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执行地是户籍还是居住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20:11:52 395 人看过

一般的缓刑犯罪分子在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所以一般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地在其居住地进行。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如何处理?

缓刑考验期是指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考验期是缓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考验期的目的,在于考察被缓刑人是否接受改造,以使缓刑制度发挥积极的效用。

我国《刑法》根据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三种法律后果:

1、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根据该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3、根据该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另外,根据该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户籍相关文章
  • 缓刑犯户籍所在地与执行地不同,刑罚是否可行?
    户口不在出事所在地缓刑,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缓刑犯。缓刑假释属于监外执行吗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并非同一概念,有其本质区别。1、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2、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
    2023-07-03
    459人看过
  • 法院传票会送到户籍地还是居住地
    一、法院传票寄到户籍地还是居住地传票一般会寄到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当事人收到传票后及时寄回送达回证到法院。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送达传票的方式是有区别的。民事案件可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刑事案件只能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二、催收函寄到户籍地怎么处理催收函寄到户籍地的处理方式为还清欠款即可。催收函是企业请求履行债务的一种文书,债权人的债权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催收函应该是催款函,是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
    2023-03-12
    339人看过
  • 婚育证明在居住地开还是户籍地开
    居住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是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机构去办理。1、所需材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节育证明。2、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3、办理部门: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4、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5、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
    2023-03-20
    495人看过
  • 判处缓刑的人是否必须居住在户籍所在地?
    是的,实践中,缓刑的执行一般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综上,缓刑不一定回老家执行,如果你离开所居住县市或迁居,经过考察机关批准,在外地执行也是可以的。起诉离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吗一般情况下,原告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
    2023-07-15
    298人看过
  • 确定起诉书送达地址:户籍地还是居住地?
    应该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办理立案需要提供起诉状,起诉状中必须包含被告的联系方式。起诉书地址写错了怎么办1、尽快去立案庭,一般立案后要分法官的,没有那么快送达,在送达之前给法官说下修改下内容,如果已经送达了,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去立案庭咨询工作人员他们会处理的2、原告通过核实发现确实写错被告名称的,主动提出撤诉的案件也比较多。因为被告名称错误,诉状中被告名称与实质被告名称不相符合,会直接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造成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若审判中没有发现名称错误而判令被告承担法律后果的,还会直接影响到执行程序中原告权利实现。对此,原告撤诉是纠正自己诉讼错误的行为,应予准许3、第三种做法:对原告申请变更被告名称现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禁止”,
    2023-07-05
    297人看过
  • 常住户籍所在地是指户口本的还是居住的
    户籍所在地作为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一、迁过户口的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1、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2、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3、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即城市户口的应该填**省**市(县)**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省**县**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只填写到县就可以了。即**省**县(市)。二、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是一样吗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是不一样的。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
    2023-03-04
    500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户籍
    词条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户籍
    相关咨询
    • 取保候审由居住地还是户籍地执行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3
      《刑事诉讼法》只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没有明确规定出现像本案中的情况该由哪个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那么可以认为户籍所在地和住所地公安机关都有执行管辖权。假如由户籍所在地执行,不利于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管,应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因为公安机关对本辖区的居民情况比较熟悉,也便于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取保候审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离开所
    • 缓刑可以在户籍以外地区执行吗?还是一定要在户籍地执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1、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 2、非在户籍所在地被判刑的,且在外地无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实施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五条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 缓刑可以在户籍地执行吗?还是缓刑必须是在当地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4
      1、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 2、非在户籍所在地被判刑的,且在外地无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实施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
    • 取保候审由户籍地还是居住地执行怎么解决?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4
      应该由你表弟居住地所在公安机关执行更为合理。《刑事诉讼法》只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没有明确规定出现像本案中的情况该由哪个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那么可以认为户籍所在地和住所地公安机关都有执行管辖权。假如由户籍所在地执行,不利于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管,应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因为公安机关对本辖区的居民情况比较熟悉,也便于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取保候审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刑事诉讼法》
    • 缓刑可以不在户籍地,而在居住地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4
      原则在不能出户口所在地,如需外出,需要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