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会出现残疾人挂靠的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06:10:19 206 人看过

一、为何会出现残疾人挂靠的劳动关系?

残障人士就业非常困难,有些人无法到合适的企业上班,或者因为身心原因不愿去上班,就选择了一种“挂靠”企业的方式,以此获得一定的收入或者社保。而与此同时,有的企业为了不缴或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节省开支,也采取“假用工”的方式来招收残障人。

企业招收残疾人士,一方面是解决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和文化责任。对于企业来说,在不影响整个企业运转的情况下,招收一些残疾人,是一个企业应该做的。另外一方面,更应该鼓励一些以残疾人为主的企业,比如说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让这样的企业能够得到社会更多的救助。一方面是国家的,一方面是来自社会的一种捐助,给残疾人更多的机会。

补充: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二、残疾人挂靠协议

残疾人挂靠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___年___月。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向甲方提供残疾人员的资料(残疾人第二代残疾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配合甲方向人社分局提供原件验收;

2、由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两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3、其他:无。

三、合作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为甲方的唯一全权使用人;

2、乙方所推荐的残疾人,与甲方非属《劳动合同法》定义的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条款的约定和调整。若因乙方或乙方推荐之残疾人的原因,所产生的任何劳动争议,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

4、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

四、合作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资料和证件;确保资料、证件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料、证件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甲方承担重新办证的全部费用。

2、按协议约定期缴纳两险;

3、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推荐的残疾人资料提供到其他单位使用,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残疾人员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资料、证件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残疾年审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资料、证件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为乙方推荐的残疾人员购买大连地区的两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且公司及个人部分的全额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再向乙方残疾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五、解约、续约:

乙方要求提前解约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约手续。如甲方要求提前解约的,则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合作期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协议期限延续一年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除非协议一方在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签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动延长一年。如出现甲方在终止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再次给乙方推荐的残疾人员投保时则该协议自动重新生效。

六、其他事宜

1、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赔偿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并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2、凡与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友好协商解决,则提区人民法院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挂靠协议范本
    挂靠协议甲方:上海XXX有限公司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因乙方来沪后需享受养老金及医疗保险等退休待遇,特向甲方申请挂靠劳动关系,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挂靠手续,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费用,标准为:元/月,该费用由甲方负担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退休。二、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三、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四、乙方年满60周岁须办理退休手续,甲方尽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之后乙方所有退休待遇均由社保负责,与甲方无涉。鉴于乙方来沪不久,各地政策尚未统一等具体情况,对乙方能否实现享受上海的养老、医疗等退休待遇之目的,甲方并无保证义务。五、乙方在沪联系地址:,电话及手机:。前述信息如
    2023-05-01
    430人看过
  • 劳动关系挂靠协议书如何书写?
    一、劳动关系挂靠协议书如何书写?劳动关系挂靠协议甲方:上海XXX有限公司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因乙方来沪后需享受养老金及医疗保险等退休待遇,特向甲方申请挂靠劳动关系,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挂靠手续,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费用,标准为:元/月,该费用由甲方负担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退休。二、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三、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四、乙方年满60周岁须办理退休手续,甲方尽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之后乙方所有退休待遇均由社保负责,与甲方无涉。鉴于乙方来沪不久,各地政策尚未统一等具体情况,对乙方能否实现享受上海的养老、医疗等退休待遇之目的,甲方并无保证义务。五、乙方
    2024-01-13
    191人看过
  • 劳动关系挂靠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并未构成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所以,过去劳动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虽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所以,过去劳动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但实践中经常有用工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借此来规避其应尽的劳动法义务。为填补这一漏洞,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
    2023-04-05
    455人看过
  • 是挂靠经营,还是劳动关系?
    案情简述:王某原系福建J茶厂员工,于1985年受该茶厂指派到北京从事茶叶经营。后为了多赚钱,王某逐步将业务挂靠到北京F公司,由F公司代其收付货款、开据发票,其向F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J茶厂知晓此事后,认为王某损害J茶厂利益,欲将其调回福建本部。王某自然不愿意离开北京,经与J茶厂、F公司协商一致,于1992年4月,王某调入F公司(调动手续齐全,档案也转入了F公司)。王某调入F公司后,为了业务往来的方便,F公司为王某办理了工作证(职务:业务主任);但王某仍然以F公司代其收付货款、开据发票,其向F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管理费的形式,继续自行开展茶叶经营业务,即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任何改变。一年后,由于王某上交F公司的管理费较少,F公司作出了将王某除名的决定(但F公司无法提供该除名决定已经送达王某的证据)。王某被除名后,与F公司的业务合作仍时断时续。但自始至终,王某未从F公司领取过工资、报酬。199
    2023-04-25
    479人看过
  • 一般挂靠是否有劳动关系?
    一、一般挂靠是否有劳动关系?现在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挂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只要不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合法的。《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常见的挂靠行为有哪些?商业行为——挂靠是指一些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投资创办初期或发展过程中,出于一定目的挂靠在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名下。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大多签有挂靠协议,挂靠者向被挂靠者交纳管理费,被挂靠者对挂靠者没有任何投资,对挂靠者的经营状况、债权债务
    2024-02-08
    157人看过
  • 机动车挂靠的能否形成劳动关系?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并未构成劳动关系。机动车挂靠营运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一般指个人或者合伙出资购买机动车,经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同意将车辆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其中,出资人称为挂靠人,运输企业称为被挂靠人。在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营运车辆拥有者并不直接从事运输经营活动,而是另外雇请驾驶员,或者将车辆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并通过运输企业为实际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进行运输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以运输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实际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上载明的单位是该企业,但实质上他是挂靠人的雇员或者只是与挂靠人存在租赁、承包等关系。“挂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根本没有对应的法律地位,非但如此,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从事运输经营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024-01-23
    393人看过
  • 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
    1、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的,必须要取得运输许可证后,方能进行道路客运或货运经营活动。非个体工商户的个人购买的车辆之所以将其车辆挂靠到其他单位,是因为其难以取得运输许可证,实际上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我国法律中没有关于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之间法律关系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类不规范的挂靠行为并不鲜见。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达成的协议中若约定车辆的所有权属于车主,车主以挂靠单位的名义从事运营活动,车主每年向挂靠单位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实际上车主是加盟到挂靠单位里一名加盟成员,从企业资产性质上看类似于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在经营管理上,车主除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外,其他的一切管理都由其自行决定,这又类似于法人与分支机构的关系。从分配形式上来看,车主要向挂靠单位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其他完全自负盈亏,这又类似于
    2023-04-16
    143人看过
  • 如何认定车辆挂靠司机劳动关系?
    交通事故的发生之后,我们首先要进行责任的划分,对于不同的交通事故来说,我们在进行划分责任的时候,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如果是存在车辆挂靠在单位的情况,处理起来更是复杂。那么,在进行认定车辆挂靠司机劳动关系的时候,我们需要按照哪些标准来进行认定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车辆挂靠司机劳动关系如何认定1、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的,必须要取得运输许可证后,方能进行道路客运或货运经营活动。非个体工商户的个人购买的车辆之所以将其车辆挂靠到其他单位,是因为其难以取得运输许可证,实际上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我国法律中没有关于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之间法律关系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类不规范的挂靠行为并不鲜见。挂靠单位与挂靠车辆的车主达成的协议中若约定车辆的所有权属于车主,车主以挂靠单位的名义从事运营活动,车主每年向挂靠单位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
    2023-04-29
    254人看过
  • 个人挂靠公司和劳动者有关系吗
    一、个人挂靠公司和劳动者有关系吗由于双方在人身和组织结构方面不存在任何依附性关联,因此无法界定双方形成了劳动关系。因此,挂靠方与受托挂靠方之间并未充分体现出在经济、人身以及组织结构上的依附关系,尚未构成劳动关系之实质要素。对于挂靠行为的性质,也是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中暂无明确定义的部分。然而,若挂靠方因自身行为对第三人造成侵害,则挂靠方与受托挂靠方将作为连带责任主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个人挂靠公司承接工程涉及违法吗个人挂靠公司承接工程涉及违法,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所以,个人挂靠公司承接工程是违法的行为。《建筑法》第二十六
    2024-04-23
    187人看过
  • 探讨机动车挂靠与挂靠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问题
    驾驶员与车辆挂靠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根据互相之间的关系来确定。机动车挂靠营运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所以,严格来说,车辆挂靠运营情况下驾驶员与被挂靠单位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挂靠公司可以超出经营范围吗挂靠公司是不可以超出经营范围的。在公司运作过程中,公司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不符存在的潜在风险:1、未履行有关审批手续登记经营范围的法律风险。一般性经营项目申请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而对于许可经营项目根据国务院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际,除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需要在登记时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件外,其他许可经营项目应当在登记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前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2、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公司超一般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不存在因超经营范围而无效的风险,但是如果签订的合同涉及需要审批的经营项目
    2023-07-19
    450人看过
  • 挂靠协议下的事实劳动关系有何规定
    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7号)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使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大型罐式货车往往挂靠在企业名下,此种情形下,货车的实际车主往往与登记车主不一致,依据上述批复的意见,货车司机即使是实际车主所雇佣,但仍与登记车主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能够认定工伤。一旦认定工伤,雇佣司机便可获得双重赔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
    2022-11-01
    449人看过
  • 残疾人挂靠劳动合同解除时需要补偿吗?
    残疾人挂靠劳动合同解除时需要补偿,根据《劳动合法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
    2023-06-27
    160人看过
  • 挂靠是不是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虽然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所以,过去劳动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但实践中经常有用工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借此来规避其应尽的劳动法义务。为填补这一漏洞,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种符合劳动关系实质要件,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被称之为“”。“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从属性包括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的从属性
    2023-04-28
    258人看过
  • 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怎么处理?
    一、劳动关系挂靠单位的处理办法和正常员工一样处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终止等。南京地区已经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再签不需要做劳动合同备案,其他地区问询当地劳动部门。另外,如果挂靠单位已经给他办理了职工社会保险,那么每年申报的时候拿着挂靠单位的参保凭证,本单位可以不用缴纳养老等,但是工伤保险最好还是参加,因为工伤赔付由工伤发生时的劳动单位负责。如果是员工要挂靠你们单位,则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书面约定,说明:1、仅挂靠社会保险关系,时限为到XX为止(如劳动者正式退休为止),2、社保费用个人缴纳部分和公司缴纳部分分别由谁承担。3、与劳动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单位不限制劳动者就业。4、因单位解散或者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能继续挂靠或缴纳社保的,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挂靠关系。等等。二、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2、特征(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
    2023-03-19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挂靠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吗出现纠纷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2
      挂靠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并未构成劳动关系。出现纠纷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将会列为共同被告。
    • 挂靠关系挂靠出现乱收费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是否有签订合同,如约定不能解除的,起诉到法院需满足法定解除合同的要件,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
    • 挂靠方与挂靠有没有劳动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如果是在给挂科的单位做事这个就会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A律师或者到A律师办公室咨询。
    • 劳动关系挂靠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
      比如你要找个单位交社保,而社保关系是你被人家单位录用了,才能在人家单位交。这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挂靠。就是说,你因为某些目的,要让自己成为在职人员,就可以找家单位挂靠,形成名义上的或者说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但其实也就是人家同意让你挂在他那里,实际上你并不是他们的员工。
    • 什么是挂靠关系与劳动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08
      挂靠本质来讲是一种资格借用的行为,挂靠劳动关系则是借用用人单位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两者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虽然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