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变更通常为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此外,合同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如情势变更。
(二)合同变更只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合同的主体保持不变。
(三)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关系的全部变更。
(四)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谈不上合同变更;合同已履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消灭,也不可能变更。
(五)合同变更是使合同增加新的内容或改变合同的某些内容。合同变更仅在变更的范围内使合同原有内容消灭,而变更之外的合同内容继续有效。合同的变更一般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只是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
一、如何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一)重大误解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该规定解释了重大误解的合同的基本内容。
1、须有意思表示的成立。重大误解系就意思表示而发生。如果不成立意思表示,则不发生重大误解。因而构成重大误解,必须具备成立的意思表示,欠缺意思表示时,根本不成立意思表示,就不构成重大误解。确认意思表示成立,须依照意思表示成立的一般要件衡量,具备表示内心意愿的效果意思和借之使内心意愿外化的表示行为。
2、意思表示的内容与内心的效果意思须不一致。重大误解的表意人首先应有内心的效果意思之存在,无意识的表示,没有内心的效果意思不成立误解。其次,表意人应将其意思外化为意思表示,没有表示意思而为的行为,偶然客观的有表示的价值者,均为无表示。无表示行为,亦不构成误解。再次,表意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其表示不相一致,即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与内心的效果意思相悖。
3、须表意人不知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而且欠缺认识的原因。重大误解构成的主观要件,即为此。学者认为,重大误解一般是行为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的,即由行为人不注意、不谨慎造成的。但是,应当注意两点:一是过失并非为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重大误解的主观要件是认识的欠缺,形成认识欠缺的原因,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不知。二是过失的程度应当有所限制,即重大过失,超出了重大误解的主观要件范围,不构成重大误解,不产生撤销权。
4、误解须为重大所谓误解重大,是指行为人表达出来的意思与其真实意愿存在着重大差别,并且极大的影响了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具体确定重大误解,要分别当事人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确定误解重大的简洁标准,是表意人因此而受到或者可能受到较大利益损失。
二、合同变更后对于合同效力有什么影响
(一)合同变更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如下:
1、合同变更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基础上的合同的某项或某部分的变化,因而,在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否则发生违约。
2、合同变更原则上只向未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不论是债权人变化,还是债务人变化,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变更的实质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之前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在当事人不变的情况下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的现象。
-
合同变更有哪些类型,合同变更的特征
412人看过
-
合同变更有什么特征?
290人看过
-
合同变更协议中变更事项中合同有什么特征
79人看过
-
解除合同和变更合同有哪些特点
146人看过
-
合同变更有哪些效力,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256人看过
-
法律的规定,合同确有可变更和可撤销特征的,有哪些
111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如何理解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有哪些特征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合同的变更一般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发生改变,或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需要调整现有劳动者的工作内容,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用人单位变更了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用人单位发生了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升职或降职从而发生的劳动报酬、工作职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的改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变
-
合同的变更主要包括哪些特征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31、合同变更通常为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此外,合同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如情势变更。 2、合同变更只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合同的主体保持不变。 3、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关系的全部变更。 4、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谈不上合同变更;合同已履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
合同的变更是什么意思合同变更有哪些特点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9一、什么是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它是指合同在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于实现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二、合同变更有哪些特点:(一)被变更的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变更问题。合同虽然合法,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
-
变更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特征,变更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法律要件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1)条件性。劳动合同不能随意变更,只有当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中一定条款的履行成为不可能、不必要或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情况下,劳动合同才进行变更。 (2)时限性。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进行,劳动合同期满后是不能再变更的。 (3)限定性。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且需要变更的条款应当是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已履行完毕的
-
代表变更合同的特征有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14合同的变更,主要包括下列特征: ①合同变更通常为当事人协商一致或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 ②合同变更只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合同的主体保持不变。 ③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关系的全部变更。 ④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谈不上合同变更;合同已履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消灭,也不可能变更。 ⑤合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