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的条件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7:01:40 428 人看过

司法拘留的条件: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一、司法拘留的程序规定: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司法拘留的性质:

1、法院决定的,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2、属于诉讼强制措施;

3、有拘留所执行;

4、目的是维护诉讼程序。

综上所述,司法拘留的条件,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的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适用对象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的相关制度是什么?
    教育自身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的需求的日益增多,使得增加教育投入成为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于现行教育投入和条件的保障是确保受教者享受平等教育权的前提。第七章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第五十四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第五十五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第五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
    2023-04-27
    472人看过
  • 刑事拘留与精神病人的关系?
    精神病可以进行刑事拘留,但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后没有刑事承担能力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有犯罪行为的,可以进行刑事拘留,但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后没有刑事承担能力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妻子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监护人变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
    2023-07-06
    354人看过
  • 司法拘留的相关条款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的,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就属于司法拘留的一种。司法拘留的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同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以暴力、威胁或
    2023-03-27
    344人看过
  • 拘留期限的限制与保障
    解除取保候审
    一般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需要在拘留后3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核逮捕批准,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7天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所以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为10天。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所以这些案件的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刑事拘留期限满后怎么处理,必须逮捕吗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普通刑事案件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4天,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也不超过37天。当有亲友涉嫌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超过37天,仍没有被逮捕的,其家属应该及时向警方申请解除强制措施。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
    2023-07-01
    142人看过
  • 世权与留置权的关系
    留置权是对世权。留置权是一种物权。留置权系以留置物为标的的权利,其效力直接及于留置物。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就可以排他地占有,支配留置物,不仅得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且得对抗一般第三人对留置物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以担保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物权,不同于用益物权,系以取得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为主要内容的权利。故留置权体,现为一种价值权。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船舶留置权是什么船舶留置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广义的船舶留置权,是指依据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船舶的一方,当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依法以该船舶折价或者以该船舶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2、狭义的船舶留置权,通常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造船合同、修船合同的另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留置所修造并占有的船舶,依法以该船舶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船舶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07-10
    265人看过
  • 略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黎建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的共通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而且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期的劳动法从限制童工、改善劳动卫生条件开始为劳动者提供救助;工人中共济组织的成立实际上是社会保障的前身。为劳动者提供生存保障的劳动法中已经包涵了社会保障的内容。即便是德国俾斯麦颁布的社会保障法典,也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存状况为基本动因的。作为社会保障法主要成分的社会保险法是以劳动关系为前提条件,目的在于解决劳动者的养老、疾病、工伤、失业和生育问题。尽管如此,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仍然显而易见。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法调整国家、用人单位、公民(劳动者)、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发生的关系。就直接关系而言,在内容上,社会保障关系可以分为社会保险关系、社会救济关系、社会福利关系、社会优抚关系。在主
    2023-06-09
    72人看过
  •  留置权与物权法的关系梳理
    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当留置权人在留置物的占有丧失时,不能基于物上请求权来请求返还留置物,也不能在占有被侵夺时提起占有之诉。但是当留置权受妨害或有妨害之虞时,得基于本权主张物上请求权。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留置权人在留置物的占有丧失时,不能基于物上请求权来请求返还留置物,也不能在占有被侵夺时提起占有之诉。但是当留置权受妨害或有妨害之虞时,得基于本权主张物上请求权。 物 上 请 求 权 与 留 置 权 的 关 系 辨 析物权请求权和物上请求权是《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相关规定。其中,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而物上请求权则是指当物权归属或内容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另外,《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物权确认请求权的相关内容。当物权归属、内容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而留置权则
    2023-10-06
    288人看过
  • 主债务人与保证人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一、主债务人与保证人的法律关系是什么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保证人的求偿权;保证人的求偿权,又称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怎样保证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如下保证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为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偿还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偿还的债务,如果协商不成,保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三、保证人追偿权与代位权的区别1.产生的法律基础不同。前者基于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产生;
    2023-08-30
    264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与商业保险法律关系的关系是什么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
    2023-03-01
    500人看过
  • 我国强制措施的性质及其与人权保障的关系
    一、引言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1]现代刑事诉讼,普遍都实现国家追诉主义,即刑事案件大多要先由专门机关进行侦查后,再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个人自诉只在其中占据非常有限的份额。作为一种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理性对抗,刑事诉讼的目的旨在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使犯罪得以惩处,无辜者得以洗脱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能得以保障。在这一过程中,查明案件事实是各专门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公正裁判产生的前提条件。然而,由于各专门机关所要查明的是已经成为过去的事实,为了保证这种追诉与审判活动能够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以逃避追诉和审判等非合法的手段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赋予这些专门机关以一些特殊的职权,其中包括对犯罪
    2023-04-06
    299人看过
  • 保证人与债权人有什么法律关系
    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人无此项权利。保证人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事由。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一、债务人的义务都有哪些债务人的义务如下: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二、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是哪些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1、一般保证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够偿还全部债务时,保证人要为其偿还全部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偿还债务的期限已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偿还债务。3、担保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3、
    2023-04-12
    219人看过
  • 社会保障的法律关系和主体是什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由此可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对社会保险事业进行监督,它也是社会保险的监督主体。《社会保险法》第77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2024-04-24
    85人看过
  • 保释时间与刑事拘留期限的关系
    法律没有规定刑事拘留几天可以保释,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即可以对被拘留人进行保释。保释的法律术语为“取保候审”,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形具体如下:(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随时可以办理,当事人只需要写一份申请取保候审书即可,然后当事人将申请交给办案机关,办案机关要在三天内给予答复,作出同意取保候审或者不予取保候审的决定,不予取保的会说明理由。刑事拘留期间可以保释出来吗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
    2023-07-01
    433人看过
  • 一定拘留吗:强制执行与拘留的关系
    强制执行不一定会拘留。需要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才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定会同意吗并非所有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都会同意。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明显缺乏事实根据;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超越职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
    2023-07-04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取保候审与拘留的关系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16
      预审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性法律程序,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主要用于在整个刑事司法过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那些未曾被逮捕或逮捕后必须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犯、被告人进行管理。这一机制的初衷在于避免这些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士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因此,他们会被要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签署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受到
    • 拘留与逮捕的关系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2
      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拘役与拘留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11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
    • 现行宪法与社会保障权的规定现行宪法与社会保障权相关的条文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现行宪法关于社会保障权的规定现行《宪法》与社会保障权相关的条文包括第14条、第21条、第42条、第44条、第45条及第49条。内容包括:第一,对人民生活的改善。《宪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这一规定将为国家适时提高人民福利、使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宪法基础。第二,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司法拘留可以保释吗,司法拘留保释的条件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司法拘留不可以保释。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