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偿债务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0 18:31:15 212 人看过

一、代偿债务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代偿债务的条件要求有:

1.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债务清偿的途径一般有哪些

债权债务清偿的途径一般有: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2.特殊途径。

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3.协商调解。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

4.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

5.判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

三、债务纠纷起诉时效期是多久

债务纠纷起诉时效期是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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