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财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相关知识点
一、哪些特殊情况可以阻止审计决定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执行:(一)审计机关认为需要暂停执行的;(二)受奖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暂停执行的;(三)被审计单位申请暂停执行的,接受裁决的人民政府认为其请求合理,决定中止执行。 .裁决由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处理。裁决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60天内作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通知审计机关和报送奖励的被审计单位,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8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一)未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规定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的,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登记账簿或者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基础登记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八)未按规定保存会计资料,造成损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或者未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有关信息的;(10)聘任会计师不符合本法规定。 .有前款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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