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1500元/亩退耕还林还草任务500万亩。其中,退耕还林483万亩,退耕还草17万亩。
总体规划明确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退耕还林补助每亩1500元,其中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改委通过中央预算投资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其中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安排现金680元,国家发改委在中央预算安排种苗种草费120元。中央安排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发放给省人民政府,第一年每亩800元(含苗木造林300元),第三年每亩300元,第五年每亩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发放,第一年每亩500元(含种苗120元),第三年每亩300元。同时,总体规划还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策宣传、检查验收所需资金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上述补助政策,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专项资金24.976亿元,其中现金补助24.796亿元,一次性补助1800万元。(财政部网站)新一轮退耕还林“新”在哪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由“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向“农民自愿,政府引导”转变。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的基础上,中央核定各省总规模,并向全省拨付补助资金。省政府负责退耕还林还草,自主确定对农民的补助标准;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对农民的申请进行登记确认,总结了2014-2020年县级退耕还林还草总规模。在此基础上,由省林业、农业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制定全省实施方案,下发到县。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与财政部门综合平衡后,报省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有关部委。省级实施方案要与防沙、环保等相关规划衔接好,科学论证。
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退耕还林还是退草,种什么样的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规划引导,依靠科技进步,提供技术服务,避免“一刀切”和强行提拔退出。同时,要坚持尊重法律、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宜乔为乔,宜灌为灌,宜草为草。有条件的,可以实行林草结合。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不再受到限制,重点是提高植被覆盖率。不能盲目追求退耕规模和速度。根据规划,到2020年,约有4240万亩合格坡耕地和严重沙化农田实现退耕还林还草。包括:丹江口库区和三峡库区25度以上坡耕地2173万亩,严重沙化耕地1700万亩,15度至25度坡耕地370万亩。
-
退耕还林征收如何补偿
171人看过
-
退耕还林房子怎么补偿
120人看过
-
退耕还林房子要怎样补偿
292人看过
-
退耕还林房子该怎样补偿
417人看过
-
退耕还林房子怎么样补偿
300人看过
-
退耕还林地补偿标准
307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即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基本上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三级。它们的组成及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更多>
-
退耕还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3退耕还林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如下: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国家林业局、农业部等有关部门,下达山西、湖北等十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度退耕还林还草任务500万亩。其中,退耕还林483万亩、退耕还草17万亩。 《总体方案》明确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财政部通过专项资金安
-
退耕还林房屋拆迁时怎样补偿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4退耕还林房屋应当按照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计算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退耕还林征收的耕地补偿费应为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
怎样补偿退耕还林占地退耕还林的土地被征用了,对林木如何补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4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分为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林木的补偿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
退耕还林怎么补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9征地补偿分为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林木的补偿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退耕还林补贴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9退耕还林经济林补助10年,其中后5年减半补助;生态林补助16年,其中后8年减半补助,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中央补助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