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在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关于产权的相关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8:06:33 114 人看过

产权,是在我国公立医院改制过程中不可逾越的一个先决性问题,明晰了公立医院的产权——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医院改制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产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及其交易的内容和方式

所谓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等财产权。按照产权资产的形态,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两种。根据产权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产权的主体是指享有或拥有财产所有权或具体享有所有权某一项权能以及享有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的人(自然人、法人)、单位、组织和国家。产权的客体是指产权权能所指向的标的,是产权主体可以控制和支配或享有的具有文化、科学和经济价值的物质资料以及各类无形资产。

如前所述,产权是一项具有财产性的权利,因此,根据其自身的性质,其价值上的体现必须通过交易来完成,所以,这就涉及到了产权的交易内容及交易方式的问题。

产权的交易是指财产所有权及相关经营权、财产使用权通过市场进行有偿转让的经营行为。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①产权交易是一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商品经营活动;

②产权交易属于产权经营活动,其经营主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或拥有者的代理者;

③产权交易在内容上可以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第二层次是保持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财产经营权转让。

产权交易的方式包括:收购、兼并、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经营、出售、股份转让和嫁接外资等。

2、产权交易的方式在公立医院改制过程中的体现

结合目前我国公立医院改制过程中的具体实践,产权交易的方式在公立医院改制过程中有如下体现:

1.合作经营制:以政府集体和内部职工共同出资为前提条件,同时吸纳社会和个人股金共同办院,可以新建医院,也可以在原国有医院基础上改造,吸取股份制管理办法,实行劳动联合为主,资本为辅的经营管理形式。

2.外商、港商、台商及国内大公司投资,兴建医院或收购国有医院,引入全新的管理机制。

3.资产转让

(1)将医院整体或部分资产,通过招投标的形式,转让给职工个人所有或个人经营。

(2)部分转制:资产评估确认后,通过招投标,整体转让给职工个人,建立新型劳动聘用关系,转让所得资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剥离支出,支付职工补偿金及偿还债务。

(3)对所有资产进行公开转让,医院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在编职工一律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转让价款除去改制成本后,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改革遗留问题处理;

(4)动产买断,不动产租赁,将医院固定资产租赁给经营者使用,经营者享有节余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3、公立医院在改制过程中涉及到产权问题时所应注意的事项

公立医院在改制前、改制过程中以及改制完成后均会涉及到产权问题。改制前,所涉及到的产权问题是改制能否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改制过程中所涉及的产权问题以及对产权问题的相关处理,又决定了改制过程结束后,经过改制的公立医院在法律上的地位和性质以及其在改制后如何运作的问题,而在改制后对于产权问题的相关处理则决定了经过改制后的公立医院的命运问题(注:对于改制后所涉及到的产权问题,笔者将放在其他问题中阐述)。因此,产权以及围绕着产权所出现的各种问题,是公立医院改制过程中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具体而言,公立医院在改制前及改制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产权这一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改制前,公立医院应将其自身自有的产权进行初步的项

目及数量上的统计;

在改制前,公立医院如此作为是为在改制过程中对其自有的有形

或无形资产做好进行评估、验资、界定产权的准备。

(2)在改制过程中,将自有的资产(有形或无形)委托有执业

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根据现行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对资产进

行评估时,除非国有资产外,资产评估的一般程序为:a、申请并办理资产评估立项手续(受理申请的部门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b、委托有执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c、申请并办理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手续;

(3)在资产评估完毕后,公立医院可以根据自身改制的方案,

划分合理的股份并招募股金;

公立医院的改制,其终极目的是摆脱现有不合理的医疗体制对自身发展的束缚,以便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已被理论及实践所证实的能够较好的适应市场环境的主体则是具有资合性质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制或即具有资合性质又具有人合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制的法人,根据公司法的相关理论可以看出,以上两种不同性质的法人之所以能够很好的适应市场经济,其明确的股权划分以及由股权所决定的相关派生权利的符合科学的行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资产评估完毕后,股权的划分及由股权划分完毕后所进行的招募资金等活动,对公立医院改制后所成立的法人的正常运作是有着密切的联系的。

一、股权并购与股权收购的区别

(1)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股票等,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按照收购的标的,可以进一步分为资金收购和股份收购。

(2)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简称。兼并一般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原来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由新的公司承担。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设,兼并通常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3)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

(4)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只有兼并方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

兼并和收购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兼并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而收购仅仅取得对方控制权。由于在实践中,兼并和收购往往很难严格区分开,所以习惯上都将二者合在一起使用,简称并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股票期权制度及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股票期权制度的概念股票期权,是由企业的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激励的一种报酬制度。通常的做法是给予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一种权利,允许他们在特定的时期内(一般35年),按某一预定价格(通常是该权利被授予时的价格)购买本企业普通股。这种权利不能转让,但所购股票仍能在市场上出售,这样,经营者就可以获得行权(Exercise)当日股票市场价格和行权价格(ExercisePrice)之间的差价。如果在该奖励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或者管理人员不能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那么这些奖励股份将被收回(例如公司以雇员当时的购买价格购回这些股份)。实施股票期权制度是为了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联系起来,避免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经理人员的行为短期化倾向,使管理人员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使得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利润获得大幅度提高。但是,为了起到效
    2023-06-14
    473人看过
  •  诈骗案审判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欺诈者将面临严厉的惩罚,包括犯罪集团主犯、惯犯、诈骗法人、救灾款物欺诈、挥霍诈骗财物、使用诈骗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欺诈的受害者,因此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防止自己成为受害者。欺诈者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首先,欺诈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其次,惯犯或流窜作案,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人;第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对生产造成严重破坏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人;第四,欺诈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人;第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人;第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第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人;第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人;第九,诈骗10次以上的人。【素材素材:某市政府发布通知,要求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必须使用公筷公勺,对于不遵守此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严
    2023-10-31
    125人看过
  • 关于公司股份制改革有关问题的讨论
    1、在具体验资方式上,我国实行实收资本制度。改制后的股份公司设立前,应当进行验资。验资过程是确认资产是否到位的过程。主发起人的出资,按照剥离到股份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差额,即净资产进行。这些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设立日止,仍处于正常经营活动中。因此,对主要发起人的出资额进行验资,不仅要对验资日拟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明细进行验资,还要对拟投入的负债进行验资。股份公司验资报告的日期为发起人认缴的全部出资缴清之日。在该日前,主发起人必须将经评估确认并持续经营的资产、负债按约定金额移交股份公司筹委会,并完成交割。众所周知,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资产实际交付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此期间,由于拟投资于股份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持续经营,其价值金额将发生变化,产生经营损益,导致资产评估基准日确认的净资产金额发生变化。主发起人必须保证在验资报告日按照出资协议约定折价真实投入净资产。在此期间,经营亏损用现金弥补,利润归
    2023-05-31
    422人看过
  • 股权转让涉及拿着关于税的问题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我国《公司法》也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越来越普遍。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我国《公司法》也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越来越普遍。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本文主要是讨论股权转让中的涉税问题。一、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
    2023-05-05
    456人看过
  • 房改房及相关继承问题
    房改房的继承问题一、房改房可以认定为遗产吗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购房人分期付款期间调离所在市县或死亡的,由其符合购房条件的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付清房款。其符合购房条件的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不购买住房,由售房单位与其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进行经济结算。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不能赠与。购房者在未付清购房款期间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逝世的,由其继受人或继承人继续付款。原购房者和继受人或继承人不需要该房屋的,可退交原出售单位,单位应将已付房款扣除房租与已付房款利息的差额后退还给职工本人或其继承人,已付房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如购房者逝世无继承人,由房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管,其未交清的购房款,由接管部门补交,任何人不得侵占。房改之中的房屋如果继承人愿意继承(继续交纳购房款,办理相关手续),则产权部门必须给予办理产
    2023-05-03
    124人看过
  •  询问关于婚姻自主权的相关问题
    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个人意愿自愿决定是否结婚或离婚,不受外界干涉的自主权利。男女公民对于自己的结婚或离婚问题,在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的完全自由,任何人都无权代替他们做出决定。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个人意愿自愿决定是否结婚或离婚,不受外界干涉的自主权利。男女公民对于自己的结婚或离婚问题,在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的完全自由,任何人都无权代替他们做出决定。 婚 姻 自 主 权 是 否 受 到 外 界 的 干 涉 ?干涉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包括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及其他干涉婚姻自主权的行为。这些行为都侵犯了权利人的婚姻自主权,导致权利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另一方结婚。如果干涉行为导致权利人的婚姻自主权受到侵犯,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以暴力干涉婚姻自主权的,可能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承担刑事责任。婚姻自主权是
    2023-09-28
    83人看过
  • 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支付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支付方式是:1、外国投资者收购国有企业或含国有股权的公司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或资产;2、外国投资者来源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因清算、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减资等所得的财产;3、外国投资者收购国有企业的债权人的债权。民营企业改制中的隐形债务问题隐形债务或称潜在债务,一般在改制的当时没有在改制企业财务资料中体现出来,或者说当时尚未预见到的随着后续事项的逐步明朗化而出现的或有债务,如担保债务、违约债务、产品缺陷债务、解决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的债务(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等)、因各种原因未记入被改制企业财务资料的应付款或遗漏的其他债务。由于这些隐形债务在改制当时没有反映出来,从而导致改制事后会变得复杂化。(一)关于在职职工的隐形负债这些负债也称改制成本,由于目前社会保障体制比较健全,在职职工改制成本的财务安排也基本透明。在职职工改制成本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支付
    2023-08-02
    241人看过
  • 问:关于流产住院医保报销的问题
    人工流产,不论是农村的合作医疗还是医疗保险,都不在报销范围内,不论是人流的费用,还是前期的检查都是不能报销的,所以人工流产不可以进行报销。但是如果是由于胎儿畸形,或者母亲患有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是可以进行报销的流产费用怎么报销流产费用报销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有生育险,住院时提交社保卡或蓝本,预交住院押金,待出院结算时,属于医保托收的费用,由医保直接托收,个人只需要支付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人工流产一般只报销手术的费用;2、有生育险,住院时没有提交蓝本或社保卡,需要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后,由公司到社保走手工报销费用,只能报销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其他门诊的费用不能报销,最多只能报960元。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
    2023-07-10
    96人看过
  • 产权过户相关问题房产过户
    定义: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或在其他中介公司成交后,委托办理后续的产权过户变更手续,并结合公司的按揭贷款、转按揭业务为买卖双方提供过户、贷款的全面服务。服务对象1、需要办理房产过户、产权变更的购房人和(或)售房人。2、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服务内容1、房产交易合法性、权属状况咨询。2、居间担保,保障交易双方的资金和房产安全。3、拟订买卖合同内容。4、为买卖双方计算并提供国家各种税费明细。5、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领取房产证。6、代收代付房款。
    2023-04-22
    463人看过
  • 关于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的问题
    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电子合同的承诺是什么承诺又称为接受或接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通过网络作出承诺,一般都是针对网络上发出的要约而作出的。承诺人既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也可以点击的方式作出承诺。如果仅仅只是在网上进行谈判,而在网
    2023-07-25
    281人看过
  • 涉及改制方案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法律咨询:涉及改制方案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律师回答:1、改制方案涉及过程中,首先应对改制企业职工现有状况进行明确如职工的基本情况、社会保障情况、安置费用预算等事项,这是设计职工安置方案的前提条件。2、对于企业改制前的遗留问题应当首先解决,即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当以改制企业现有资产清偿。3、劳动关系处理情况。包括: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人数及劳动合同期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总额)。4、原企业拖欠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工资、医药费等债务情况及偿还办法。5、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情况。包括:原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改制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情况。南京市市属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出台
    2023-08-17
    474人看过
  • 关于集体企业改制中存在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关于集体资产的归属问题根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等集体企业有关规定,集体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集体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是属于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企业由经营者负责经营。这种所有权其弊端首先就在于产权关系高度模糊和虚化,企业与企业财产之间权属性质没有明确的产权界区,谁是出资人,谁行使股权都是不清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企业财产权的行使没有法定操作程序。是一种既非个人所有、又非法人所有而是悬空状态的所有权。国有企业产权本身并不模糊,只是由于代理环节太多,在企业层面上造成了所有者的缺位。而集体企业中所有者缺位的问题较国有企业更为严重,因为集体企业所有权主体一开始就是模糊不清的。人人有份,人人无权。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大锅饭、搭便车,企业责、权、利不相一致,
    2023-06-09
    301人看过
  • 关于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的探讨
    一是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从目前我国工程招投标的整体情况来看,由于工程项目税收较多,特别是一些地方为了能够使自己的企业得到发展,因而对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对于一些工程项目,明确要求必须是地方企业,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程招投标的广泛性。比如房地产项目具有很强的特殊性,房地产项目普遍都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因而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地产项目招投标的过程中具有很强的干预性,使得房地产招投村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受到挑战,因而导致房地产项目招投标出现一些问题。二是资格审查不够重视。民警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公安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少数民警也出现思想观念多样化、价值取向多元化、'权、利'关系错位、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对此,必须采取坚持思想领先原则,实现思想政治工作革命化;坚持组织保障原则,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系统化;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讲求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
    2023-07-18
    86人看过
  • 关于赡养人相关的问题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一、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业务子女父母赡养《宪法》[1]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2021.1.1生效)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
    2023-03-08
    5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关于公司收购涉及债权的相关问题解答
      贵州在线咨询 2025-01-10
      关于公司收购涉及债务问题,我们在此回答:在合并过程中,原公司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接。然而,在收购前,合并各方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并达成降低负债金额的协议。如果原公司已陷入破产境地,这一协议对双方都具有利害关系。《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应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需
    • 土地纠纷中涉及到房产纠纷的相关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土地纠纷中涉及到房产的相关问题: 一、一般来说,仅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能证明房屋权属的,从法律角度讲,房主同时具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才能证明其拥有该房屋。 二、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拆迁过程中,关于小产权房的补偿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2-29
      一、补偿范围 虽然小产权房所占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但具有很多商品房的特点,因此其拆迁补偿应当做到两个方面的统筹: 一方面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 另一方面应当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费的缴纳不完全情况,参考当地农民住宅拆迁办法,对其补偿范围请求予以一定限制,将地上物补偿款、搬迁费用、区位补偿款、土地补偿款中的某几项分给小产权房所有权人,剩余项分给售房
    • 公司法中关于债权出资的相关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15
      债权就是指请求特定第三人按法律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履行特定义务的权利。债权起源于货物交换,是社会信用发展的结果,其与物权共同构成一个社会的财产权利体系。债权主要反映动态的财产关系,物权则主要反映静态的财产关系,二者之间的相互变换构成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出资是指投资者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支付财产或财产性权利以获得股东地位的行为。根据投资者的出资形式不同,可分为现金出资和现物出资,与现金出资相
    • 关于公司重组过程中律师起诉收费的相关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28
      1、根据物品数量和收费标准,收费如下:(1)无财产争议:6000元至20000元;(2)法律文书:600元至2000元;(3)律师见证:2000元至10000元;(4)代办公证:1500元至3000元。 2、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和收费标准,收费如下:(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为物品价值的7%,但不少于5000元;(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为物品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