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申诉是公民、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纠纷时,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的书面请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请求判决民事诉讼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为单位的,应当提供单位名称、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单位地址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告人是单位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诉讼事由:交通事故赔偿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诉讼或索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和证人的姓名和联系地址)衷心感谢人民法院原告:(签名或盖章)原告:(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本申诉书副本(副本数量根据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
3。其他材料原告:陈XX,男,汉族,1954年1月26日出生,现住榆次区修文镇陈坎村幸福东路151号
被告:郭x,男,汉族,40岁,现住清徐县集义镇桃园堡村
被告:郭XX,男,汉族,1984年12月5日出生,现住清徐县集义镇桃园堡村新村街11号,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住所: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238号。依法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2011年5月22日12时,被告人郭XX驾驶被告人郭荣的金卡7956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108号线陈坎村至清徐段,本案费用由被告人承担,先后与王某某的jinkb0453卡车和彭某某的jinka0830卡车相撞,后又与JINKA7956卡车在路边损坏原告房屋。事故发生后,晋中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出具了确认函,认定被告人郭某某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2011年6月2日,晋中市物价局价格鉴证中心受交警大队委托,作出2011年市场价格认定第831号价格鉴定结论,认定原告房屋损失价值3万元。后来,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但被驳回,原告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受法律保护,被告郭某某因驾车进入原告家中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人郭×作为肇事车主,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作为车辆的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请求贵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请求人:陈XX,2011年6月10日,榆次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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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中受害人如何考虑?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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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如何写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51、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2、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住院号、疾病诊断以及治疗结果 3、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4、医疗事故原因 5、赔偿数额 (1)医疗费:元; (2)误工费: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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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4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可以就事故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以诉讼途径维权。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需要先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