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如何管理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26 21:08:45 65 人看过

一、工程总承包如何管理的?

1、相对方要有劳务资质,这是劳务分包的合法前提;

2、注意区分劳务分包和违法分包或工程转包,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违法分包或工程转包是违法的;

3、写明权利义务中,尤其要注意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约定劳务分包人自己的施工队承担安全责任;

4、这点一定重视一下,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分别签订委托采购协议、机械设备租赁协议,否则就会出现实为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形,就会导致合同无效。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施工承包合同包括两种,分别是总合同与年度合同以及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

总合同与年度合同。施工期在1年以上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已批准的总工程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总合同(或总协议书),然后再根据年度建设计划签订年度合同。

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一个建设项目需由几个施工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施工(承包)时,建设单位就全部工程与一个主要施工单位签订总合同,总承包人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分承包合同。总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向发包人负责,分承包人就其所承包工程向总承包人负责。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工程,也可由几个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三、建设工程质量是什么?

(1)招标阶段。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招标和发包。不允许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争。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开工准备阶段。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须经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3)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向有关招标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不允许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4)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⑤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签订施工合同可以有效的管理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的承包合同,既可以是总合同与年度合同,也可以是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不管哪种合同,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能够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的主体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工程总承包如何管理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书推荐: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防水工程施工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程管理总承包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地基及基础工程:房屋建设领域中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虽属两个不同范畴,但两者却紧密相连,且对相关技术有着严格要求,因为其在整体建筑中所担当的角色极为关键,承担了巨大的负荷力。其中,直接与土壤相接的部分便是基础,而位于其上方者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地基。2.主体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需在完成地基建设的基础之上进行,它乃是建筑工程之中的核心环节之一,起着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犹如建筑物的骨骼与灵魂所在。3.建筑屋面工程:顾名思义,建筑屋面即是指建筑物的屋顶部分,其不仅能够有效地抵御风雨侵袭,更能将所承载的负荷力与墙体、柱子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受力体系。4.装修装饰工程:装修装饰工程通常会在建筑工程基本竣工之后展开,旨在通过各种美化手段以及完善措施,以期实现最佳的使用效果。5.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幕墙作为建筑物最外侧的墙壁,其本身并不具有承重功能,仅相当于建筑物的外壳与外衣,起到装饰性的作用。6.
    2024-05-13
    194人看过
  •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一、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招标过程一般可分为发标前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一)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一般主要审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状况,设备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委托书、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书等。(三)其他程序投标商考察现场;招标答疑并对招标文件作出补遗;投标商编制标书;投标;开标;评标;颁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二、工程招标是否必须要总承包吗?招标并没有规定必须是总承包,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符合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招标。国家只是提倡对建筑工程实施总承包。《中华人
    2024-01-28
    388人看过
  • 总承包工程造价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进行总承包的,工程造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承包合同的约定,如果对造价有争议的,可以通过申请鉴定进行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条当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咨询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认可该咨询意见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除外。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人民法院
    2023-02-19
    193人看过
  •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文号:交通运输部令第10号发布日期:2015-6-26生效日期:2015-8-1《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已19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日起施行。部长杨传堂26日第一章总则规定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提高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规定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独立桥梁、隧道(以下简称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承包),是指将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实施的承发包方式。规定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分路段实行总承包,或者对交通机电、房建及绿化工程等实行专业总承包。项目法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用总承包的范围。规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工程总承包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
    2023-12-17
    192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如何确定
    一、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如何确定进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要签订承包合同,所以依据承包合同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二、建设工程发包人应承担哪些义务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
    2023-06-17
    52人看过
  • 2024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何规定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何规定我国提倡对工程实施总承包,由部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发包人和部承包人签订部承包合同。而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
    2024-04-04
    426人看过
  • 什么是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不能分包的包括什么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得分包。对于其他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商将其承包的工程重新分包。因此,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部分不能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总承包工程造价如何确定建筑工程进行总承包的,工程造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承包合同的约定,如果对造价有争议的,可以
    2023-08-18
    306人看过
  • 浅论工程总承包体制下的项目管理模式
    从八十年代初推行招投标制开始,我国的建筑企业被首先推向市场,经历了市场经济风浪的考验。建筑企业在今后的改革中,在规模建筑市场方面、价格体制方面、设计体制方面、建筑立法方面还将向纵深方向发展。特别是在建筑筑企业的机制和结构上会有较大调整,建筑企业不再按原来的资质等级划分类别,而是分为工程总承包型企业、施工总承包型企业、专业和劳务分包型企业三个层次。工程总承包型企业承担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任务,施工总承包型企业承担工程建设中的施工任务,专业和劳务分包型企业承担工程建设中某一环节的任务。由于这三个层次的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所起作用不同,因而在项目管理的方式和水平上也是有差别的。项目管理的方式与运行机制应当与企业的类型相统一。笔者认为工程总承包体制下的项目管理模式应为大总部小项目模式,其内容概括为:总部服务控制、项目授权管理、专业施工保障、社会力量协作,。1、强化公司总部的服务控制职能。强化总部的控制职能
    2023-06-10
    160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特点有哪些
    1、多样性。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客体随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如交钥匙总承包必须面对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试运行服务全过程的风险;而设计-施工总承包面对的只是设计和施工阶段的风险。2、复杂性。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所要处理的风险问题比设计或施工等单项承包复杂得多,风险量大得多。因此,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难度必然更大。相应的,其所取得的效益也更显著。3、社会性。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所涉及的社会成员(利益相关者)多,相关关系十分复杂。国际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尤甚。4、全局性。从事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是承包者从全过程(全局)的观点出发进行全局性的综合管理,而不是把各阶段或各个过程分割开来进行的项目风险管理。5、发展性。我国目前进行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条件和环境尚不理想,经验相当贫乏,与国际承包商差距很大,容易因此而引发大的风险。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须进行扎扎实实的研究和创新。适宜采用工程
    2023-08-17
    385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是否等同于施工总承包
    法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同于施工总承包吗律师回答:不是。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
    2023-08-16
    275人看过
  • 承包给别人工程如何收管理费
    可以向分承包人收取2-5%的总承包费用,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一、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有什么?具体流程如下:(一)建设单位向质检部门提出申请。(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1、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悬挂横幅。2、在个单元门口张贴通知:(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质监部门。(四)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二、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程序是什么?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
    2023-03-03
    68人看过
  • 区分工程总承包和项目总承包的标准
    项目总承包是企业通过中标的方式获得后,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要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全称把控以及向业主定期汇报。工程总承包是从项目总承包处接受发包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房屋修建的所需品,然后建好房子后交给项目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项目包括了哪些管理任务法律咨询: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哪些律师回答:安全管理;投资控制和总承包方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有关的组织和协调。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
    2023-06-30
    268人看过
  • 探讨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之间的差异
    1、定义上: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施工总承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2、承包范围上: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施工总承包的范围是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工程总承包的特点与方式工程总承包的特点与方式是什么?(一)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工程总承包并不是一般意义上施工承包的重复式叠加,它是区别于一般土建承包、专业承包,具有独特内涵的一种建设方式。它是一种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
    2023-07-05
    224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招标金额如何确定
    工程进行总承包招标的,会对工程进行暂估价,并且有招标公告中载明,而工程总承包招标金额,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一、中标人是否可以以未领取中标通知书为由
    2023-02-12
    1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epc总承包工程如何管理,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10
      epc总承包工程的管理,是由工程总承包由预备、启动、实施、收尾四个阶段组成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说招标完成就理所当然地能够完成合同签订,有的把投标完成以后可能还签不好合同,签不好也许就终止了合作关系。
    • epc总承包工程中的资料如何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找个软件,然后换施工程序进度相应的出资料就行了
    • 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如何确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如何确定 进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要签订承包合同,所以依据承包合同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 二、建设工程发包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
    • 什么是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不能分包的包括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4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得分包。对于其他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
    •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3
      首先您要搞清什么是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它的管理模式?它的定义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1)投资控制①某部分施工图完成后,由建设项目业主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②在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没有合同总造价,这是建设项目业主承担的风险之一。③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加大了业主方的风险。2)进度控制。施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