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
(1)不可抗力;是人力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由哪些
182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有哪些
467人看过
-
哪些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
332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363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112人看过
-
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有哪些
108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41、有当事人死亡,需要让其继承人表态,看是否参加诉讼。 2、有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并且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 3、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在终止之后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的承受人。 4、当事人因为不可抗拒的情况,导致不能参加诉讼的。
-
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是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1-08-04《民诉法》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
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1-08-05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 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
-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有哪些,发生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和法定事由是谁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依诉讼时效的中止,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 发生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 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72条规定:在诉讼时
-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1-09-30(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两种: (1)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 (2)其他障碍。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等。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确认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和事由,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