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资产出租年限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22:59:26 348 人看过

一、村集体资产出租年限的规定有哪些

村集体资产出租年限的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1.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的年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是无效的。但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续租的年限同样最长也不能超过二十年。

2.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这种权利是有限期的,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

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

二、村委会是否有权出租集体土地

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的代表,是有权利出租集体土地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村委会在出租土地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出租行为合法合规。

1.村委会出租土地应当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

3.村委会在出租土地时应当确保土地的用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村里有权出租吗
    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法定条件是可以对外出租的。一、农村土地以租代征是否是违法的农村土地以租代征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所以,以租代征属于土地违法行为。二、农村土地以租代征的违法吗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违法。我国法律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三、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买卖?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
    2023-02-15
    279人看过
  • 农村土地出租年限规定是什么
    农村土地出租年限规定是不得超过20年。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一、耕地和林地的承包期为多少年我国法律根据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对耕地、草地、林地等不同用途的土地规定了不同的承包期及其上限,主要是为了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期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期间,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承包期是土地承包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与农民是否可以得到长期的且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密切相关。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二、厂房土地使用
    2023-02-25
    437人看过
  • 土地出租期限规定有哪些,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是否有效
    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二是《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三是《立法法》“第九十二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当适用其规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第二种办法是:应当执行《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
    2024-03-26
    347人看过
  • 农村土地集体出租的方式
    1、集体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直接或以联建、联营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修建住宅,商铺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外的人员,引致土地使用权转移;2、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之名,直接将集体土地出租给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收取租金盈利;农民个人出租或变卖住房,引致土地使用权转移;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或从农民手中回租承包地,然后再以较高租金转租给他人进行非农业建设;4、集体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其建设用地或连同厂房自发地运用转让、转租或联营、联建、作价入股等方式将集体土地用作城市房地产开发,搞“招商引资”,引致土地使用权转移;5、不同地块进行重新配置,有在同用途土地之间置换的,也有在不同用途土地之间进行置换的;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融资的担保包括以土地上建筑物抵押连带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情形。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年限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7-04
    205人看过
  • 村集体财产侵占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审慎认定村集体财产侵占犯罪方面,首要的是查证行为人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动机,将村集体的财物擅自夺取并占为己有的违法行为,且涉案金额须达到一定的市场价值标准。例如,滥用职权,擅自将村集体的资金和资产挪作他用或者据为己有。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深入分析行为人对于所侵占财物的所有权是否具备法律依据,以及其是否采用了隐匿事实真相、欺骗他人等手法进行侵占。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财物的实际价值大小这一关键因素,因为规模较大的金额往往成为确定该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2024-08-10
    191人看过
  • 房屋出租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近几年在城市发展中,房屋出租成了许多人解决住房问题的关键,那么,房屋出租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哪些,这些规定的制定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进行的,在结合近几年市场的的变化,从而有了相关的规定,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资产租赁是指在不改变资产所有权的情况下,由资产所有者与承租者订立契约,在一定时期内,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实行有偿出租和承租者自主经营的一种经营方式。房屋出租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哪些,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租赁是伴随着商品经济关系而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租赁范围也变得更加广泛,并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许多方面,形成完整的租赁关系。租赁具有如下特点:①租赁是实现租赁对象价值的一种形式。等价交换的原则体现在资产占用权的有偿让渡行为之中。②租赁对象的价值是以租金的形式来实现的。出租者要收取租金,以满足其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承租者必须交纳租金,以此取
    2023-04-11
    194人看过
  • 乡村集体资产的保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受法律保护。集体财产所有权是劳动群众对其所有的财产依法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所有权是我国所有权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类型。集体所有权是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集体所有权的主体是集体组织。如区域性集体组织、合作社组织等。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包括森林、山岭等资源,也包括土地、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什么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五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广西宜州市合寨村村民为走出当时的乡村治理困境,率先成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为村委会。新成立的村委会使村里的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群众性自治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16
    443人看过
  • 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在法律上市怎样规定的?
    一、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
    2024-03-23
    165人看过
  • 股东出资限制有哪些规定
    一、股东出资限制有哪些规定股东出资的限制包括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股东出资后必须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未出资的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未出资的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还有可能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向公司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法律规定,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2023-09-13
    183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认定规则有哪些呢?
    长期接触农村事务,深知农村事务处理之难,在新一轮的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很多人事实占有土地却不能给予确权,因此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很多人户口不在了,但还有宅子有地,很多妇女嫁到其他村,也没有重新分地,新出生的人口也没有土地,无法申请宅基地。这个事说到底,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问题,同时也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基础性问题,也是确权登记工作中普遍遇到的难题。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概念以及其资格的认定问题给出具体解释,造成相关法规条文不具体和不可执行。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受当地乡规民约、传统观念和历史习惯等因素影响较大,在某些特殊人群身份认定上有较大差异,由此引发的问题不利于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实践中,各地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行界定:一是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二是制定地方指导性意见,三是按照村规民约进行民主决策。下
    2023-06-02
    340人看过
  • 村庄集体土地出租的合规流程是什么
    一、村庄集体土地出租的合规流程是什么1.申请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2.受理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3.供地方案报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由经办人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说明书和租赁供地方案,经过局内会审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4.签订合同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金的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土地交付的条件和时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等。5.缴费用地单位缴纳土地租金和契税,领取租赁合同。6.归档和建库将业务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建立数据库。二、村庄集体土地出租纠纷如何处理1.协商和解当事人在
    2023-11-07
    365人看过
  • 农村的集体的财产包括哪些
    一、农村的集体的财产包括哪些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二、农村集体财产的载体是怎样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载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三、农村集体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属村集体经
    2023-06-15
    343人看过
  • 《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都有哪些规定?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
    2023-06-02
    375人看过
  • 如何认定非法集资?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非法集资一般都是打着向社会各界募集企业周转或者项目开发的资金,并且把投入的资金以股东分红的形式回报给参与投资的人,并且回报的利润非常可观,远远超出银行利息的几倍甚至几十倍,高利润导致上当受骗的人非常之多,那么,如何认定非法集资?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非法集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采用公共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或者变相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其中有几个比较典型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对于非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张明楷教授认为“只有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发放贷款),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才能以本罪论处”,还有学者认为应该以融资目的来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融资的目的
    2023-04-19
    4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出租合同的法定年限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集体建设土地租赁合同最长二十年。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集体土地出租年限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3
      集体土地出租年限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 集体资产租房年限的合同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6
      对于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集体土地出租有没有年限限制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
    • 农村土地出租都有哪些年限?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5
      农村土地出租年限规定是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租土地是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