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争议中困扰司法实践的主要争议问题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10:31 365 人看过

股东知情权纠纷中困扰司法实践的主要争议问题有哪些?

1。原股东是否仍享有知情权?一种观点认为,知情权的主体只能是公司的股东,这里所说的“股东”只是公司的现任股东。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后,丧失了股东身份,不再是公司股东。当然,他们不能再享有股东的知情权。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失去股东身份的“前股东”已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但在收益无望的情况下,一些股东往往被迫以极低的价格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公司大股东,转让股份后,公司的股东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利润迅速倍增,这些“前股东”在持股期间开始怀疑公司控制权股东隐瞒公司可分配利润,于是就知情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收集控股股东隐瞒利润的证据。此时,如果认为只有现任股东才有知情权,则可能起到鼓励公司伪造、隐瞒利润的作用,进而采取排挤股东的方式,从而“合法”占有股东应得的利润。

笔者认为,在现实中,很多中小股东发现自己的权益只有在股权转让后才受到损害。此时,获取原公司的会计信息是非常必要的。因此,从保护中小股东的角度看,“前股东”享有知情权更为合理。但“原股东”在被取消资格前仅对公司相关资料享有知情权,而对被取消资格后的公司决议和会计账簿则没有知情权。《会计法》第34条规定,股东查阅会计凭证的权利不包括原始会计凭证。另一种观点认为,股东知情权的核心之一是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了解。虽然从理论上讲,公司会计账簿是按照原会计凭证登记的,股东可以通过查阅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司存在假账、瞒报的情况股东不得查阅公司原始会计凭证,公司可以拿出虚假的会计账簿欺骗中小股东。这样一来,股东的知情权就会大大减少。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的观点。按照我国会计制度,原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是三种内容不同的财务资料。在这三类财务资料中,原始会计凭证往往记录和反映了公司的重要经营信息,与公司的商业秘密直接相关。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允许外人随意查阅公司原始会计凭证。事实上,正是出于这种考虑,立法者并没有将原始会计凭证纳入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根据《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拒绝提供查阅权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只有当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才能履行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的前置程序,提起知情权诉讼。股东起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不需要履行任何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种观点认为,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当然应当履行法定的前置程序。不仅如此,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时,必须先向公司提出要求,等到公司拒绝时再提出。只有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才能得到救济。当股东不要求公司查阅和复制时,他们就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公司不存在侵犯他们权利的情况。

笔者认为,如果股东不直接对公司提起诉讼,法院仍支持股东的诉讼请求,那么对于那些非常愿意与股东合作行使知情权的公司来说,不仅需要派人参与诉讼,而且还需要法院的支持因败诉而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莫名的损失,因为公司在应诉之前别无选择,我们不知道也不能知道股东应该行使知情权。为了降低诉讼成本,节约社会资源,除了股东就账簿查阅权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的法定前置程序外,股东在就知情权的其他方面提起诉讼前,也应当向公司提出请求,并以被拒绝为前提,但这种请求并不局限于书面请求,只是一种面对面的请求。积极的观点认为,知情权是股东的法定权利。由于《公司法》没有规定知情权必须由股东自行行使,股东当然可以委托他人行使。消极观点认为,知情权只能由股东自己行使。股东委托他人行使的,公司有权拒绝。原因是根据《公司法》规定,知情权的主体是股东而非他人,股东委托的其他人不是公司股东,因此无权查阅、复制公司的相关信息。另外,在强调股东知情权保护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特征和对公司利益的保护。公司的相关信息,特别是财务账簿,往往包含着公司的重要商业秘密。如果允许股东委托他人进行协商,那么一些小股东可能会将股东知情权作为交易对象出售给公司的经营对手,这是一种无法控制的股东道德风险。作者同意前一种观点。从理论上讲,任何权利的主体都是权利人自己而不是他人,但对于非排他性权利,权利人没有必要自己行使。正如选举董事的权利属于股东,但股东仍然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一样,知情权不是排他性权利,也不要求权利人自行行使。另外,在现实中,由于智力水平、知识结构等方面的限制,股东自身可能无法理解公司的会计账簿等资料。此时,委托他人代股东行使知情权是行使知情权的必由之路。因此,股东有权委托他人行使知情权,除非公司有证据证明股东委托他人行使知情权的目的不正当。

5。“查阅”是否包括“摘抄”

股东查阅公司账簿时能否摘抄,是股东知情权判断执行过程中的一个常见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但不得复制。因此,在股东胜诉后的判决执行过程中,许多股东希望提取会计账簿记载的内容。此时,公司对股东提出异议予以提取。那么,《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是否含有“摘录”的含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知情权相关文章
  • 实践中拆迁期限的争议
    1、颁发拆迁许可证时,拆迁期限填写多长时间为宜。这是法律没明确规定实际必须面对的问题,目前,拆迁许可证发放部门自己决定,造成随意性大,甚至缺乏科学性和法律严肃性,应该统一规范,如依据拆迁面积、拆迁户数等方式确定拆迁期限。从目前拆迁立法内容看,拆迁期限填写不应超过一年,道理很简单,国务院拆迁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2、延长拆迁期限次数与最长拆迁期限。拆迁条例规定的是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未明确可以延期几次,我2007年代理了一拆迁案件,原告以撤销拆迁裁决书而胜诉,此后,双方一直僵持没再拆迁,最近,建设局发了份答复意见,称拆迁延期后仍在拆迁期限内,搞不清3年来延期多少次,每次延期多长时间。我认为还是从
    2023-07-04
    226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存有争议的税收问题
    现有股权转让税收政策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形式的要求,但是,当前大量股权转让的税收案例多从营业税角度进行股权转让税收策划,特别是利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进行合理避税,进行股权转让税收策划。(一)以财税[2002]191号规定,纳税人对拟准备销售的不动产或转让的无形资产,可以采取先投资入股(本文所指的投资方式均指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即可轻易逃避税收。比如A公司拟出售新开发的一幢大楼,这幢大楼开发成本及费用总计1000万元,经评估,市场价格为1800万元。B公司有意购置这幢大楼用于开办酒店。正常操作步骤是A公司以市场价格1800万元销售这幢大楼,B公司以1800万元买入。此时,A公司销售不动产应纳的税金及附加为(不考虑计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按销售不动产税目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1
    2023-08-17
    170人看过
  • 拆迁期限在实践中争议
    1、颁发拆迁许可证时,拆迁期限填写多长时间为宜。这是法律没明确规定实际必须面对的问题,目前,拆迁许可证发放部门自己决定,造成随意性大,甚至缺乏科学性和法律严肃性,应该统一规范,如依据拆迁面积、拆迁户数等方式确定拆迁期限。从目前拆迁立法内容看,拆迁期限填写不应超过一年,道理很简单,国务院拆迁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2、延长拆迁期限次数与最长拆迁期限。拆迁条例规定的是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未明确可以延期几次,我2007年代理了一拆迁案件,原告以撤销拆迁裁决书而胜诉,此后,双方一直僵持没再拆迁,最近,建设局发了份答复意见,称拆迁延期后仍在拆迁期限内,搞不清3年来延期多少次,每次延期多长时间。我认为还是从
    2023-04-22
    372人看过
  • 股东争议
    公司章程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且逐步成为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诸如利益争夺、政府职能的错误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及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盲目购并和动机不良购并法制、法规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均会引起股权纠纷。缺乏股东纠纷应对机制现实中,往往出现公司因为股东矛盾、股东拒不参加表决、股东失联等无法做出有效表决,从而让公司陷入困境而束手无策,对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伤害。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在注册成立时,使用的是格式公司章程,格式公司章程又大多只是简单抄列了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基本规定;而法律法规对公司实行股东自治原则,对股东关系协调规定的不是很多,且主要体现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构成与工作机制及诉讼权利方面,是完全
    2023-07-04
    264人看过
  • 法律实践中的劳动争议解决路径
    一、法律实践中的劳动争议解决路径法律实践中的劳动争议解决路径如下: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
    2023-07-18
    380人看过
  • 监护争议中的争议是什么
    一、监护争议中的争议是什么监护争议中的争议是指因行使监护权而发生的民事争议,主要是监护权人认为其依法行使的监护权被他人侵害时所引发的纠纷。监护是指民法上规定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法律制度。其中,设定的监督保护人叫监护人,被保护的人叫被监护人。二、对监护人的确有争议的怎么指定对监护人的确有争议的,有关个人或者是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
    2023-08-30
    378人看过
  • 关于公司的法律法规中存在争议的问题是什么?
    公司股东资格完备与否与出资是否完成密切相关,如果股东未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全额出资,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限制甚至剥夺其股东权利,常见纠纷如下:(一)如何解决股东逾期出资问题如果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出资,将形成公司的催收资本,等同于股东对公司负有债务,公司可以通过主动催收、限制股东权利、强制转让股权、除名或提起诉讼来解决。根据新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公司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依法履行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当然,如果公司不及时行使权利,公司其他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向拖欠出资的股东进行追缴。并且,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其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此实现债权。
    2023-04-13
    464人看过
  • 公司治理争议的法律问题
    自2014年3月1日起,在新公司法背景下能否追究公司原始股东有关资本抽逃、虚报资本和虚假出资的刑事法律责任,是公司投资人及债权人所关注的一项重大问题。公司法第四次修订前,无论是针对公司原始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均可追究其上述各类刑事法律责任。但是,在公司法最新修正案生效的立法背景下,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履行出资义务后又撤走出资的,是否可以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答案是部分否定、部分肯定。即此类行为发生在实缴资本制公司的,则应继续追究行为人之刑事责任;如发生在认缴资本制公司,则不再构成犯罪。在公司法未修订前,刑法上原有的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与抽逃出资罪等三项资本性犯罪是打击股东犯罪、保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重要法律制度。虚报注册资本罪主要打击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罪和抽逃出资罪主要惩治的是公司发起人、股东
    2023-06-09
    146人看过
  • 实践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存在的问题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如下: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中同等条件的确定标准问题;股东优先购买权能否部分行使的问题;股东优先购买权可否转让的问题。一、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内容有哪些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股东优先购买权,股东比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我国法律也对股东优先购买权作出规定,未答复或不购买,认为同意转让。同意购买,要按比例,按出资来购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
    2023-02-09
    311人看过
  • 土地确权争议的问题
    仲裁委员会
    土地确权争议处理方式如下: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被别人侵占的自留山如何赔偿自留山被他人非法侵占的,构成民事侵权,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被侵占的自留山;也可以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即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性,就是说一块土地只能有一个所有者,不能同时有多个所有者。土地所有权的追及力。土地为他人非法占有时,无论转入何人或何单位控制,所有权人都可以向他主张权利。二、宅基地如何办理边界纠纷手续发生宅基地边界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
    2023-04-11
    321人看过
  • 监护权问题起争议
    6岁的小冰在幼儿园里玩单杠时被同学推下致伤,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将开办幼儿园的李某和致其受伤的同学小刚告上了法庭。可是,两被告均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是监护权转移?还是由校方依照过错原则承担责任?近日,老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判决:判令幼儿园的开办人李某赔偿原告小冰3174.64元,小刚的父母赔偿原告小冰7407.48元。意外受伤2007年9月,小冰开始到李某开办的幼儿园上学,小冰所在的幼儿园里有供学生玩耍的单杠,离地1.6米,单杠下面没有软垫等防护设施。9月12日16时课间活动时,小冰选择了在单杠上玩荡秋千,玩得正高兴时,同学小刚把正在单杠上的小冰推下,剧烈的疼痛使小冰大哭起来。听到哭声,幼儿园的老师赶紧过来询问原因和伤情,同时通知了小冰的家长,大家一起将小冰送到医院治疗,医院诊断小冰的伤情为右腿骨折并桡神经损伤。经过12天的住院治疗以后,小冰出
    2023-06-08
    161人看过
  • 股东权益保护中的知情权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股东的绝对知情权股东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决议以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享有绝对的知情权,公司应无条件地根据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是股东作为投资人的基本权利。公司的控股股东也不得利用其控股优势作出对股东上述知情权的任何限制,否则是违法而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
    2023-07-03
    355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指的是哪些问题的争议
    一、劳动人事争议指的是哪些问题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是指: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如何解决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发生了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时,有以下解决的途径:1.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及时提出,由劳动仲裁委审查;2.如果异议成立的,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仲裁委;3.不成立的,驳回当事人的异议申请;4.之后当事人对依法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及时去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3-11-25
    61人看过
  • 外资企业董事委派起争议,股东要求知情权
    【简要案情】原告:俄罗斯某有限公司被告:上海某外商独资企业(有限公司制);法定代表人:Daniel被告:Daniel专业涉外律师接受原告俄罗斯某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诉讼。原告诉称,上海某外商独资企业,投资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俄罗斯某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人民币,台湾某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1400万元;俄罗斯某有限公司是享有上海某外商独资企业30%股权的股东,根据外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某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章程的规定,俄罗斯某有限公司有权委派和撤销上海某外商独资企业公司董事会中的一位董事;上海某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经一位以上董事提议应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Bill代表俄罗斯某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21日通知俄罗斯某有限公司先前委派的董事,宣布免除俄罗斯某有限公司以前委派的上海某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的董事,并委派bill先生担任上海某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的新任董事,bill以董事的名义于2004年
    2023-06-05
    210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者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知情权
    词条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有权获得充分、明确、真实的信息,包括产品特性、价格、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 这一权利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明智的消费决策,防止商家隐瞒或误导消费者,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知情权要求企业... 更多>

    #知情权
    相关咨询
    • 股东与公司股东争议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结论:有这种说法,但是是在差额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公司的债权人主张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股东应在认缴减去实缴得出一个差额,股东应在这个差额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超过部分不承担连带责任。 认缴是股东对公司的承诺,而实缴是股东对公司履行承诺。承诺是股东应该对公司履行的义务,公司要用全部财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而全部财产的一部分就是股东的认缴出资额,股东不履行承诺,或只履行了一部分,导致债权人的债务得
    • 哪个是被告与股东知情权争议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1
      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在企业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前,企业的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只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因此股东要行使知情权,可以直接起诉公司。
    • 劳动争议问题的劳动争议法律依据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22
      1、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2、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
    • 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3
      1、如何解决股东逾期出资问题。可以通过主动催收、限制股东权利、强制转让股权、除名或提起诉讼来解决。 2、如何应对股权被恶意稀释问题,未经公司有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他人虚假向公司增资以“稀释”公司原有股东股份行为已被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登记,仍应认定为无效,公司原有股东股权比例应保持不变。
    • 争议法律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楼主的叙述,争议应该有甲乙方,如果是劳动争议中的社保纠纷,属于劳动仲裁管辖,只要有明确的事实和理由,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对社保账户某个地方有疑问,应该向当地的社保中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