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农村集体用地成为建设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1、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其农用地转用由国务院批准;
2、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土地,除规定应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以外,其余的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
租赁的建设用地可以建房吗
一、租赁的建设用地可以建房吗
1、租赁的建设用地可以建房。但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手续,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土地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土地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看出租人是否对土地具有处分的权利;
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仔细查看可租期限;
3、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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