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07:34:46 293 人看过

一、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以下区别:

1.劳动关系不一样,非全日制用工为劳动关系;

2.劳动报酬计算不一样,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劳务关系可以按约定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如何申报个税流程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个税申报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打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点击主界面的人员信息采集。

2.输入非全日制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其他。

3.返回到系统主界面,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注意:专项扣除信息无需下载。

4.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点击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劳务)后面的填写。

5.进入劳务报酬所得填写界面,点击添加。

6.进入劳务报酬工资填写界面,选择非全日制工人的姓名,输入工资,点击保存。

7.非全日制用工申报个税的时候,可以抵扣800元的扣除费用。

8.点击税款计算,计算非全日制工人的工资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9.核对无误后,点击申报表报送,再点击发送申报就可以了。

三、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一般来说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它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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