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启动的预示是征收土地公告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9:59:06 176 人看过

农村土地征收实践中,“两公告一登记”这一组合程序的地位如今已深入人心。

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似乎是最先出现的公告。

那么,征地项目的启动真的是从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开始的么?在明律师的结论是清晰的:并不是!

众所周知,征收土地公告是发布在征地项目审查报批后,获得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征地批文之后的具体实施阶段的。

但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就规定了比这早得多的征地工作程序。

换言之,征地项目早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前很久,就已经实际在运作中了。

而实践中,之所以其“批前”程序往往不为人知,根源还是在于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出于各种考虑不愿让公众尤其是被征地农民提早获知相关信息,以在接下来的征地工作中占据时间上的主动权,避免所谓的“麻烦”出现。

而这显然是与征地工作的本质程序性要求,即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相违背的。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在“关于征地工作程序”一项中明确指出,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即征地批文尚未取得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有三件事应当做:

其一,告知农民征地情况,相关权属变动暂停。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实践中,后半截“抢建抢种不予补偿”倒是落实得很好,然而前半截儿的拟征地告知程序却常常是“没见着过”。

试问,没告知,你又是如何认定农户在此阶段的行为属于抢建、抢种呢?显然,这项规定的执行在实践中被打了折扣,成了有选择倾向的落实项目。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晨表示,拟征地告知书,或者叫拟征地公告,应当是征收土地项目开始的真正标志。

简言之,在政府打算征地但还没获得上级的批准之前,农民就有权利获知这一情况,进而提出自己对于补偿安置等各方面的意见,供上级在批准时作为依据。

这项规定存在多年,然而实践中却只有较少的法治环境较好的地方落实了这点,很多地方征地根本没有这项程序,这实在令人感到遗憾。

其二,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无疑,在拟征地阶段就进行确认调查工作,对于被征地农民及早掌握自己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可能面临的补偿状况是有很大好处的。

譬如对于在征地过程中常见的将农村因各种客观原因形成的“无证房”粗暴认定为违建进而不予补偿的情形,若被征地农民能够提早在征地报批前程序阶段就获知这一情况,就有望尽早启动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以更加充分的维护自身的合法补偿权益。

其三,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也就是说,在征地报批前,农民就享有对土地征收工作集中提出意见的权利,而这一权利能否得到落实,关键同样在于拟征地告知工作是否能够落实。

2010年6月,《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9号)再次明确规定了上述“批前三程序”必须得到落实。

其第(十)项规定,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众意见。

征地告知要切实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

被征地农民有异议并提出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组织听证,听取被征地农民众意见。

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也正是基于“批前三程序”的严格落实,《通知》同时规定了“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的内容,以客观上提高征地的工作效率。

对此,在明律师指出有如下几个问题不容忽视:

其一,如果批前程序未落实,那么批后程序就绝对不能简化,否则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保障将实际上处于被“置空”状态。

批后程序由《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这一部门规章明文规定,如出现被肆意“简化”的情形,被征地农民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坚决拒绝办理登记及交地手续。

其二,对于批前程序在实践中落实不利的情况,《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有望予以明文规定,将其以法律的高位阶固定下来,进而实现“先补偿安置,后征地施工”的良性局面。

只不过这一修正案的真正颁布施行还需要等待。

其三,就现阶段而言,上述“申诉权、监督权”本身有虚置的嫌疑。

实践中,该阶段的文件造假现象非常普遍,在征地报批过程中省政府、国务院见到的材料很多都是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人力伪造的。

这一不良现状无疑为日后的征地工作落实埋下了严重的如定时炸弹般的隐患。

事实上,上述“申诉权、监督权”能否行使要看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是否能够自觉依文件要求作出拟征地告知。

如果不告知,农民又该如何“申诉、监督”呢?

总之,广大被征地农民一定要认识清楚这个问题:千万不要以为征地公告是征地项目的开始。

在征地报批前,你已经依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享有许多可以为日后维权奠定基础,甚至将矛盾纠纷提早解决的机会了。

即使《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一时未能施行,相关批前程序的落实也应当加快步伐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什么样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才是合法的,征地批复流程
    一、什么样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才是合法的土地征收公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公告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公告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样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就合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征地批复流程1、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
    2023-06-17
    317人看过
  • 征收土地需要公示吗
    土地所有权
    一、征收土地需要公示吗征收土地需要进行公告。1、需要公告的内容及公告地点(1)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2)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2、进行公告的期限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3、公告的具体实施部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二、征收土地的程序有哪些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征收土地纠纷谁来解决村民土地纠纷可以找村委会、乡镇政府
    2023-06-15
    376人看过
  • 征收土地没有公告算强征土地吗
    政府征地没有发布公告不合法。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没有就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政府征地拆迁的程序有: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6、申领拆迁许可证。7、发布拆迁公告8、拆迁冻结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024-04-30
    416人看过
  • 征地预公告属于征地吗
    法律综合知识
    无效,可以要求判决撤销征收。如果确实政府没有履行这些程序,是确定要撤销征收行为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024-04-23
    488人看过
  • 征收土地预公告有法律效力吗
    1、土地征收预公告一般至少30天后正式征地,一般时间为45天左右;2、征地公告公示到开始征地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土地征收。双方需要签署相应的协议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
    2024-05-22
    454人看过
  • 在农村土地征收预公告多久后正式征地
    一、在农村土地征收预公告多久后正式征地?一般公告时间满30天的会开始征地行为,且征地之前需要先落实征地补偿方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
    2023-06-16
    316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预公告下达多长时间才下征地公告?
    一、征收集体土地预公告下达多长时间才下征地公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征地公告会提前三十日予以公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
    2024-02-04
    492人看过
  •  征地项目启动公告的意义
    根据征地程序即将正式启动,可以得出征地启用公告的定义。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地应当与被征收对象,确定好补偿的问题,并且应当实际补偿到位。根据征地程序即将正式启动,可以得出征地启用公告的定义。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地应当与被征收对象,确定好补偿的问题,并且应当实际补偿到位。 征 地 补 偿 的 相 关 要 求 是 什 么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征地补偿的相关内容有以下规定:1.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
    2023-10-04
    313人看过
  • 征地启动公告什么意思
    征地启用公告是指,征地程序即将正式启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地应当与被征收对象,确定好补偿的问题,并且应当实际补偿到位。一、批前公示是要拆迁了吗批前公告也叫预征地公告、拟征地公告、征地告知,即向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土地征收审批之前,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程序。批前公告的公示方式有在村务公开栏等明显的地方张贴、在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公示、在当地电视台公示、在村内广播宣传等多种方式。且公告中应明确记载被征收人对此次征收的补偿标准以及安置途径等内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二、征地农民还有土地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
    2023-06-21
    299人看过
  • 合法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一、合法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合法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应该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等内容。《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
    2023-06-12
    490人看过
  • 土地征收完毕多久公示
    土地征收公告至少三十日,需要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一、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什么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地的,应当对拟征地的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地范围、土地现状、征地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公告至少30天,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多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二、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流程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1、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一定的征地公告。2、确认征地
    2023-03-25
    284人看过
  • 土地征收在哪里公示是正确的?
    一、土地征收在哪里公示是正确的?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二、国家最新征地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2023-06-16
    196人看过
  • 遇到土地征收,发布征地公告的主体是谁
    一、遇到土地征收,发布征地公告的主体是谁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征收土地获得批准的,征地公告发布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征收公告公告过程中特殊情形的法律效力土地征收过程中,一些被征地农民可能因为举家在外地打工等特殊情形不在家,行政机关在征地范围张贴的土地征收公告或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该农民确实无从知晓,该农民“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日期应当如何确定?其起诉期限应当从何日开始计算?举家外出打工的农民,在离家时有义务向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告知其去向和联系方式。对举家外出打工的农民,其土地、房屋在被征收范围的,在调查摸
    2023-04-27
    268人看过
  • 土地预征收有期限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土地预征收有期限吗土地预征收确实存有期限限制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时,该预公告的时间必须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土地征收程序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使被征地者及相关利益方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征收信息,并做出相应的准备或反馈。二、土地预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土地预征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用土地方案;2.该方案需经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审查并报批;3.市、县人民政府会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进行公告;4.公告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实施;6.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理土地。三、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以
    2024-08-14
    472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土地征收预公告多久后正式征地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3-29
      土地征收预公告一般至少30天后正式征地,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公告公示到开始征地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土地征收。政府征地如下: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2、审查报批;3、方案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7、清理土地。
    • 征地启动公告什么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8
      征地启用公告是指,征地程序即将正式启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地应当与被征收对象,确定好补偿的问题,并且应当实际补偿到位。
    • 发征地预公告的日子?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日子?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6
      第一,查看并保留当地政府公布的拆迁赔偿公告及相关政策文件; 第二,在无达到满意的赔偿方案前,不轻易签订赔偿协议; 第三,对房屋、土地进行拍照,留取证据。根据《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限定:“征搜罗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量支付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等花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花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土地征收后多久公示土地征收后安置人数公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1
      对规划进行公示后什么时候会动迁这问题,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就可以开展动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
    • 预征收土地合法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3-10
      1、违法性 就《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简称《条例》)的规定来看,预征收的这一程序是不符合该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需要经过以下程序:房屋征收决定程序、房屋征收评估程序、房屋征收补偿程序、房屋的搬迁与拆除等四个程序,且这四个过程是有顺序的。 先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再进行房屋征收评估程序,然后才能到房屋征收补偿程序,才能与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