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具有生命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22:03:03 301 人看过

死刑犯在未被依法执行死刑前应具有生命权。

一、一般累犯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

应当指出,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而应当撤销缓刑,将旧罪与新罪一并处罚。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因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说明犯罪分子没有被执行刑罚,此时也无须执行,故其考验期满再故意犯罪的,不存在累犯的问题,但其有罪判决的宣告仍然是有效的,即犯罪分子是曾经受过有罪判决的人,具有刑事前科。

二、注射死刑后可紧急救活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人员对死刑犯进行注射死刑后,会以严格的程序仔细检查死刑犯的生命体征迹象,确保死刑犯完全死亡。因此,通过注射死刑执行死刑的死刑犯在接受注射死刑之后,是不可以紧急救活的。除此之外,死刑的方式不仅仅限于注射死刑,还有枪决死刑的执行方式。

三、被逼自杀对方会判刑吗

被逼自杀对方会判刑。被逼自杀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诱使别人自杀,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一旦被剥夺,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命权相关文章
  •  死刑犯的命运如何?
    行刑方法包括静脉注射、电椅、毒气室、绞刑和枪决。静脉注射是最人道的方式,但并非最常用的。电椅是其中一种最古老的行刑方式,但犯人必须量体重以确保被绞死。毒气室和绞刑是较为少见的行刑方式。枪决在西方国家没有固定的模式,其中一名行刑人的枪里没有子弹以确保行刑人不受到报复。当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行刑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静脉注射:将致命药物通过静脉注射的方式输送给死刑犯。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很多人认为,这是最人道的执行死刑的方式,也是目前美国最常用的行刑方式。2、电椅:当使用电刑时,犯人被绑到一个特制的椅子上,行刑一般由三人或更多的人执行,他们面前各有一个电按钮,实际上只有一个按钮是连在电极上的。这样安排是为了解除行刑人的心理负担,
    2023-09-03
    285人看过
  •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由于死刑的内容是剥夺罪犯的生命,故被称为生命刑;由于生命具有最宝贵的、剥夺后不可能恢复的价值,死刑成为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方法,故被称为极刑。自从启蒙运动思想家提出废除死刑的主张以来,对于死刑的评价已经争论了200多年。我国现在还不可能废除死刑,换言之,保留死刑既是人们的共识,也是国家一贯的死刑政策。因为在现阶段,极其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还大量发生,一些犯罪分子气焰嚣张、屡教不改,只有保留死刑,才有利于与这些极为严重的犯罪作斗争,才能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据社会的一般价值观念,保留死刑符合社会心理需要。国外确实有一些国家废除了死刑,但离开中国国情盲目照搬国外废除死刑的做法,并不可取。对死刑的评价不能离开本国国情。
    2023-06-11
    262人看过
  • 死刑与毒品犯罪:如何界定及生命刑?
    对毒品犯罪的处罚是包括死刑的。根据《刑法》谷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等情形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哪些毒品犯罪分子可以判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4)毒品数
    2023-07-16
    363人看过
  • 由生命权看安乐死
    近来,人们对安乐死的关注非同一般,法学界人士对此出言谨慎,各国立法对安乐死的态度也诸多迥异,不同历史阶段对安乐死的态度也有所发展。安乐死源于希腊文,原意是快乐的死亡或尊严的死亡。英文解释为:无痛苦处死患不治之症而又非常痛苦者和非常衰老者。中国学者给安乐死下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或家属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全过程。从上个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英国,美国,瑞典等一些国家发起成立自愿安乐死协会或向国会提出允许安乐死的议案,由于对安乐死问题的认识不清,社会上绝大部分民众反对安乐死。反对安乐死者主要出于以下考虑,承认安乐死合法会出现难以控制的负面效应,除无法有效保护弱势人群的生命权之外,重病患者的精神负担也会极度加大。历史的焦虑也是不容忽视的干扰因素,三十年代纳粹德国对所谓劣等民、残疾人以
    2023-06-08
    392人看过
  • 被杀人犯威胁生命时,杀死他有罪吗?
    一、被杀人犯威胁生命时,杀死他有罪吗?公民受到胁迫杀人也是有罪的。这在刑法上被逼迫的人属于胁从犯,同样涉嫌故意杀人罪,但应当根据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杀害他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胁迫犯罪的,是胁从犯,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
    2023-03-22
    498人看过
  • 死刑执行后罪犯的生命期限有哪些规定?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需经死刑复核程序,即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同意执行死刑,才能够真正开始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后的处理死刑立即执行后的处理如下: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
    2023-07-02
    484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分健康权和生命权吗?
    1、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健康权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自卫权是指公民当自己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请求权是指当公民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本人或其亲属有权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责任。
    2023-06-08
    303人看过
  • 二审死刑犯是否有可能逃脱死刑的命运?
    二审死刑还能活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就会执行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审死刑还可以申诉吗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二审死刑还可以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申诉的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因申诉而重新审判的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
    2023-07-05
    346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吗?
    1、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健康权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自卫权是指公民当自己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请求权是指当公民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本人或其亲属有权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责任。
    2023-06-08
    258人看过
  • 侵犯生命权的后果
    故意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侵犯他人健康权的行为,如果造成他人轻伤害以上,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他人重伤的,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过失侵犯他人生命权的,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侵犯他人健康权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犯生命权构成要件(1)生命丧失的事实。民法上所说的侵害生命,其意义较刑法上杀人之意义为广,乃指招致人死亡的一切违法行为而言,无论故意还是过失,无论杀人还是伤害致死,无论是作为致人死亡还是不作为致人死亡,只要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客观结果,即为侵害生命权。生命丧失是侵害生命权最基本的损害事实,是构成损害事实的基础。(2)生命丧失导致死者近亲属财产损失的事实。侵权行为致人死亡,必然造成死者近亲属财产上的
    2023-08-18
    290人看过
  • 死刑执行后的生命长度
    死刑立即执行,是一种死刑的执行制度。一般情况下,高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令后,应当交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相关命令之后,应该在七天里进行死刑的执行。对于执行死刑的判决,必须要有执行死刑的命令才可以进行。通常,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可以直接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死刑立即执行流程是什么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交付执行。超过7日没有执行死刑的,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近亲属提出会见被告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的,应当在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和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
    2023-07-01
    167人看过
  • 二审死刑还有活命机会吗
    有,死刑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的,罪犯正在怀孕的可以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刑罚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中最为严厉的刑罚就是死刑,死刑分为死缓和立即执行两种。一、主刑包含哪些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其中管制为中国独创。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管制刑作为一种限制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对犯罪分子实行不关押,而是在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改造,它是我国在长期革命实践中不断总结出来的成果,是我国的一种独创。拘役则是一种短期的剥夺受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在执行上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原则上,在其劳动改造期间,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根据其表现,还可以每个月回家一至两天。在主刑的执行当
    2023-03-27
    163人看过
  • 错判死刑要抵命吗
    不用,误判死刑以国家赔偿金为主要的补偿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因此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以及其他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一、符合批捕条件但是不起诉的赔偿是否存在符合批捕条件但不起诉的赔偿存在,被批捕的人可以申请赔偿,应该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2023-03-08
    68人看过
  • 死刑犯临刑前有权利吗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人或者其近亲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犯需要付子弹钱吗死刑犯不需要付子弹钱。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子弹是不需要他们自己花钱买的,子弹本身就不贵,价格低廉,
    2023-07-26
    476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命权
    词条

    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生命权是法律保护的最高权利形态,生命的丧失是侵害生命权的结果。 生命权属于不可克减的权利,即使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在紧急情形下也不能被限制和征收。 ... 更多>

    #生命权
    相关咨询
    • 生命权具有什么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0
      关于生命权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些: 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3、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
    • 生命健康权分健康权和生命权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4
      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 对毒品犯罪的处罚包括生命刑,即死刑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8
      我国对毒品犯罪的处罚时包括生命刑即死刑的。根据毒品犯罪的案情不同,对毒品犯罪的处罚一般为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罚金。
    • 法人享有生命权具体指哪些权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09
      法人不享有生命权,虽然法人享有人身权,但也不是与自然人一样享有全部的人身权; 对于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就是自然人才享有的人身权,法人是不享有的。
    • 杀人犯在旁边能用死刑保命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不可以,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在宣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全案复核,复核过程中,应当询问被告人,并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复核完毕后,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 2.对核准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将裁定书及执行死刑命令送达原审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接到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后的第二日起七日内交付执行;对不核准的,应当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