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的行政不作为或渎职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21:04:53 198 人看过

交警队的行政不作为或渎职构成条件:

1、行政不作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具有作为的行政义务。

3、行政主体有履行行政义务的可能性。

4、行政主体在客观上具有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义务的事实。

行政不作为的侵权

从理论上,行政不作为可以构成行政侵权,并应当承担行政侵权责任。但是中国《国家赔偿法》关于行政赔偿中,并未明确规定行政不作为造成相对方损害的行政赔偿责任。由于行政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法律规定,在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违法的行政不作为可否构成行政侵权责任便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从法律规定看,《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完全排除行政不作为的侵权赔偿责任。可以认为《国家赔偿法》中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或“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了行政不作为违法。从立法原则可以推定,违法的行政不作为是导致行政侵权的重要的行为方式,不应当也不可能将违法的行政不作为排除于行政侵权责任之外。确认违法的行政不作为的侵权责任,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的法律责任体系。如果对行政不作为侵权行为不给予否定评价,不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害予以赔偿的话,就会出现有违法行为,而无有力监督;有实际损害,而无有效救济的现象。如果将违法的行政不作为排除于行政侵权责任的范围以外,无异于纵容行政主体可以任意的不履行职责。

但《国家赔偿法》未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其立法上的疏漏,当然国家赔偿法立法的缺失,可以通过完善立法加以弥补。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这一司法解释虽然针对公安机关,但一定程度地弥补了《国家赔偿法》立法上的不足。从国外情况看,凡是建立了行政赔偿制度的国家,没有完全排除不作为违法的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如根据美国的《联邦侵权赔偿法》规定,美国的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不仅及于政府官员的违法作为行为,而且包括其不作为行为。例如,在公共场所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警察在场不加制止,警察局对其造成的伤害或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作为的基本区别在于,其不具有行为的实在性。从某种角度说,行政不作为只是法律上拟制的行政行为的存在。因此,对违法的行政不作为侵权责任的追究,也应当有别于普通的行政行为的侵权责任。关于行政不作为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学者认为,行政不作为与行政行为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根本区别在于:由于行政作为有合法与违法之分,行政作为的侵权首先要认定行政作为的违法性质;而行政不作为只有违法一种情况,因而,对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侵权责任的认定上,只要确定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而没有必要分析行政不作为是否违法。

行政不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当遵循一般行政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原则性要求,同时,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形式,行政不作为的侵权责任也表现为一定的特殊的规律性。有学者认为,行政不作为侵权责任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第一,必须是负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义务的行政主体(包括其工作人员、被行政主体委托的个人)的行政不作为违法行为。第二,行政不作为违法客观存在。第三,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失无法得到其他赔偿,如果已经得到赔偿,国家就不再承担赔偿义务。第四,行政不作为违法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实际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不作为一般针对于的主体就是我国的国家公务人员,对于此人员在作出此行为的时候执法人员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给出相应的处罚,一般情况越严重所要得到的处罚就会更重,所以,遵守纪法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侵权赔偿相关文章
  • 行政不作为什么意思,有哪些内容
    一、行政不作为什么意思?所谓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构成行政不作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负有某种特定义务,必须为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必须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必有有存在不作为的情形等。二、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有三个:一、申请要件行政相对人向行政主体提出了实施一定行为的合法申请。按照行政主体能否主动作出行政行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两类。对照《行政复议条例》第九条第(四)、(五)、(六)项和《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九)、(十)项规定的可以申请复议的三类行政不作为案件看,可以发现,除可以申请复议的行政不作为案件的种类得到扩展外,另一个细微变化是:《复议条例》第九条第(六)项单纯规定,“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可以申请复议;而《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项则
    2023-06-03
    387人看过
  • 交警大队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吗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派出所可以作出行政行为,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定派出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权益提起诉讼的,派出所会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一、关于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
    2023-03-14
    310人看过
  • 交警大队取保候审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说明所犯案子不是很严重,可以不用刑事拘留等待审判。一、法院开完庭为何要办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取保候审可以连续使用吗?取保候审可以连续使用,但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公安机关因为同一起案件,在被取保审人违法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下,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另行提供担保。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
    2023-03-14
    225人看过
  • 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是什么意思
    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06
    409人看过
  • 什么是渎职行为呢
    法律综合知识
    渎职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渎职行为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14
    62人看过
  • 渎职和失职的区别什么意思
    一、渎职和失职的区别什么意思渎职和失职的区别和意思如下:渎职是相关法律规定的类罪名的一种,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行为;而失职是一般工作人员对其本职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损失行为。失职行为行为人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构成渎职罪。二、渎职类犯罪由谁管辖渎职类犯罪由检察院管辖。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碍国家机关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的信任,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以上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
    2023-08-08
    158人看过
  • 渎职在法律上是什么意思
    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伤害或损失,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渎职罪能判几年渎职罪是《刑法》第九章的罪名,需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从三年以下有徒期徒或者拘役,到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渎职罪的主体都包括哪些渎职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人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
    2023-03-29
    320人看过
  • 失职渎职是哪些意思
    一、失职渎职是哪些意思失职的意思指的是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没有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导致对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渎职的意思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二、失职罪和渎职罪的区别1.行为人主观目的差异;2.行为人的作为表现不同;3.客观条件影响程度不同;4.后果的危害程度不同,失职罪危害程度严重依据党纪、政纪规定可以追究纪律责任,渎职罪危害程度特别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三、渎职罪一般判几年渎职罪是刑法中的一个罪名类别,具体的量刑标准要根据涉及到的类别中的具体罪名来确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2023-04-25
    162人看过
  • 警察渎职有哪些行为
    刑讯逼供犯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犯罪、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违反枪支使用管理规定,持枪暴力犯罪。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由什么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怎么量刑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法》所规定的量刑处罚标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渎职罪会被判什么刑渎职指的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的行为。渎职罪涉及的犯罪类型有很多种,如滥用职权
    2023-04-02
    411人看过
  • 渎职和玩忽职守什么意思
    一是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该为而不为,放弃职守、擅离岗位;二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在履行职责但履责时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马虎草率、敷衍塞责。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法院如何判?法院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判刑是:构成该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可构成该罪。二、国家机关人员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怎么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023-02-22
    55人看过
  • 不作为行政行为是什么
    网友提问: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这种是否属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不作为行政行为定义法律术语,是“作为行政行为”的对称。即指以消极作为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不作为行政行为在一些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这里“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就是不作为方式的行政许可行为。再如,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所列举的行政行为中,就有不作为方式的行为。如其第4款规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第5款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不作为也是一种行政行为,同样受行政法调整,同样会引起法律后果。作为与不作为两种行为所构成的违法种类是不同的,不作为行为违法构成行政失职。
    2023-06-13
    131人看过
  • 渎职侵权罪是什么意思,渎职侵权罪的构成要件
    一、渎职侵权罪是什么意思渎职侵权犯罪的意思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涉及43个罪名。这类犯罪不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威信。二、渎职侵权罪的构成要件渎职侵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2.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括在国有公司和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3.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多为故意,少数为过失,故意与过失的具体内容因具体犯罪而异,渎职侵权罪无犯罪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2024-04-10
    269人看过
  • 起诉交警队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对交警队的工作人员的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其被告应该是该工作人员所在的交警大队。一般来说,在行政诉讼起诉书中,只要列明被告(即交警大队的名称)、被告的住所地(即交警大队的地址)、被告的联系电话(交警大队对方办公的常用电话)、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及职务(法定代表人即大队长的姓名;职务为大队长)等即可。交警可能存在程序不到位,但对于赔偿的问题没有责任,起诉也不可以把交警队一起起诉。交警是行政行为,起诉也属于行政诉讼,而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诉讼,两者不是一个体系的。一、行政诉讼开庭审理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也就是说一审要开庭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注
    2023-06-27
    486人看过
  •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什么意思
    一、食品监管渎职罪是什么意思简单的说,食品监管渎职罪,就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上来看,食品监管渎职罪主要由以下几点构成。(一)行为人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二)行为人在主观上至少存在过失。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既可构成本罪,即在主观上应该预见自己的玩忽职守行为或滥用职权行为可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极其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故意的,但对损害结果的发生的过失的。(三)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本罪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
    2023-06-18
    47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侵权赔偿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最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更多>

    #行政侵权赔偿
    相关咨询
    • 公务员行政不作为是渎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7-07
      行政不作为不是渎职,行政不作为一般不会涉及犯罪,渎职是犯罪。行政不作为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一)不作为行为主体是指在该行政不作为中,应该为一定行为而没有行为的主体 (二)行政不作为的不作为行为主体必须是对行政作为义务的不履行。 (三)行政不作为的不作为行为主体在一定范围内有合法的职责权限。 (四)行政不作为必须是应为,也可能为的情况下之不为。 (五)行政不作为是实质不为的违法行为。
    • 渎职侵权行为是什么意思?包含哪些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涉及43个罪名。关于渎职侵权行为的规定有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第三百九十九条司
    • 控诉民警不作为, 渎职罪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控诉民警不作为,渎职罪,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检察院控告。《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 行政不作为是什么意思,解释一下定义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3
      1、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 2、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
    • 交警队处理事故不结案什么意思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交警队负责勘察现场、划分责任,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双方不愿调解或达不成协议,就要结案,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第六十六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