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诉讼,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请求变更诉讼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才最为正确呢?一般拉说,民诉法的额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变更诉讼请求何时提出
《民诉法意见》(1992)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民诉证据规定》(2001)第34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同级别的法规,时间在后的效力优先。《民诉证据规则》的效力优先;因此,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提出。
虽然反诉以可与本诉合并审理为条件,但本、反诉的合并属于同类诉的合并,合理审理也就并非必要。因此,原则上说反诉应当于法院结束本诉的审理之前提出。“意见”第156条认为反诉应当于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较“规定”第34条第3款合理,应是不争的事实。“增加诉讼请求”属于诉讼请求变更的一种,并非全部。减少请求额、改变请求给付的方法等等,都属于变更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不同于包括请求、事实和理由的诉。诉具有什么样的请求形式,全由支持诉的诉权规定,因此只要诉不变更,诉讼请求无论怎么变化,都不会对反驳和审理产生影响。虽然理论上说,诉讼请求可以于判决宣告前的任一时期变更,但当事人为最后陈述时如果不变更,则以后就再无变更的机会。因为审理终结后法院没有义务等待当事人明示其再不变更诉讼请求,才能做出判决。显然,如果说“意见”第156条规定不尽合理,那么“规定”第34条第3款则更不足取。
依据“规定”第34条第3款,当事人未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变更诉讼请求和反诉,则以后无权变更诉讼请求和反诉。且不论这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本意。单说举证责任,显然与变更诉讼请求毫无关联。比如原告起诉请求被告给付10万元,后来变更诉讼请求,增加至100万元,其用来支持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没变,显然不需以证据证明自己是否有权变更诉讼请求。而反诉虽然与举证责任有关,但是反诉毕竟一种诉。诉之能否提出,取决于诉权的有无,并不取决于证据之有无。不仅如此,反诉必依赖于本诉的诉权,这就要求本诉必须是在实体法上具有程序意义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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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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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出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在何时提出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8《民诉意见》第156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35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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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期间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19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在《证据规定》第35条规定的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情形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证据规定》第34条)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债权人依据合同法122条的规定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应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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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出变更诉讼、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什么期限内提出反诉?答复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19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规定举证时限的同时,规定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1、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法院是否还需要另行确定举证期限。司法解释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当事人增加诉讼、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必然会使双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因此,针对原告起诉时所确定的举证时限显然就难以满足当事人因新诉讼请求、反诉的提出而需要收集提供证据的要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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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是否需要提前申请,变更诉讼请求需要提前申请吗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9变更诉讼请求需要提前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