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倡导并贯彻落实政府工作公开化,在社会主义浪潮中,建立稳定的和谐的社会环境,民心安稳很重要。不仅要贯彻依法执政,更要践行民主执政。为了规范和保证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切实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内容做出了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7年4月5日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总则:
1.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5.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6.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7.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8.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均应该在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内容执行公开化和透明化。条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权益保护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还应该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人民对政府满意,才能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向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内容是什么?
280人看过
-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内容是什么
31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新条例内容是什么
22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新条例内容是什么
211人看过
-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
34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283人看过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什么内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1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
-
-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20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9各级人民政府(含政府派出机关)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含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直属机构、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政府派出机构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