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的认定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02:46 307 人看过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出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如某汽车驾驶员见前面有几个人在公路上慢慢行走,驾驶员预见到快速行驶可能脍发生交通事故而放慢车速,当车行驶到在路上行走的几个人身边时,其中一人突然冲向汽车自杀,驾驶员刹车不及造成死亡,驾驶员对死亡人的行为是无法预见也是可预见的,这就是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造成损害结果,但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如果意外事故认定为犯罪,则堕入客观归罪,有悖于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的刑法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意外事件相关文章
  • 法律意外事件的规定有哪些
    (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2)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3)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根据《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就是刑法理论上的意外事件。所谓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指行为由于遇到不可抗拒的力量,无法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这种不可抗力的来源有的来自于自然界,有的来自于他人的行为或本人的生理障碍。一、认定过失犯罪的相关内容是什么?1、在认定和处理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时,应当注意区分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以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的根本区别是:前者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即行为人由于主观上疏忽大意,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而后者是由于客观上不可抗拒
    2023-06-28
    87人看过
  • 外观专利侵权的认定有什么条件
    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条件: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
    2023-04-17
    109人看过
  • 事实收养认定的条件之被收养人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年龄未满14周岁;(2)生父母双亡的孤儿、或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儿、或者是生父母虽在,但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其中,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儿童;弃婴、弃儿是指被父母遗弃,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因伤、病、残或经济困难以及客观条件不许可等原因,无力抚养的孩子。一、事实收养应具备哪些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
    2023-04-06
    347人看过
  • 流质条款的认定条件
    一、流质条款的认定条件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预先约定。订立抵押(质押,下同)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二、质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1、以存货质押的,应具备产品有市场、有销路、有保管质物的仓储条件。2、以汇票、本票质押的,应有出质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3、以凭证式国债质押的,应有出质人出具的所有权无争议、没有挂失或依法止付的,同意提供质押担保的书面承诺文件。4、以仓单质押的,应有仓单或仓单持有凭证以及证明仓单开具人的合法主体资格和仓单项下货物的品名、数量、入库检验、保管期限等事项的书面文件。5、以提单质押的,应有提单或
    2023-05-06
    343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谓规章制度,不仅指上述国家发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并涉及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章、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等,而且还包括那些虽无明文规定,但却反映了生产、科研、设计、施工中安全操作的客观规律并长期为群众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正确的操作习惯与惯例。但是,应逐步将这些操作习惯和惯例条理化、规范化并见诸文字,以便于衡量和检验。违反上述规章制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前提条件。处于不同岗位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往往具有不同的形式。普通职工违反规章制度,主要表现为不服管理,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工艺设计要求,盲目蛮干,或者擅离岗位。技术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主要表现为违背科学原理,对设计、配方等应予论证、检验而不进行论证、检验。生产
    2023-02-21
    219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工伤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1、伤(亡)者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的需先到市卫生防疫站或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确诊)。二、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事项(一)申请人应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如下材料: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8、属地公安部
    2023-03-01
    57人看过
  • 认定低保的条件
    一、认定低保的条件(一)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三)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3、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四)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
    2023-04-25
    84人看过
  • 何谓刑法意义上的意外事件
    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情况就是《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无罪过的意外事件。所谓不能预见的原因,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损害结果不但未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行为时也根本不可能预见。意外事件之所以不认为是犯罪,是由我国《刑法》所坚持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所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其主观上既不存在犯罪的故意,也不存在犯罪的过失,因而缺乏构成犯罪和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不能认定为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一、过失犯罪如何构成的犯罪过失包含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认定疏忽大意的过失,关键在于正确判断能够预见、应当
    2023-06-28
    433人看过
  • 外墙脱落伤害事件责任认定
    外墙脱落砸到人在保修期内的由建筑的建设单位来负责。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由单位承担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外墙脱落属于业主责任吗(—)现在的商品房都有一定的质保期,一般来说在五年之内。如果工程的质量发生了问题,小区的外墙出现了脱落,那么就可以由开发商来负责。如果发生了伤人的事故,也应该由开发商来赔偿。(二)如果已经过了质保期,小区的业主都按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也缴纳了维修基金,这时候就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一个小区如果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那么就可以使用维修基金。(三)如果没有交物业管理费,也没有交维修基金,是一些老旧小区,这时候就应该由整栋楼的居
    2023-07-11
    116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条件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一)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一、哪些情况下服刑人员可以监外执行下列情况下服刑人员可以监外执行:(一)服刑人员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服刑人员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服刑人员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2023-03-29
    108人看过
  • 实习期间遭遇意外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王健经好友黄某介绍,到长寿川维某商场生鲜部当水产促销员。他与商场的人达成协议:5月8日至10日为实习期,双方满意就签合同。5月10日上午8时许,黄某在用刀背敲鱼头时,不小心将刀掉在地上,刀反弹后正好伤及旁边王健的脚后跟,造成肌腱断裂。商场派人立即将他送往医院,并垫付医疗费。事后,王健申请工伤,却听说自己只算商场的代聘员工。怎么一出事就变成代聘了?评不上工伤,以后出了问题怎么办?他很担心。商场一负责人说,商场是帮附近一渔场的何老板代聘的王健,王健不是商场的人。渔场何老板承认自己准备聘用王健,并自称是商场水产品供货商。今年5月初,原聘用员工黄某提出辞职,推荐王健接替工作。他答应先让王健实习3天,再签合同。不想,实习期间就出事了。何老板称,按照约定,王健在实习期间没有待遇,也未签劳动合同,不是正式员工,当然评不了工伤。他表示,现在王健最主要的是治疗,赔偿问题要等王健出院协商,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3-07-02
    412人看过
  • 涉外刑事案件怎样认定外国人国籍
    1、涉外刑事案件外国人国籍,通过以下情形确定:(1)、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持用的有效证件确认;(2)、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3)、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七条一、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为(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1、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只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2、具体要求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凡是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裁判必须经我国法院依法审查并予承认后,才能在我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1、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遵守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2、国际公约中的规定与国内法有冲突的适用公约规定,但是对于我国声
    2023-02-20
    87人看过
  • 意外事件如何理解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的特征是:(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2)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3)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能预见是指当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损害结果不但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行为时也根本无法预见。对于意外事件,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巳造成损害结果,但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因此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的要求,法律不认为其是犯罪。意外事件的概念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三是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的原因所引起。不能预见是指当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损害结果不但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行为时也根本无法预
    2023-07-28
    451人看过
  • 意外事件还是故意伤害
    2004年10月1日12时55分左右,某初中午休预备钟打过后,一六班学生许某因班长管理其他同学而插言起哄,时任一六班男生安全管理员及寝室长的杜某进行劝阻,被害人许某不服管教并到杜某跟前用手撕抓杜某,杜某进行还手,两人开始用拳头互相击打对方,杜某左眼被打青肿,许某鼻子被杜某打出血,班长及副班长上前拉架,双方无法近距离对打便用脚互踢对方,杜某用脚踢住被害人许某腹部,许某倒地后昏迷不醒。杜某与同班其他同学将许某即时送往镇卫生院抢救,因抢救无效死亡。在许某抢救期间,校方因考虑到杜某的人身安全让其回校写事情发生经过材料,并在许某死亡后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警到校将正在写材料的杜某抓获。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对杜某应定何罪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害人许某的死亡原因系抑制而死,属猝死的一种,杜某的行为与许某之死虽有因果关系,但其死亡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情况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不应按犯罪处理。
    2023-04-22
    18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意外事件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意外事件,意外事件引起责任的认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意外事件根据《刑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意外事件是行为人免责的理由。但在交通事故认定中对此并未重视。意外事件是指并非由于当事人过错、意想不到的偶然事故。意外事件的认定,通常须具备两个条件: 1、意外事件对于具有交通专业知积的谨慎作业人来说,根据当时的各种客观条件,确实无法预见; 2、意外事件糸当事人为具体行为时,随机偶然发生的。二、意外事件引起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我们先来看一个简单的案例
    • 一般如何认定意外事件1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意外事件一般满足以下的构成要件就可以认定: (一)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二)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三)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 意外事件,是由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非其过错引发的偶然事故。它具有不可预见性,行为人在当时处境下不可能通过合理的注意而预见,完全是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原因而引起的偶然事件,发生概率极低。
    • 医疗意外事件与医疗意外事件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4
      医疗意外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造成了患者死亡、残废或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若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防范的,或者说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医护人员不存在过失,或者是由于患者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症结合突然发生,医护人员不可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情况,我国法律一般规定有过错或有过失才负责任,医疗意外事件承诺常常作为免责事由。在判断医疗意外是否应免除法律责任,必须审查以
    • 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责任怎么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7
      交通意外双方均无责任,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
    • 故意杀人罪的事件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9
      1、注意相关条文对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根据《刑法》第23 8、24 7、24 8、28 9、292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2、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行为人以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时,其行为不仅符合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