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土地合同期限未满如何赔偿
租赁土地后,土地租赁期限未满的,如果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承租了村里的一块地建厂现在要拆迁,能要求赔偿吗
法律上规定征收土地的,需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但是,在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非农业用地使用的,有一定条件限制,违反规定使用的涉及违法。
按当前的规定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要是真是想要租赁土地用于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首先要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要将土地用于建设的需要经过下面的合法途径:
1、土地得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2、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若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会被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所以,要是建厂用地的来源不合法的,那么在拆迁的时候还可能涉及违章,具体的赔偿就比较难确定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未届满,如果出租人提前解除的,属于合同违约,合同有约定,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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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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