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对于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刑诉法和刑诉诉讼规则只作了限制性规定,即: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与审讯场所分离;安装监控设备,便于监视、管理;具备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办案安全;不得是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羁押、监管场所以及留置室、讯问室等专门的办案场所、办公区域(应当排除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其他的各类办公场所如“培训中心”、“预防基地”等)。但是,并没有明确哪些场所可以作为被指定的“居所”。
一、行政拘留期间可以监视居住吗
不可以。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外省犯罪应该怎样办
外省犯罪应当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关规定如下: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场所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场所、犯罪场所、犯罪结果场所和实际财产取得场所;
2、对于犯罪嫌疑人居住辖的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准备地、赃物销售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较为合适的案件,以及流逃犯罪、共同犯罪中成员交叉犯罪、财产侵权案件中衍生的赃物销售等案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请求检察院批准,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准备地、赃物销售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原办案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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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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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监视居住的场所不得是办公场所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3《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因此,指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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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监视居住有哪些区别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从表面上看,新刑诉法是将指定监视居住作为监视居住的一种特殊类型加以规定的,但与现行的监视居住无论是在适用条件、适用内容还是在法律后果上都不相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这项措施对侦查机关非常有利。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公检机关与律协两方势力进行了多轮博弈、厮杀,在侦查机关的据理力争和坚持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诞生了 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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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的程序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共同居住的人是可以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首先是嫌疑人本人不能离开。 其次是非共同居住的人,要见面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