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由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4:52:51 439 人看过

一、必须由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哪些

1、贪污案(第382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

2、挪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

3、受贿案(第385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

4、单位受贿案(第387条);

5、行贿案(第389条);

6、对单位行贿案(第391条);

7、介绍贿赂案(第392条);

8、单位行贿案(第393条);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

10、隐瞒境外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

11、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

12、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

二、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一)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要在7天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

(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1、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立案也是有条件的,不管是去公安局立案还是去检察院立案,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会受理,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受理,并会告知哪里有问题。每个案件都会有一个时间期限,一般不是什么大案件都会在法定时间处理完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哪些案件适用于检察院的侦查权?
    本题考查的是检察院的职权。检察院在审理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循私枉法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以及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案件时,保留的主要侦查权。检察院在审理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循私枉法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以及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案件时,保留的主要侦查权。 【 探 究 】 检 察 院 案 件 审 理 中 的 侦 查 权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一般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此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
    2023-10-07
    347人看过
  • 检察院的侦查和立案职责
    (1)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2)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没有办法给您确定具体的数额,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一般最低是重建成本价。上诉就是拆迁补偿多少钱的回答,望采纳。【法律条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
    2023-07-03
    249人看过
  • 上级检察院能否立案侦查下级检察院管辖案件
    1、可以。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的规定如下:(1)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2)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六条一、打人逃跑要立案侦查吗法律规定打人逃跑要立案侦查,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
    2023-06-26
    341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后怎样侦查
    法律综合知识
    检察院的侦查措施(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出示传唤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或者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向犯罪嫌疑人说明理由。(二)询问证人、被害人必须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不得采用羁押、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检察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工作证。(三)检察人员根据需
    2022-07-10
    456人看过
  • 不一定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也就是说,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但是也有例外。《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这是法律赋予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实行监督的权利,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接
    2023-04-06
    497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后案件由谁负责侦查?
    自诉案件在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负责开展侦查工作。但在移送前,人民法院无需征得自诉人的同意。审判实践中,有些自诉人不愿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一些法院事前并未征求自诉人的意见,依职权直接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在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负责开展侦查工作。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时,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不过,在移送前,人民法院无需征得自诉人的同意。审判实践中,出现了不少自诉人不愿法院将自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况。对此,有的法院事前并未征求自诉人的意见,依职权直接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自 诉 案 件 移 送 公 安 机 关 , 法 院 需 不 需 要 征 求 自 诉 人 同 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而按法律规定,法院在受理自诉案件后,无需再次征求自诉人的同意,即可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这是因为法院和检
    2023-09-09
    55人看过
  • 哪些案件属于检察院自侦案件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检察院自侦案件范围自侦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并立案侦查的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初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范围的规定》共有4类53种案件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
    2023-03-15
    237人看过
  • 哪些案件人民检察院能直接侦查
    对于一部分刑事案件,法律规定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的案件有四类:(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十二种,即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即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等,共35种。(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七种,即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多久开庭检察院移交到法院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开庭。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
    2023-02-17
    465人看过
  •  检察院如何进行立案侦查?
    检察院处理案件程序包括接受案件、初步审查、调查、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机关、制作立案报告书、详细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查明犯罪事实、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部门。检察院在处理案件时,会经过以下程序:首先接受案件,并进行初步审查。接着,由本侦查部门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果案件不属于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就会移送到相关的机关处理。如果有犯罪事实,需要制作《立案报告书》。再进行详细侦查,可以采取拘留、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最后查明犯罪事实的,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部门。检察院立案侦查流程是怎样的?检察院立案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人或组织进行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具体的立案侦查流程如下:1. 接受案件线索:如果公民或组织发现有人涉嫌犯罪,可以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检察院会对报案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立案侦查。2. 初步调查:检察院会对涉嫌犯罪的人或组织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2023-11-10
    484人看过
  • 立案侦查终止了,再次立案检察院还可以立案侦查吗
    终止侦查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立案侦查。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立案侦查公民需要花钱吗?立案侦查公民是不需要花钱的,派出所不管是处理行政违法案件还是刑事违法案件都不允许收费的。所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不需要缴费。而公民到公安局报案则需要以下程序: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4、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5、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
    2023-08-08
    291人看过
  • 由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真题泄露是否犯罪
    由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真题泄露是犯罪,故意泄漏国家机密罪面临三到七年徒刑。违反了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情节特别严重,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情节较轻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胶州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情况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22
    464人看过
  • 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高检发〔2009〕17号)2009年9月4日起试行(高检发〔2009〕17号2009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9月4日发布)为了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逮捕案件质量,促进严格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二条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的案件,应当由侦查部门制作报请逮捕书,经本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批后,连同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资料以及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意见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并确保报请审查逮捕的材
    2023-06-02
    341人看过
  • 取保检察院退回侦查案件由谁负责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
    2023-06-27
    391人看过
  • 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终结的处理
    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处理检察院侦查终结有以下的处理办法:1、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且制作起诉意见书。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且制作不起诉意见书。侦查终结报告和起诉意见书或者不起诉意见书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提出提起公诉意见或者不起诉意见的,侦查部门应当将侦查终结报告和起诉意见书或者不起诉意见书以及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国家或者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在提出提起公诉意见的同时,可以提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2、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侦查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1)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2)没有犯罪
    2023-06-11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哪些案件由XX院立案侦查?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检察院撤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检察院是否必须撤销案件以及撤销案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1
      不必要撤销案件,因为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 自诉案件能不能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6
      自诉案件不能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
    • 除了司法检察院还有哪些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0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等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自诉人起诉等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案件进行调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 人民检察院查明确案件,必须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9
      在刑事诉讼中,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具体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