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船舶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0:10:16 184 人看过

一、甘南船舶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未进行登记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复印件

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复印件

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书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书等),建造中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合资公司出资额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明书

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海关完税单和旧船舶技术评定书及其复印件

4寸船舶照片5张

船舶所有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使用通知书

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

提交在渔监登记时的原始材料及其复印件(包括建成日期、进口日期、进口用途的证明文书等)

二、甘南船舶登记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

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89)交安监字723号)

第七条拟拆解的外国籍废钢船在交接前,新的船舶所有人应及时向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确认船舶所有权,取得《废钢船登记证书》(见附件二)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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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船舶船名登记有以下要求: 1、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2、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 3、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 4、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前款规定的位置标明标志的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置标明船名和船籍港。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