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本文为您介绍上海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等相关资讯信息。
注:
(1)本表中工伤人员负伤前或死亡前一月的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致残5-6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除外);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伤后,其与承担工伤责任单位的劳动关系按《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执行,享受本表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承担工伤责任的单位补足差额;
(3)非正规就业组织的从业人员工伤后,享受本表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享受本表中由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按上述规定计发的标准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伤残等级的月份数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90%;二级伤残:85%;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5%。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3896元的,按3896元确定。3、工伤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又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伤残津贴。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按上述规定计发的标准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伤残等级的月份数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70%;六级伤残:60%。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5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4、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5个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全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12个月;八级伤残:10个月;九级伤残:8个月;十级伤残:6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且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伤残:20个月;八级伤残:15个月;九级伤残:10个月;十级伤残:5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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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是指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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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8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市从4月1日开始,对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两项标准涉及工伤人员本人,一项标准涉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500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480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450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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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02万-6万左后。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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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9您可以要求单位为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鉴定结果下来,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以下项目的费用:医疗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财产损失,交通费等,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后期判决生效以后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直接将相应的金额划拨到受害者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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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上海工伤待遇标准是怎样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1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上海市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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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五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规定了五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就医原则)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工伤人员应当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