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例如,在借款合同中,收款人是第三人,在纠纷中,实际收款人是被告吗??首先,为了便于查明案件事实,实际收款人可以作为证人参加诉讼,证明交付事实。其次,如果借款人有证据证明是实际收款人的委托贷款,或者代表实际收款人借款,实际收款人收到贷款,实际收款人应当是被告。再次,如果借款人否认收到贷款,并声明与实际收款人无关,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借款人应为被告;与此同时,为了查明事实,切实做到案结事,还可以追加实际借款人为第三人提起诉讼。最后,如果实际收款人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利益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实际收款人可以作为第三方申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第三人认为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于双方的诉讼目标,虽然第三人没有独立请求权,但如果案件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因此,当符合条件时,收款人可以作为被告。
辩护人为被告提供哪些帮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
辩护律师必须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在辩护过程为必须自始自终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必须依照事实和法律。律师辩护的侧重点是依法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并对定罪提出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通过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达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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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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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死亡不列为被告人可以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21被告死亡的,不列为被告了。应当列承担其义务的人员为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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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作为被告方的证人,被告方是否可以出庭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1原告不可以作为被告方的证人;原告本人不能出庭的,除非涉及必须本人出庭的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否则可以请律师出庭,而本人不必出庭。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与被告本身就处于对立地位,原告与被告均系案件的当事人,各方具有各自的立场和诉讼目的,否则原告与被告就不会产生争议,也就不会诉到法庭解决争议了。所以原告不能作为被告的证人,再说,原告和证人的诉讼地位也是不同的,二者不能混为一谈。至于原告是否可以不出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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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可以以原告的诉状为证据反驳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7不是把诉状作为证据,而是可以依据原告在诉状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做出反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四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