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名誉权受损索赔一万元一审被驳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41:46 308 人看过

认为天涯社区的两篇文章侵犯了其名誉权,职业打假人王A起诉天涯在线,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记者26日获悉,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驳回了王A的诉讼请求。

2009年8月5日,王A在天涯社区发现一篇文章,题为《爆料:打假第一人王A如此贪名图利!》,文中使用了地痞无赖、欺世盗名等字眼。

网友的回帖内容也证实,该文在一定范围内降低了王A的社会评价,对其名誉权造成了损害。

后王A向天涯在线网络公司投诉,天涯在线删除了该侵权文章。

王A说,天涯社区上还有一篇题为《王A敲诈各大品牌,这回轮到威露士》的文章,称王A打假打到今天,异化成了以打假为盈利手段的企业。

2009年9月,王A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天涯在线登报道歉,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和公证费、快递费、交通费等1000余元。

天涯在线则称,该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删除了敲诈一文,并提交了天涯社区数据库查询表予以佐证。王A对该数据库查询表不予认可,但未提交相反的证据予以佐证。

经法院查明,敲诈一文在天涯社区网站确已删除。

法院据此驳回了王A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王A因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

新闻延伸

法院建议天涯加强监管

判决同时,法院在判决书中向天涯在线网络公司提出司法建议。

法院指出,天涯在线网络公司作为在中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BBS网站,有义务和责任通过进一步完善技术过滤及屏蔽手段,完善上网用户信息发布流程,同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事后监管等措施。《法制晚报》供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名誉侵权案索赔50万
    7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歌唱演员屠洪刚诉陈伟娜侵害其名誉权一案,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原告屠洪刚诉称,2004年8月13日,经协议书约定,屠洪刚为被告陈伟娜举办的演出活动演唱三首歌,被告依约定支付了演出费用5万元,并承担了原告往返北京—郑州的机票及食宿。协议履行完四个月后,此案被告突然起诉原告在该场演出中假唱,并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恶意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将双方协议公布,捏造假唱事实,给原告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驳回了陈伟娜的诉讼请求后,被告又故意提起上诉、撤回上诉。陈伟娜的这种以诉讼方式,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公开出版物上捏造事实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来炒作自己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而且被告捏造的假唱事实使原告失去很多演出机会,造成经济损失50
    2023-06-07
    72人看过
  • 称《知音》侵犯名誉权作家毕淑敏索赔40万
    《知音》杂志刊登了篇题为《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文章,北京作协作家毕淑敏认为该文章系假冒自己名义发表,遂将湖北省妇女联合会《知音》杂志社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名誉权侵权案。原告毕淑敏诉称,《知音》杂志2009年第10期(4月上半月版)中刊登的一篇题为《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文章系假冒自己名义发表,文章同时刊发了自己与儿子的合影。毕淑敏指出《知音》杂志社为迎合社会热点话题,假借自己的名义编造、杜撰文章,文中含有大量严重失实的描述,负面评价自己的亲人,导致自己与儿子受到巨大困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原告毕淑敏认为,《知音》杂志社作为一家发行量逾百万份的出版单位,为了自己的商业目的,冒充作家手笔杜撰失实文章,欺骗读者,性质恶劣。为维护自己名誉权,要求《知音》杂志社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40万元
    2023-06-07
    284人看过
  • 男子自称负债41万起诉前妻索月千元抚养费被驳回
    何某仁在2010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后,独自带着女儿生活。4年后,他再次来到法院,以8岁女儿的名义起诉前妻,称自己负债累累,无力抚养女儿,向对方索要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经审理后,8月20日,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对这起抚养费纠纷案进行依法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何某仁的前妻韦某是一名糖厂工人,两人原先生活在来宾市郊的一个小村落。2006年,韦某生了一个女儿,但这颗爱之结晶并没有让他们的婚姻更加美满和谐。2010年,两人婚后积蓄已久的矛盾终于爆发,韦某来到兴宾区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小孩由男方抚养;何某仁补偿韦某1万元后,韦某将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主要指其所分得的双层天地楼的一半金钱价值)折抵小孩的抚养费。之后的4年时间里,韦某再嫁他人,并又生了一个儿子。何某仁则带着女儿来到城里做生意,供女儿读书。今年5月,双方的平静生活打破了,作为法定监护人的何某仁来到兴宾区法院以女儿的
    2023-06-11
    357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诉讼请求被驳回合法吗
    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驳回诉讼请求是你的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维护,是实体问题,通俗说就是作为原告的你没有告赢。驳回诉讼请求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受案后,通过开庭审理,依据查清的法律事实,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一种常见的判决形式。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但是,如果你有新证据,在判决书生效前你可以上诉;在上诉期过后你可以申请再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
    2023-02-28
    433人看过
  • 名誉权受损是什么意思,名誉权受损的惩罚
    1、名誉受损是指遭受到了侮辱,诽谤,隐私被非法泄露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2、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一、辱骂小三的报警一般处理结果是怎样的看具体情形。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人格权情况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广义的人身自由包括哪些内容广义的人身自由包括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人格尊严和公民
    2023-03-24
    126人看过
  • 造成他人名誉受损一般赔偿多少
    名誉侵权一般可能产生两类损害。如果在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情况下,造成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失了,以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如果侵害他人名誉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要根据具体的侵权行为以及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害等因素确定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轻微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损伤的,不同的损伤级别所对应的赔偿数额也是有所差别的,受伤情况越严重,需要赔偿的数额就越高。(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
    2023-02-27
    396人看过
  • 山西省:一网站侵害名誉权,被判赔偿5000元
    在未核实新闻真实性的情况下,山西某网站便转载了某报的一篇新闻稿。为此,该新闻稿中所涉的当事人杨某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将这家网站告上法庭。1月20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一审判令该网站公开向杨某道歉,并赔偿5000元。2004年7月19日11时27分57秒,某网在其网站新闻中心/社会新闻栏目内登载《药铺老板虐妻八年引起公愤遭到百人围殴》一文,该文转载自四川某晚报。网站在转载时注明了来源,但未对该文所涉事实的真实性进行核实。2006年2月,文中所涉当事人电话告知该网站要求对转载新闻稿进行删除,2006年5月又书面提出异议。但在2008年9月9日,四川省某公证处作出公证书,证明2008年8月11日18时05分至19时57分打开网站网页时,涉案新闻稿仍然登载在新闻中心/社会新闻栏目内。另查明,杨某曾于2006年将某晚报社及该文作者诉至四川省某法院,法院于2007年1月30日作出判决,
    2023-06-08
    152人看过
  • 名誉受损可以报警吗,名誉受损怎么赔偿
    名誉受损可以报警,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犯,是可以报警进行处理的,名誉受损的赔偿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要结合各种因素综合计算。一、名誉受损可以报警吗名誉受损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用以下的方式来侵犯公民权利的,情节较轻的会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会被罚款五百元以下;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被拘留五日到十日,还可能被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二、名誉受损怎么赔偿名誉权受损的赔偿:1.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2.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
    2022-09-03
    253人看过
  • 名誉权被侵犯如何索赔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名誉权被侵犯如何索赔名誉权被侵犯,通常指的是被诽谤、被造谣导致自己的名誉受损。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名誉,公开道歉。严重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名誉受损造成的损失。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形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损害赔偿。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对侵害他人名誉权造成的名誉利益损失的重要救济措施,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可以使受害人所受名誉利益损害得到全部恢复或部分恢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徐州律师表示,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
    2023-06-05
    331人看过
  • 放弃30万元名誉损害赔偿要求
    真相终于澄清了,我自己感觉很满意。90岁的国家一级美术师、著名国画家娄师白先生,日前在京就其状告中华书局名誉侵权案双方达成和解一事,做出了这样的表态。据悉,双方将发表联合声明,其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书局因疏于严格审查而出版具有侵权内容的《齐白石辞典》是不恰当的,为此,将于2007年5月前重新印制5000册《齐白石辞典》,辞典内容须经娄师白先生审核。与此相对应的是,娄师白先生放弃3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索赔要求。据娄师白先生的家属告诉记者,2004年10月,中华书局出版了《齐白石辞典》,其中第127页有关娄师白的词条中,出现了娄师白文革中,曾改名娄批白,并声明与老师划清界限,文革后又改名为娄师白的内容。2005年11月,作为齐白石入室弟子的娄师白以侵犯名誉权为由,一纸诉状将中华书局告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上,原告代理人举出大量证据证明娄师白一生从未更名。2006年9月7日,西城区人民法院
    2023-06-08
    400人看过
  • 一司机协商解约后反悔索赔被驳回
    原在北京兆科恒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科公司)任送货司机的张先生离开公司时,与公司达成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并领取了12500元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但此后张先生以12500元并非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Υ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2704元。日前,北京市一中院以“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为由,终审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案件回放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职工领补偿后反悔张先生2006年10月入职兆科公司,2010年5月10日离开。离开公司时,张先生与公司签订了协议书,载明“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兆科公司支付张先生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12500元”。同时协议还写明“兆科公司已经以现金方式在&yml;月发工资时向张先生支付了劳动保险金,劳动保险由张先生自行负责。”双方认可后签字,兆科公司支付了张先生12500元。不久后,张先
    2023-06-10
    500人看过
  • 被媒体称为"商标虫""月球村CEO"维护名誉权被驳
    中国法院网讯北京月球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李XX(曾用名李捷)因不满在中国工商报社刊登的《回眸经典商标大案》一文里被叫作商标虫,将中国工商报社诉至法院,以报社侵犯名誉权为由索赔1万元精神抚慰金。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终审认定中国工商报社在报道中并没有诋毁、诽谤他人的主观目的,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据此驳回了李XX的诉讼请求。2005年2月3日中国工商报社发表了题为《回眸经典商标大案》的文章,文中挑战恶意抢注的PDA风波一节写道:商标虫是本刊最早创造并使用的一个独创性名词,指的是那些在不同类别上恶意抢注他人注册商标或在相同类别上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的人。PDA是人们日常使用的各种掌上电脑的一种通用名称,然而,北京小秘书电子集团的李XX却不顾通用名称不应注册为商标的基本准则,将这一名词注册为自己的商标,使用的商品就是电脑及其配件。不仅如此,在得到商标后,李某竟大打如
    2023-06-08
    259人看过
  • 一审驳回二审驳回的几率大吗
    原告一审败诉二审胜诉的几率如何,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二审胜诉的可能性相对较大。民事案件一审败诉,进而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时,胜诉的概率高不高,主要还是看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有没有问题,还有就是当事人有没有新的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证据。如果二审法院的判决的确有问题,或者当事人提供的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那么当事人二审胜诉的概率就大,否则二审改判的概率微乎其微。一、上诉后,一审判决书是否生效在二审作出裁判前,一审判决不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在法院受理上诉后,原一审判决尚不生效,以后是否生效,要根据二审法院的判决情况来定:1、如果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则一审判决自二审判决送达时即生效。2、如果二审法院进行改判的,则在二审法院送达判决后,一审判决中未被二审判决改判的部分生效,改判部分无效,以二审法院
    2023-06-26
    175人看过
  • 深圳被刺字两少女索赔百万精神损失费被驳回
    刺字少女案再次开庭,被害少女额上伤口基本愈合时隔两个月后,深圳公明刺字少女案昨再次开庭。两被刺字少女当庭提出了逾180万元的索赔,包括1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和50万元的残疾补偿金等。但由于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1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被当场驳回。另据代理律师介绍,目前两被害人额上伤口基本愈合,额头等处的字迹已基本看不出来。由于刑事部分上次开庭时已审理完毕,昨日该案开庭审理的主要是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昨日审理此案的合议庭法官阵容强大,由该院的副院长、刑一庭的副庭长和资深法官组成。受宝安区指派及应两被刺字少女芳芳和甜甜(均为化名)的要求,宝安区司法局为她们提供了两位法律援助律师。开庭时,旁听席上仅有一名宝安区相关工作人员到庭旁听,未见芳芳和甜甜以及她们的家人。芳芳和甜甜的代理律师认为,宋光绪等人用残酷恶劣的手段,造成两人终身落下残疾,并严重地侵害了两人的身心健康。为此,两人提出
    2023-04-25
    141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为遗腹子索赔2万孕妇终审被驳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男友车祸去世后,已怀孕的女子向法院起诉,为腹中胎儿索赔约2万元抚养费。11月26日,市二中院终审驳回了孕妇的诉讼请求。据介绍,去年3月20日19时许,在万州XX,魏某驾驶摩托在公路上行驶,被后面一辆满载煤炭的大货车冲撞,魏某车祸死亡。魏某死前两个月与女友秦某举办了婚礼,未拿结婚证。魏某死亡时,女友已有身孕。此后不久,秦某与魏某的父母将车主告上万州区法院,要求货车方赔偿17万余元,其中包括近2万元的
    • 名誉权侵权诉讼请求被驳回合法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10
      名誉权侵权诉讼请求被驳回是比较常见的司法审理行为,显然是合法的。司法机关在接到诉讼状后,需要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调查取证后才能认定,如果发现名誉权侵犯行为不成立或者不需要通过司法判决的方式进行解决的,可以驳回请求。
    • 名誉权受损是什么意思,名誉权受损的惩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15
      律师解答 名誉权受损的意思是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受到贬低。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再审一审被驳回的途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8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 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一定会被受理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2
      名誉权纠纷再审申请并不是一定会被受理,由于在我国只有少部分的特殊人群才会有名誉权,对于任何的名誉权纠纷,若是人民法院一审结束之后,案件的当事人存在异议,并且还想要提出二审的请求的,此时必须要在提出的诉状之中,明确表明需要再次审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