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是否应该划分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0:20:33 96 人看过

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受伤的,应该划分责任。雇主与雇员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雇员可要求第三人赔偿,也可以要求雇主补偿,雇主在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一、私人雇佣受伤怎么赔偿

对于私人雇佣活动中的受伤,一般是按照侵权责任进行赔偿,而不能按照工伤责任。即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私人雇佣并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保护和规制的,因此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二、工地上有人受伤该谁的责任

工地有人受伤了算用人单位的责任。具体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主张赔偿。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法律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2、按照雇佣关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责任相关文章
  • 雇佣关系中雇工意外死亡如何划分责任
    按实际情况而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另外,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
    2023-04-15
    356人看过
  • 甲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是否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如何区分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标的注重雇工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的标的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之完成,是以提供通过劳务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可见,雇佣关系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偏重于完成的劳动成果。(3)债务不履行时,两者判断的标准不同。承揽属于交付成果型的合同,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而雇佣不涉及成果的交付,侧重于提供的劳务是否合格,雇工
    2023-02-04
    1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雇佣关系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该条第三款又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一、雇佣关系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雇佣关系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
    2023-03-31
    457人看过
  • 雇佣关系突发脑出血雇主是否有责任
    一、雇佣关系突发脑出血雇主是否有责任如果是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的话,雇员在工作期间导致自己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那赔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二、雇佣关系能申请工伤吗雇佣关系中雇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即受伤的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工伤,然后获得工伤赔偿的。构成工伤的条件:(一)主体:必须是劳动者(二)主观方面: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三)时间方面:必须是工作时间(四)地点方面:必须工作场所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场所(五)原因方面:必须是工作原因。在雇佣关系中受伤,雇工与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并不构成劳
    2023-06-17
    323人看过
  • 雇佣关系损害误工费是否应该赔偿
    雇佣关系损害误工费应该赔偿,误工费的赔偿问题跟劳动关系,雇佣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等这些根本就扯不上任何的联系,只要是当事人有收入,因侵权造成收入减少的,该谁赔偿就要谁赔偿。一、车主开车身亡怎么赔偿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找谁赔偿有以下几种情况:(1)存在雇佣关系单位驾驶员(即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死亡的,雇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可以请求侵权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2)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驾驶员(即劳动者)在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单位没有追偿权)。如果是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还可以请求侵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单位驾驶员如果不是在雇佣活动或者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
    2023-03-24
    431人看过
  • 雇佣侵权责任怎样划分
    雇佣侵权分为两种:员工对第三人的损害和员工的损害:一是员工对第三人的损害。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第二,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给员工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佣侵权责任怎么证明无过错1、雇佣侵权纠纷证明无过错的关键是需要拿出相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2、对雇主责任的立法主要采无过错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受雇人主观上没有过错的,由雇主单独承担赔偿责任。受雇人主观上有过错的,由雇主和受
    2023-08-08
    3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  雇佣关系雇主责任
    (一)机动车事故赔偿纠纷受害方:1、报交警,确定事故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2、调取住院病历,做伤残鉴定,确定损失;3、确定车辆保险投保情况,确定保险公司;4、收集相关证据,提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诉讼;5、交通事故处理比较专业,委托律师代理。(二)机动车事故赔偿纠纷肇事方:1、事故后报交警,报保险公司;2、确定事故责任后,积极跟受害方联系,协商;3、诉讼过程中积极答辩,委托律师,制定应诉方案。一、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在交通事故中申请使用代位赔偿有前提,就是您的车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代位追偿的申请。另外代位追偿只适用于车损险,不包括人身伤亡。因此只要您投保了交强险和车损险,不是自己单方责任的话,以下情形可以申请保险公司代位追偿:(1)对方车辆无保险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的车是新车还没有来得及上任何保险,或者保险到期未续交等情况,导致对方车辆是无
    2023-03-07
    482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是什么关系
    一、首先对于“雇用”一词,在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都没有明确其含义,仅仅是一个通俗的说法,不同的人群对此都有不同的理解。在外资企业,“雇用”一词用得十分的广泛,凡是支付金钱的都叫做“雇”,比如:雇员、雇主、雇工、雇聘律师、雇散工等等。在这个含义上的“雇”包含了劳动关系和委托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在内!在国外,特别港澳台地区,“雇”就专门指聘请劳动即劳动关系。这在立法上就可以看出来,比如香港的《雇用条例》、《雇员赔偿条例》等等。但在国内,由于原来的劳动关系属于固定工,与临时聘员(即所谓的“雇”有所区别,即使后来固定工变成了合同工,但是传统观念上的与“雇佣”的区别仍然保存了下来,所以大家都经常的把“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分出来。由于我国的劳动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都没有对“雇佣”一词作定义或解释,所以其实如此讨论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雇佣关系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意义。因此,在这篇分析中,我将尽量得避免
    2023-03-02
    172人看过
  • 雇佣关系应该怎么签合同
    签订雇佣合同的,具体应当写明雇佣关系双方的基本信息,雇佣的要求,雇佣的期限,雇佣的时间和报酬,违约责任等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但要不要签订雇佣合同,由雇主与雇员协商确定。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给付劳务性质不同。雇佣合同中,受雇人仅为一定的目的而劳动,即在一定时间内服劳务而已,侧重劳务给付的过程;承揽合同则是承揽人需为一定劳务给付,并且服劳务的结果即工作成果所有权之转移为合同主要内容,劳务给付与工作成果之间有不可分之关系,侧重劳务给付的结果,即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供的是劳动成果。2、签订合同时双方的出发点不同。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选任雇员时,是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适合于自己的要求,雇员则从劳动报酬是否达到自己的要求,而缔结雇佣合同的;而承揽合同中,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或生产规模、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
    2023-06-28
    414人看过
  • 员工的私生活是否应该影响雇佣关系?
    员工私生活很乱可以被开除,绝大部分时候是会被开的,除非是不能得罪或者不可替代的,单位才会继续留着。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实际上,企业通常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只要其错误不十分严重,并愿意改正错误,就不马上开除,可先给予留用察看处分,以观后效。工伤员工被开除该如何处理?工伤员工被开除,工伤员工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1、员工首先要明确被单位开除所依据的事实。如果所依据的事实不存在,或者开除的原因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定,用人单位将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有权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有具体明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作为开除工伤职工的依据,开除依
    2023-07-04
    315人看过
  • 雇佣关系的举证责任范围
    个人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是一类特殊的人身侵权纠纷案,应当按照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规则分配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为受到人身损害的雇工,其只要能够举证证明与雇主的雇佣关系成立及其损害后果发生在为雇主做工的过程中就行了。而雇主的举证责任则在于举证证明前述四种法定免责事由的存在,否则就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1、关系主体是否特定。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2、主体地位是否平
    2023-07-22
    329人看过
  • 雇佣劳动关系雇主责任怎么确定?
    雇佣劳动关系雇主责任的确认是:过错推定责任;举证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与衡平责任相结合。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想雇主以供劳务,雇主支付相应的报酬二想成的权益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一、雇佣关系雇主责任的确认原则是什么?1、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采取这种立法例的国家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其共同特点是以雇主的过错确定雇主责任。该过错为选任监督雇员方面的过错。由法律推定,无须受害人举证,即为过错推定责任制。2、无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这种立法例的国家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及法国、意大利等。其共同点是不以雇主选任或监督雇员的过错确定雇主的责任。无论雇主有无过错,均应对雇员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负责。雇主不得主张选任或监督雇员已尽相当注意而免责。至于是否以雇员的过错为
    2023-06-20
    447人看过
  • 花钱雇佣叉车事故责任划分
    首先需要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然后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而构成工伤事故要件: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一、工伤事故中,要为本人的过错承担责任吗工伤事故中,不用为本人的过错承担责任。因为工伤保险的投保人是用人单位,被保险人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保险是职业危险,是指生产工作中工伤事故和职业有害因素对职工健康和生命的危险。工伤保险的方式是对遭受工伤的职工及其支持亲属给予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因此,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责任属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用人单位都应承担保险责任。二、工伤事故由谁负责啊在工伤事故中除交通事故以外,其他事故是不划分责任的。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023-04-03
    289人看过
  • 如何划分雇佣合同责任承担
    划分雇佣合同的责任如下:1、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2、但是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雇主向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纯粹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动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用工合同是一个泛指,可以包括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以下主要区别:(1)二者的历史不同。雇佣合同的历史久远,自从奴隶社会剥削的存在,人类的劳动关系中就开始有了雇佣关系,随着劳动交换的需要而逐渐产生了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十七世纪的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3)目
    2023-07-04
    18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的保险给付责任。 保险责任既是保险人承担保障的保障责任,也是负责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和范围;同时也是被保险人要求保障的责任和获得赔偿或给付的依据和范围。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责任,保险... 更多>

    #保险责任
    相关咨询
    • 雇佣关系雇员生病责任应当如何划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4
      1、形成雇佣关系后,雇员自己生病的,由雇员自己承担责任。如果生病是由于从事雇佣活动引发的,雇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 雇佣关系中雇工意外死亡如何划分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是劳动合同,因公死亡的,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
    • 甲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是否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如何区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
    • 2022年雇佣关系是否承担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雇佣关系是否要承担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
    • 雇佣关系受伤劳务纠纷如何划分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8
      按实际情况而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另外,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