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07:26:54 431 人看过

一、加工承揽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所阐述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加工承揽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主要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必须存在以非法手段,占有了原本应该由其他人替其保管的财物或者因为个人疏忽被遗忘以及被埋藏的物品,而且需要满足非法占有的对象为数额较大的情形;

其次是行为人在得知上述事项后,拒绝归还或者交出这些财产。

至于涉及到加工承揽的问题,倘若承揽人通过非法手段,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者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据为己有,并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或者交出这些财产,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加工承揽合同诉讼时效

关于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限被明确规定为三年。对于已经明确约定了履行期限的承揽合同而言,合同中的履行义务、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方面的请求权自该期限截止之时起算诉讼时效期;倘若尚未对履行期限作出约定或存在着约定不明的情形,则诉讼时效期应从债权人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债务人承诺履行的那一刻开始进行计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向司法机关寻求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设定为三年。若相关法规另有其他特别规定,则以之为准。诉讼时效期是从权利人明确了解到自己的权益遭遇损害及责任人是谁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但请注意,如果自权益受到损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过了二十年后,我国法律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有重大特殊理由,否则人民法院有权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典的第二百七十条中明确规定,侵犯承揽关系中的财产侵吞罪所必需具备的要素包括以下几点:擅自使用不正当的途径占有他人托管、遗失及被埋藏的任何形式的财富资源,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特定标准的严重程度;其次是明知道自己占有了这些物品,却故意不予归还。而那些在承揽合同关系中,通过非法手段占有并拒绝返还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者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且涉案金额同样达到特定标准的严重程度者,也将被视为构成了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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