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于清算能执行追加主管部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4:33:32 239 人看过

一、怠于清算能执行追加主管部门吗

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而致公司财产损失的行为,本质上仍然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还是以承担赔偿责任较为妥当。

清算义务人应当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对清算义务人此种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严格掌握,不能简单地确定为债权人未实现债权的全部,而应当限于清算主体不履行清算义务而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灭失等损失部分。

因为清算义务人所应承担的是一种补偿责任,即首先是恢复公司的责任财产,其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实质可以认为是对公司清偿债务的债务转移过程。

在侵权行为的构成方面,清算义务人的该种侵权行为直接侵害的对象是公司,是直接造成了公司的财产损失,由于原企业法人的财产损失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可能不能实现。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规定来看,代位权的行使不仅要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而且还要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额为限。

二、什么是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三、破产清算的两种途径

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一是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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