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三)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四)本罪的客观方面: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界限
两罪在犯罪客体、主体和主观方面具有相同或者相似之处。广义上来说,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本身也是一种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的对象不同。犯罪对象是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造成不利影响的食品;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犯罪对象则要广泛得多,主要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对在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行为。
(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罪,不要求必须有实害结果的发生;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危险犯罪,只要出现法定的危险状态,就构成该犯罪的既遂。
虽然很多商家会在销售之前,就先采取适合的方式确定一下食品是否有毒,但是商家在检查的时候,难免会有疏忽,且在现实生活之中,也存在着故意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的现象,故此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服用食品之前,先确定一下食品是否有毒是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412人看过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
316人看过
-
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21人看过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
290人看过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
138人看过
-
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406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05年以下的量刑。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二十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刑法》第144条之规定,本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立案标准: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立案: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2.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定罪标准: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
-
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 (四)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
-
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3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