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正常中止能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0:40:12 124 人看过

租赁合同正常中止的,租赁双方都不能要求补偿,一方有合同违约的情形下,才能主张合同违约补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协议签订后需要备案吗

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1)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是国内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2)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一、租房未到期能退租吗

承租人提前退租,应当和出租人达成解除租赁合同的协议,然后和出租人约定时间检查出租房屋。

如果承租人对房屋有所损坏,应当进行赔偿。如果租房的时候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退房的时候也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提前退租,一定要提前通知出租人,并和出租人订立终止租赁的协议,并做好检查出租房屋等善后工作。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拆迁导致租赁合同终止违约金承租人能获得补偿吗
    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因房屋拆迁需要终止租赁合同的,房屋承租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
    2023-03-31
    404人看过
  • 租赁合同没过期, 房屋租赁合同还能补办吗?
    房屋租赁合同能补办。承租人应及时联系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并注明之前的合同作废。书面合同存在与否并不是决定租赁关系存在与否的根据,没有证据证明是有期限租赁合同的可视为不定期租赁。一、租房合同没签约可以要回房租吗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与出租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则视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返还已经交付的租金和押金。若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二、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
    2023-03-06
    398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承租方可以约定终止吗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如:地震、火灾等。2.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如:租赁房屋是危房,随时可能倒塌的。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4.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如下三种情形的①租赁房屋被依法查封的②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③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一、租客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吗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必须存在以下情况:1、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否则只有在出现约
    2023-03-15
    285人看过
  • 拆迁补偿后不定期租赁合同需要终止吗
    可以因拆迁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1、如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则可以协议补充;2、如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如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1)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2)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3-08-01
    174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中租赁期能为永久吗
    一、土地租赁合同中租赁期能为永久吗土地租赁合同中租赁期不能是永久,最长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是,最长期限是不得超过二十年的。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土地不可以永久租赁。土地租赁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土地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二、土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赔偿原则有什么1、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原则。2、依法保护合同的原则。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2023-04-18
    141人看过
  • 租赁物正常使用损坏,承租人要赔偿吗
    租赁物因正常使用损坏的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实践中,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所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是指按照租赁物本身的属性,如客运汽车是用来运送旅客的,而不能用来运输货物。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换句话说,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致其损坏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租赁物因正常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消耗,任何物品因使用都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消耗,当磨损消耗达到某一临界点时,其出现损坏是很正常的情况。况且,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赁物因合理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实际上已经包括在租金中了。当然了,要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
    2023-03-26
    40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融资租赁合同的非正常终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7
      融资租赁合同在承租人是指违约或者租赁设备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下属于非正常终止。承租人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在根本上损害出租人关于租赁资产的物权或债权利益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设备由于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导致严重损坏或灭失,无法继续使用,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在哪些情形下非正常终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2
      融资租赁合同非正常终止的情形如下: 1、承租人没有按时支付租金,在催告履行期满后承租人不支付的; 2、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且没有签订新的买卖合同; 3、租赁物损灭,且无法修复替代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
    • 租赁合同中途一次性中止租赁怎么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8
      1、租赁合同提前中止的赔偿是:按照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但若双方未约定违约责任,或约定不明的,根据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认,仍然不能确认的,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确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
    • 拆迁导致租赁合同终止违约金承租人能获得补偿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3
      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因房屋拆迁需要终止租赁合同的,房屋承租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 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能不能终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1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存在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