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共同购买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能否转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0:32:27
225 人看过
陈某与丁某同居期间,于1998年由丁某与某房地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是禁止转让的。同样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所谓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商品房的转让与转移是不同的概念。转让应当是一个双方合同行为,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转移则就是商品房从一个权利主体到另一个权利主体的过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不能够排除因单方行为或者法律规定而取得房地产的合法性。比如因死亡而继承取得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或者因法院的强制执行而取得的房地产,都是合法取得的房地产,不能否定其取得效力。本案的特殊性在于,丁某与陈某同居生活多年,且房屋是在同居生活期间所购,当然不能排除该房屋是共有的可能性。调解书只是确定了所有权的主体,并未对其取得方式作出说明,不能就此认定为系商品房买卖或者赠与并否定该协议的效力。因此,不管合同权利的转让还是物权的转移,陈某均应当享有该商品房的权利。而相对于开发公司来说,无论是对丁某,还是对陈某,均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因此,开发公司应当协助陈某办理房产权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未领结婚证能否共同购买房产
138人看过
-
婚后双方共同购买房屋但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怎么归属
58人看过
-
能否购买尚未过户的房产?
27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签订时,卖方尚未取得产权证,合同是否有效?
156人看过
-
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人再能否转让
79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未转移时,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终止
373人看过
律师服务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
词条
#强制执行
最新文章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房屋取得同居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
-
-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人能否转让的法律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4不能。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就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用方式购屋时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如何处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房屋等大额财产是否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签订时,卖方尚未取得产权证,合同是否有效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买卖合同签订时,卖方尚未取得产权证,合同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