲裁方面,组织则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后,还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差异。 劳动争议调解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仲裁是两种不同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调解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
    2023-08-31
    337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了解相关规定与例外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因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 动 仲 裁 时 效 可 以 中 断 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仲裁时效可以中断。其中,申请人一方提出仲裁申请或者承认对方仲裁裁决,或者对方当事人向仲裁庭提出承认仲裁裁决的书面意见,都可以中断仲裁时效。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或者继承人申请仲裁的,也可以中断仲裁时效。因此,劳动仲裁时效可以中断,但是需要满足特
    2023-09-14
    9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 更多>

    #劳动调解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关系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怎么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仲裁调解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29
      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可以按照劳动者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日期作为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如果劳动者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离的,可以以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者通告的日期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如果是无理由辞退您的话,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建议您还是先去用人单位走正常的辞退程序。
    • 仲裁裁决书有时效吗劳动关系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31
      劳动关系的仲裁书是有执行时效的,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关系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事实清楚是调解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才能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从而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事实不清,不能调解。 2、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如果不自
    • 劳动争议仲裁与法院调解与诉讼之间是什么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3
      劳动仲裁是法院诉讼的前置程序,除非仲裁不予受理或超期未做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