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违约责任如何界定与追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7 22:40:07 296 人看过

若中介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赔偿损失, 且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应按照中介违约给对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 包括已得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不过, 中介的不可预见损失不需要赔偿。

若中介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赔偿损失,且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照中介违约给对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包括已得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不过,中介的不可预见损失不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 同 中 未 明 确 约 定 赔 偿 损 失 中 介 如 何 赔 偿 ?

根据素材1,合同诈骗的赔偿数额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如果您遭受了合同诈骗,您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在中介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赔偿损失且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照中介违约给对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包括已得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不过,中介的不可预见损失不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诈骗的赔偿数额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你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诈骗相关文章
  • 追尾与被追尾的责任如何界定
    在交通事故中,追尾和被追尾的责任判定是依据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评定的。对于车祸中的追尾事故来说,其责任的认定是基于当事人的行为对所涉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情况,以及过错程度的严重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的。假设在此类交通事故中,前车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引发了后车的撞击行为,即所谓的“追尾”事故,那么前车就必须承担全部的责任。然而,如果后车未能保持适当的安全制动距离,因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突发,那么也就意味着后车将承担此类事故的所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
    2024-07-31
    336人看过
  •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如何界定
    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如何界定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如下界定:1.产生基础。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注意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又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而且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2.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而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3.举证责任。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否则,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但在特殊侵权中,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4.其它。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杭力、合理损耗、债权人的过错。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承运人能证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货物本
    2023-10-03
    264人看过
  • 保密协议违约责任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一、保密协议违约责任如何追究法律责任关于违反保密协议所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民事责任,企业有权利要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员工就其违约或侵权行为对企业所造成的实际损害进行赔偿;其次是行政责任,即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强制制止违法行为,并可在具体情形下决定是否予以罚款,罚款金额上限为人民币一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最后是刑事责任,若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达到了严重程度,则可能触犯我国《刑法》中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相关条款。至于保密协议的重要性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通过签订保密协议,能够有效防止劳动者将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知识产权等重要保密信息对外泄露,从而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第二,在劳动者遵守保密协议约定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实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第三,签订保密协议有助于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第四
    2024-07-29
    399人看过
  • 工程竣工后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1、有关规定当事人在适用建设工程示范文本时,在处理总承包合同第三十五条违约条款时,未按要求在专用条款中对逾期竣工罚款作出具体规定,造成合同中对逾期竣工责任约定不清。应适用相关法律来处理这种情况。第七章有一系列相应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可以解除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第十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建设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建设工程竣工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办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然而,很难掌握损失计算的标准实践。在处理时,当事人可以自行证明损失,也可以要求按利息计算。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了三个具体的利息处理起始标准,即:(一)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以交付日为准;(二)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为准;(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算的,以起诉之日为准。我认为
    2023-05-07
    492人看过
  • 公司被吊销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一、公司被吊销如何追究违约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就会构成违约,违约责任属于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法中报债权,从而主张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不注销营业执照会有什么后果公司营业执照不注销可能会造成的后果有:1、不注销的营业执照可能会被吊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随之消亡,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2、若公司营业执照一年不审,工商局就会自动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将公司法人和股东列为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能担任企业
    2023-05-18
    183人看过
  • 只有认购书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一、只有认购书如何追究违约责任签订认购书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构成违约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承担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
    2023-04-20
    246人看过
  • 成功购房的秘诀:如何追究中介责任?
    购房遇到以下情况可以追究中介责任:1、中介公司虚构社保证明,规避限购令;2、未提示买房的特殊交易风险;3、未履行提醒相关事项的义务,未履行提示义务的;4、唆使当事人签订购房合同的财产不合格。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赔偿金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遇到延期交房购房者如何维权1、保留证据想要确定开发商是否延期交房,购房者就要看清楚合同规定。很多开发商会在日期上大做文章,购房者要确认的是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必须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否则不容易维权。另外购房者还应该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各类证件,毕竟证件在手无论是协商还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都能掌握主动权。2、要求赔付违约金购房者遇到延期交房要看清如果开发商违约,是要赔付违约金的,具体内容可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购房者还可以事实为依据要求开发商承担损失。3、注意诉讼时效开发商违约之后,购房
    2023-07-05
    387人看过
  •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及法院是否追究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当有如下约定:1.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的:直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2.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了按照合同的日期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的,可以在合同中应约定违约金。二、法院是否追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法院是会追究逾期交房方的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构成合同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三、逾期交房
    2023-04-10
    133人看过
  • 如何起诉中介公司违约责任
    一、如何起诉中介公司违约责任守约方需要符合起诉条件,向人民法院提供起诉状,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受理原告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违约损害赔偿
    2023-06-17
    397人看过
  • 房屋转租过程中,违约责任如何界定
    关于出租方的违约条件分为以下几点:首先,如果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向承租方递交房屋以及其附属设施供其使用,则必须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若由于此种行为给承租方带来了实际经济损失,那么出租方还需承担进一步的赔偿责任。其次,在房屋以及其附属设施交付至承租方手中后,若发现存在不符合同约定标准,亦或者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没有依照合同条款执行,而使该物业对承租方的日常和安全使用构成潜在威胁,此时,出租方需要负责对设施进行修复整改;同时,承租方有权利要求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就已产生的经济损失提出赔偿要求。最后,当出租方在出售或转让要租赁出去的房屋时,如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确保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或优先租赁权,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后是承租方的违约责任:首先,如果承租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支付租金(私人房产租赁此期限为六个月),除了须缴纳所欠租金之外,还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其次,对于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
    2024-08-18
    454人看过
  • 工程逾期竣工违约责任如何追究
    一、相关条例当事人在适用《建设工程示范文本》时,对通用第35条违约条款具体处理时,没有按要求在专用条款中对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做具体约定,造成合同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对此种情况的处理,应当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中的第七章违约责任对此有一系列相应规定。二、有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第8条发包人的解除权对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第10条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原则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是损失计算的标准实践较难掌握,处理时可以由当事人自行举证证明损失的大小,也可以要求按利息计算。《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了三种具体的处理利息起算标准,分别是(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
    2023-04-14
    134人看过
  • 甲方拖欠工期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拖欠工期的,乙方可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承担。产生纠纷的,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八百零一条【施工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工程索赔的步骤(一)提出索赔要
    2023-03-24
    230人看过
  • 如何追究无权代理人的违约责任
    无权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相对人不追认,造成代理无效的,受害人可以向无权代理人主张违约责任,如果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
    2023-03-28
    451人看过
  • 违约金该如何追究劳动者的责任
    一、违约金该如何追究劳动者的责任违约金追究劳动者的责任: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确定。二、劳动合同违约金多久仲裁有效劳动合同违约金一年内仲裁有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劳动合同违约金仲裁流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
    2023-08-12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诈骗也属于诈骗罪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了定罪数额,只有数额达到较大(3000元以上)才成立诈骗罪,法院才会定罪处罚,诈骗数额有三个标准,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 更多>

    #合同诈骗
    相关咨询
    • 购房中介中介如何追究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4
      如果中介不履行如实报告的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受托人权利受到损害,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
    • 2022年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2
      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在实务中,确定合同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延伸】 问:因不可抗力违约能免除违约责任吗? 答: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
    • 二手房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28
      二手房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如何追究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7
      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购房者造成了损失,购房者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2、因中介的过错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购房者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
    •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