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修订商业银行法推进综合化经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8:21:30 321 人看过

1995年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正式确立了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原则。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业银行法》进行了修订,为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预留了空间,但由于空间有限,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进程推进仍然较慢。为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乃至我国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提高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亟需再次修订《商业银行法》,支持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

一、背景及问题

1995年《商业银行法》的颁布正式确立了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原则。该机制对于整顿当时的金融市场混乱、防范跨行业风险传递、保障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有着积极意义。2003年12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商业银行法》进行了修改,主要体现在第四十三条,在维持原有表述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条例外性的规定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此举为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预留了通道,但相关规定仍以限制为主。此后虽然国家相关部委在基金、金融租赁、保险方面为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制订了配套政策,但实际发生的个案最终均需经国务院审批,商业银行仍有大量综合化经营的需求无法满足,不利于其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环境又面临新的挑战:一是金融脱媒进一步加剧,使银行净利息收入占比不断下降;二是利率市场化已接近完成,银行息差空间进一步收窄。三是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跨界渗透加剧竞争;四是民营银行的玻璃门打开后,将与商业银行在转型重点的轻资产业务领域展开激烈的竞争。

上述国内金融生态的变化对商业银行影响巨大,本质上意味着商业银行原来以单一信贷业务和法定利差盈利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所面对的外部环境则具有更高程度的不确定性。这些都倒逼商业银行必须进行业务、模式、流程等多方面的转型。因此,实行综合化经营,向这些领域的拓展就成为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二、建议及理由

1、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将《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的现条款修改为如下三款:

经相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同意,商业银行可以投资参股或控股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控股公司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其下设各不同领域的金融子公司应按法律规定分别接受相应的监管机构的监管。

商业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后可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财富管理信托业务。

商业银行不得直接投资非自用不动产和非金融类企业,但商业银行为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而需要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除外。

上述对《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的修改,理由如下:

(1)为支持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经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审批同意,应允许商业银行跨业投资参股或控股其他金融机构。与此同时,由国务院授权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制定详细的审批流程和准入门槛,对于有较强经营实力、良好声誉和较高风险控制水平的商业银行,允许其进行跨业投资经营。

(2)为了有效防范不同金融业务领域的风险交叉传递,有必要在不同金融业务之间建立严格的防火墙机制。从国外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立法情况及可借鉴经验看,银行综合化经营大致有全能银行、金融控股公司以及银行母公司三种模式。从这三种模式实施条件看,全能银行的监管要求最高,监管难度大,如果缺乏完善金融监管设施和现场监管手段,这种缺乏风险隔离和利益冲突制约手段的综合化经营模式会带来诸如监管失效、内部人控制、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道德风险。对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而言,不但要求对下属不同领域金融子公司进行监管还需要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统一监管,对缺乏监管经验和传统国家而言,这种模式难度也较大。银行母公司模式需将银行作为控股公司进行监管,同时其下设各不同领域的金融子公司也要接受相应的监管。这对于有分业监管传统,且对商业银行有较多监管经验的我国而言,较为可行。

(3)商业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后可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财富管理信托业务。

当前商业银行理财已成为我国财富管理市场主力。银行理财从其法律实质看属于信托法律关系,但由于《商业银行法》分业经营的限制,银监会只能在相关监管规定中将其界定为委托代理关系。与信托关系相比,委托代理关系存在委托管理资产缺乏破产隔离法律保障、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受限而需大量借助SPV通道等诸多不足,从而增加成本。为保障银行理财业务长远稳健发展并更好地保障客户利益,建议明确银行理财界定为特定类型的信托业务,且商业银行可经银监会许可后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将理财业务从商业银行体内剥离至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专门管理,满足理财与银行业务的风险隔离以及栅栏原则的监管要求。

(4)为了避免商业银行直接涉足实体投资和房地产领域,引起市场秩序混乱,仍应维持商业银行不得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和非金融类企业的原则性法律要求。但应预留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空间。商业银行触电是金融与互联网不断交叉结合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虽然对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领域造成了冲击,但与互联网企业(电商平台)相比,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仍具有支付方式多元化、资金安全有保障、客户资源雄厚、售后服务便利等诸多优势。出于支持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需要,《商业银行法》应允许商业银行投资设立或与其他大型电商企业合资设立由商业银行控股的电商平台子公司,以创造互联网金融公平竞争的环境。

2、建议修改《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关于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的规定

2003年《商业银行法》修改以来,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已经远远超过第三条规定的范围,应当将已经允许商业银行开办的业务重新梳理分类并调整第三条的规定。同时对于商业银行开办现行法规未明确规定的业务,应采取鼓励创新和简政放权的原则,建议对于商业银行开办现行法规未明确规定的业务采取备案制,监管机构可以对于向其备案的创新业务提出风控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银行相关文章
  • 尽快制订经济安全法
    【商业秘密保护】尽快制订经济安全法多方因素显示,中国商业机密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行贿与泄密,是两只从不分离的黑手。近年来频频暴露出的诸多跨国企业在华大肆行贿的背后,勾勒出商业机密被泄露的蛛丝马迹。江涌认为,为了应对当前日益严峻的商业机密泄密问题,一是要加快全民的经济安全和商业保密意识教育。二是加强机制建设,要有相应的机构、相关部门来维护商业机密。三是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堵塞漏洞。"中国需要一部国家经济安全法。"江涌说。
    2023-06-05
    245人看过
  • 专家:修订《商业银行法》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
    全国人大代表、盛京银行董事长张董表示,为保障我国商业银行健康发展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提议进一步修订《商业银行法》。张董认为,《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包括13个类别。但是,随着金融创新业务的大量涌现,电子银行业务、理财业务、企业债券承销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商业银行法》经营范围中未包括的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的主体业务之一;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大量代客理财业务由表内转为表外,同业业务在资产中占比越来越高,这些变化都未能在《商业银行法》经营范围内得到体现,需要根据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实践需要,进一步拓宽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同时,《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2012年,我国依据巴塞尔协议Ⅲ制定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不但重新界定了资本定义,而且在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前提下,增加了储备资
    2023-04-24
    115人看过
  • 专家呼吁尽快修订《拍卖法》
    近日,广州XX国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X展览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借境外拍卖之名、骗取服务费的行为被媒体曝光。一直以来,这些既不是拍卖公司,也不具备拍卖资质的公司搅浑了拍卖行业,如何有效规范成为难题。有业内人士建议,完善《拍卖法》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市场再现李鬼拍卖企业去年朱先生与广东X展览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书》。按照合同,朱先生将自己收藏的纸币、硬币、邮票珍藏册委托甲方(X)参加其合作机构的拍卖活动,乙方(朱先生)应该支付给甲方(X)公司基础服务费8000元,拍卖一旦成交,需再支付拍卖成交额的10%。然而,朱先生很快发现自己上当了,拍品迟迟未拍,上网搜索发现公司已经倒闭。和朱先生有类似受骗经历的人不在少数,而这些骗子公司行骗手法大同小异:虚假鉴定、抬高藏品估价,收取服务费,但藏品根本没有进入拍卖环节。X是一家典型的李鬼拍卖企业。中国拍
    2023-06-08
    62人看过
  • 物业综合经营服务
    物业综合经营服务的含义物业综合经营服务是指与房屋楼宇及住宅小区的住(用)户生活、工作、生产相配套的、为方便住(用)户生活而开展的多种特约便民和和经营服务。物业综合经营服务的特点1.服务消费的连锁性。2.服务对象欲望需求的不可替代性。3.居住水平提高带来需求层次上升。物业综合经营服务的基本要求物业综合经营服务的基本要求是高效、优质。而高效优质的服务,必须满足下列四方面的要求:1.效用。这是业主对服务者的相应素质和使用价值的需求,它是由服务者的知识、技能或体力转化所带来的实际效果。例如,物业维修服务必须保质保量符合有关标准;环境清洁服务必须做到五无等等。2.方便。这是业主在讲究效用的同时对省力、省时、省麻烦服务的需求,又称对时空效果的需求。例如报修近便,修得及时,家居生活服务使居民不出门也能得到满足等。3.态度。这是业主对服务者行为方式上的需求。为了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服务者必须与业主相互沟通
    2023-06-10
    95人看过
  • 《会计法》修订持续推进中
    《会计法》的修订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继去年进一步推动《会计法》修订相关研究外,财政部会计司在今年的工作计划中再次明确,将进一步会同有关各方开展《会计法》修订调研工作。其实,不管是在政策制定者层面,还是在学术界和实务界,近两年来,这个话题都热度不减。第三次修订提上日程自1985年出台以来,《会计法》经历了1993年和1999年两次修订,现行《会计法》自2000年开始实施。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和特点,这也使得会计法规中的部分条款显现出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在相关的法律责任问题上,《会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刘XX提出,对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实施打击报复、造成其个人损失的,应对其进行经济赔偿。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增强会计人员在进行专业判断时遵循会计准则的信念。刘XX说,新
    2023-04-24
    405人看过
  • 尽快修改《广告法》
    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政协委员、江西民生集团公司董事长王翔呼吁有关部门尽快修改《广告法》。近几年来,随着广告行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除广告经营发布单位以外的多种广告中介机构。而现有的《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并未对这些中介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作明确的规定,目前的《广告法》中,明确了调整的广告类别是商业广告,而公益广告、招聘招生等都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都应该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虚假广告屡禁不止且形式趋于多样化,现有的《广告法》虽然提出了真实、合法、清楚、明白的原则要求,但未提及广告真实性的标准。对于不正当竞争,《广告法》虽有原则规定,但无处罚条款,王翔委员建议净化广告市场,杜绝虚假广告就要对《广告法》中有关条款作进一步明确的规定,以确保条款具有可操作性。《广告法》实施5年来违法广告禁而不止,王翔委员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执法力度不够,法的规定不够明确,有些情况无法可依。王翔委员说,越早修改《
    2023-06-07
    244人看过
  •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手段,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些年来,尤其是十一五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日益凸显。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的重要作用,努力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农业保险对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意义重大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经营,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中国人保财险等公司这些年发展农业保险的实践表明,农业保险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
    2022-04-01
    109人看过
  •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规定
    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着来自国际市场的挑战。应对这种局势的惟一对策是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而《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虽然增加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但由于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口子并没有真正打开,不利于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商业银行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在商业银行风险较小的经营环节放开混业经营,给予法律保护,在将可能出现的风险抑制到最小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发挥混业经营的优势。
    2023-04-23
    181人看过
  • 公司非法经营如何进行立案合法化?
    公司非法经营立案标准:1、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只有刑事司法解释明确为非法经营罪,才构成犯罪。不同的行为有不同的立案标准,应当根据具体的司法解释确定。夫妻型公司非法经营案简介:被告人孟某某于2007年11月13日注册成某安徽省宿州市XX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9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孟某某,公司股东为孟某某及其妻子顾YY。被告人张某某于2004年11月2日注册成某安徽省宿州市YY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张某某,公司股东为张某某及其丈夫林某、女儿林某某。2008年春,被告人孟某某和张某某开始合作经营农作物种子生意。2010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孟某某、张某某二人在
    2023-07-05
    476人看过
  • 中国应尽快推出物业税
    近日,有消息称政府将会出台房地产行业中长期规划,来振兴目前低迷的房地产行业。不过从目前的形势看,即便房地产进入国务院产业振兴规划,也很难改变行业短期内继续下行的趋势。现在正是住房制度改革的好时机,中国必须重新思考和制定符合国情的住房制度,而不能延续过去掠夺式的开发政策。未来的住宅政策首先要实现公平,其次需有可持续性。中国截至目前的一次性土地出让金制度应该终结。这个制度让地方政府有动力抬高土地出让价格,开发商在房价上升周期依靠囤地就可以获得巨额收益,而那些先富起来的人们提前购买和投资住宅的做法,让他们获得超额的回报,这也变相鼓励了市场投机和炒作。除了国有土地增值收益大量流失到开发商和富人手里外,唯一需要支付更高成本的是穷人和后来者(劫贫济富)。尽管中央政府看到了楼市的不可持续性,并试图从供给和购买环节给予弱势群体补贴,以拉动经济增长为目的刺激交易,如决定向中低收入者提供小户型的廉价住宅,目前
    2023-04-22
    217人看过
  • 商业银行修法应立足优化金融生态
    时隔十一年,中国的《商业银行法》修订工作正式启动。有消息人士称,目前中国银监会已经下发征求修改建议的函,相关的调研工作已经展开,可能9月份之后形成修改意见。据悉,银监会在征求部分商业银行建议的基础上,目前形成了对《商业银行法》的初步修改意见,主要在董监高任职资格管理、商业银行监管指标调整、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调整以及增加有关行业协会条款四个方面。其中涉及贷存比的调整,同时还建议考虑将资产证券化、托管业务、网络银行、电子银行及财富管理等业务纳入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并且明确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的信托性质。我们注意到,不久前的6月份,中国全国人大财经委就曾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提出修改商业银行法,要对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跨业投资、同业经营、风险管理等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并将《商业银行法》修订列入指导性计划,也即属于已经启动法规调研起草工作,条件成熟也可以提请本年度审议的第二类项目。有业内人士指出,明确银行理财的
    2023-04-24
    476人看过
  •  商标法何时进行了修订?
    1993年2月22日和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两次修订。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生效。1.1993年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首次修订;2.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3.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生效。 商标法通过时间:1993年、2001年和2014年商标法是一部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旨在保护商标的注册和使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商标法自1993年施行以来,经过2001年和2014年的两次修订,不断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变化。2001年的修订对商标法的保护范围、
    2023-08-24
    388人看过
  • 商业银行法修订正加强调查研究
    银监会主席尚某某表示,《商业银行法》修改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正在和相关部门一起加强调查研究,主要是适应新情况的要求。7日上午,尚某某在参加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审议后,对媒体做了上述表示。在最新出版的《中国银行业》杂志2015年第2期上,尚某某也撰文谈到了银行业面临的新情况,称新常态下我国银行业呈现贷款增速回稳、存贷利差收窄、社会融资方式转变、不良贷款反弹和监管宽进严管五大趋势,银行业必须加快调整发展战略、转变盈利模式、提升创新能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和强化守法合规经营。在此次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招商银行前行长马某某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修订《商业银行法》推进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提案,称为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乃至我国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提高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亟需再次修订《商业银行法》,支持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1995年我国颁布实施《商业银行法》,确立了商业银行分业经营
    2023-04-24
    497人看过
  • 李鬼拍卖公司多业内呼吁尽快修订《拍卖法》
    近日,广州某国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某某展览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借境外拍卖之名、骗取服务费的行为被媒体曝光。一直以来,这些既不是拍卖公司,也不具备拍卖资质的公司搅浑了拍卖行业,如何有效规范成为难题。有业内人士建议,完善《拍卖法》的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市场再现李鬼拍卖企业去年朱先生与广东某某展览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书》。按照合同,朱先生将自己收藏的纸币、硬币、邮票珍藏册委托甲方(某某)参加其合作机构的拍卖活动,乙方(朱先生)应该支付给甲方(某某)公司基础服务费8000元,拍卖一旦成交,需再支付拍卖成交额的10%。然而,朱先生很快发现自己上当了,拍品迟迟未拍,上网搜索发现公司已经倒闭。和朱先生有类似受骗经历的人不在少数,而这些骗子公司行骗手法大同小异:虚假鉴定、抬高藏品估价,收取服务费,但藏品根本没有进入拍卖环节。某某是一家典型的李鬼拍卖企业
    2023-06-08
    75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 更多>

    #商业银行
    相关咨询
    • 如何进行经营者以上门方式推销商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经营者以上门方式推销商品的,应当如何服务经营者以上门方式推销商品的,应当征得被访问消费者的同意。上门推销时,推销人员应当出示表明经营者授权上门推销的文件和推销人员的身份证件,并以书面方式向消费者告知推销商品的功能、特性、型号、价格、售后服务和经营地址等内容。经营者上门推销的商品,消费者可以在买受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回商品,不需要说明理由,但商品的保质期短于七日的除外。商品不污不损的,退回商品时消费者
    • 商业银行主要是经营哪些业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
    • 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有哪些,经营范围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8)从事同业拆借;(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10)从事银行卡业务;(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3)提供保管箱服务;(14)经国
    • 武汉市武汉区综合性商贸中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19
      企业名称:经营状态:开业 注册资本:88万元人民币 阮业新 住所:洪山区珞瑜路20号阜华大厦1栋D单元12A层D12A01室 成立日期:2011-08-02 经营截至期限:2021-08-02 一般经营范围:工艺品、手工制品及配件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布艺制品的销售,装饰装潢的设计、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
    •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主要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3
      1、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但是,效益以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安全性又集中体现在流动性方面,而流动性则以效益性为物质基础。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效地在三者之间寻求有效的平衡。 2、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 这是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