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农村,,没有土地承包合同,我的田还属于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21:52:09 227 人看过

一、户口迁出农村,,没有土地承包合同,我的田还属于我吗

农村户口迁出之后原有土地还是自己的吗。户口迁出农村,原来分得或承包的土地,只要承包合同不到期,还归自己经营,可以出租也可以转让,履行承包土地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承包合同到期,集体才可以收回另行分配。因此农村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土地只要承包合同不到期就还是自己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采取的是有区别的继承制度。

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林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则另有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规定,林地承包,承包人死亡的,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权。允许林地继承,主要是考虑到林地的承包经营与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相比有其特殊性。林地承包的期限与收益周期均较长,投资大,风险大,如不允许林地继承,很难使前一承包方在其死亡时获得因履行合同所获得的收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承包人死亡或承包主体消亡的,其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受者可以继承承包。因为承包人对“四荒地”的承包是有偿取得的,期限长,投入大,也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户口迁入城市之后,还可以承包农村土地吗
    可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土地,只有本村村民拥有承包的权利。其他村村民和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承包土地。但即使具有城镇户口,但户籍在本村的,仍属于本村村民,可以依法承包土地。另外,对于荒山等五荒土地,可以由本村以外的人承包经营,承包的方式包括招标、拍卖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
    2023-05-05
    444人看过
  • 农村户口迁出后承包地会被收回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是国家为了保护承包人的承包经营权,防止发包人擅自收回承包地作的严格限制,但该法同时也规定了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情形。我们分两类讨论:第一类是家里人部分迁出户口。这个其实很明确,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这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个家庭共有,这点不容置疑。第二类就比较复杂,就是全家人都迁出。在这里主要有三种情况讨论。1、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仍是农业户口。也就是说从这个村把户口迁到另外一个村,这种情况,如果你在迁入的村子里取得新的承包地,那么原来的承包地需要收回;如果你没有在迁入的村子里取得承
    2023-05-05
    478人看过
  • 女儿户口未迁出农村,还能否继续继承家族田地?
    当事人的女儿出嫁了,户口没有迁走:一、1,原则上,在土地承包没有到期前,村里不能收回;2,按村规民约,女儿出嫁一般是不能享受娘家村的土地分配的;3,当事人的女儿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办法》关于丧失成员资格的相关规定。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1,具有很强的身份性质,可以依法定事件而取得,和依合法行为(如因婚姻迁入)而取得;2,因此,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户口迁走了征地还能分到钱吗&Q4&户口迁走了征地不能分到钱。具体如下:1、户口迁出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人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如果在方案确定时,户口已经迁出的,是不能获得补偿的;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
    2023-07-18
    468人看过
  • 农村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没迁走还有地吗
    当事人的女儿出嫁了,户口没有迁走:一、1,原则上,在土地承包没有到期前,村里不能收回;2,按村规民约,女儿出嫁一般是不能享受娘家村的土地分配的;3,当事人的女儿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办法》关于丧失成员资格的相关规定。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1,具有很强的身份性质,可以依法定事件而取得,和依合法行为(如因婚姻迁入)而取得;2,因此,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一、农村买卖房屋协议合法吗农村买卖房屋协议是否合法,需要看购房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该类合同因违反国家政策而认定为合同无效。2、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且符
    2023-03-28
    246人看过
  • 户口迁出农村后,宅基地是否还属于自己的
    户口迁出以后宅基地不在归个人使用,需要收回集体。另外,农村房屋是禁止买卖的,买卖农村房屋不受法律保护。一、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的。但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二、农村房子卖了折迁有补偿吗农村房子卖了折迁有补偿,如果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一旦房产过户,买卖合同有效,拆迁时,拆迁款归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人。如果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拆迁时政府依法可以取消卖方使用权,即卖方不会得到补偿。买方受处罚后,还可以参与审批,若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以认定是合法使用,能够得到补偿。三、户口迁出去老家现在的房子拆迁国家有赔偿吗不可以,法律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转让土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
    2023-03-02
    95人看过
  • 外地人,承包我错土地没有村名代表签字,合同有效吗?
    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一、土地确权后有证件吗有证件。经镇业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报市政府统一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建议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二、自建房买卖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效自建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结合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来判断。1、集体土地上自建的房屋,还应看买卖双方是否同为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一般认定有效;反之,则合同无效。2、国有土地上还建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应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买卖合同才能有效。三、区村集体坑塘承包合同有效期多少年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一项重要的内容。那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是多长
    2023-06-26
    255人看过
  • 农村户口还有自己的田吗
    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迁出农村后还是农村户口,那么不需要收回;第二种是迁出农村户口改为非农业户口,那么土地会被收回。一、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宅基地怎么办通常意义上来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是这个定义关系是要根据户口的迁移关系和时间来决定,所以不是一句话能概括的,只能分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农村家庭户口中并没有全部迁入城市,还是留有一人或者以上户口存在的,是不会影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期内的耕地使用权的。第二种情况:就是全家迁入小城镇,而不是大城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可知,这种情况,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应该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现在非常鼓励城镇化,也就是说如果全家户口迁入的地方是县级以下的城镇,在本承包期内,是允许继承保留土地承包权,而宅基地,属于私有财产,当然可以继续使用。第三种情况:全家都将户口迁入了城市,成为了非农业户口,根据土
    2023-02-16
    420人看过
  • 我在农村有房没户口,能否被继承?
    村里没有儿媳妇的户口,其儿媳妇通常是不能继承房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且有权就该基地获得的利益主张所有权。作为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即使使用者的子女也无法继承该房屋,只能依据其户籍继续使用该房屋。没有户口簿可以离婚吗没有户口簿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那么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这个时候您有两种办法解决:1、申请补办户口本。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您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
    2023-07-06
    244人看过
  • 出嫁女户口迁出娘家原有的土地还属于她吗
    如果女方出嫁到夫家,虽然说户口迁至夫家,但在夫家并未取得分配的土地,那娘家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收回的,每个人应享受国家分配给自己的那一份土地使用权,无人能够有权收回。一、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分配按照一般规定,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归土地承包方所有,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离婚后,女方仍在本村居住的,且没有拿到新的承包土地,那么原来的土地使用权其依法享有。所以说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分配,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二、上门女婿、外嫁女能不能分到征地补偿款上门女婿满足2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1、上门女婿的户口已迁入配偶的村组织;2、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外嫁女满足1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只要外嫁女外嫁后没有迁户籍,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其在娘家的原有土地依然是她所承包,任何人不能收回。因此,其依然享有户籍所在地的征地补偿款的相应份额。三、外嫁女能
    2023-03-02
    312人看过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
    一、引言法律实效,为法理学上的一个概念,是指法律被人们实际遵守、执行或适用的状态、程度。法律实效与法律实施的意思相近,但法律实施侧重过程、活动;而法律实效侧重状态,即法律是否被人们实际上遵守、执行或适用。①法律实效与法律效果也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法律效果是指法律的社会目的、价值或社会功能的实现及实现的程度;一般说来,法律实效是法律效果的前提,只有首先实现法律实效,才有可能实现法律效果。由此推理,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被人们是否实际施行以及施行的状态、程度。从法律实效的角度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可以帮助我们在更广泛的空间和时间去观察这部法律,进而更充分地发挥这部法律规范的社会功能。瞿同祖指出:“研究法律离不开条文的分析,这是研究的根据,但仅仅研究条文是不够的,我们也应注意法律的实效问题。条文的规定是一回事,法律的实施又是一回事。某
    2023-05-03
    197人看过
  • 把户口迁回农村还能分田吗
    不能。当你的户口重新迁移回农村,肯定牵扯到村集体的利益,我们都知道宅基地和土地都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肯定村里同意才能把户口迁回农村。一、非农户口是否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农业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和耕地。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和耕地。现行法律规定,农民获得宅基地的前提是村集体成员,一旦户口迁移到城市不属于村成员,村民只有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仍属于村集体,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可以继承。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二、我有宅基地还能继承父母的吗没有。因宅基地不能继承,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属于您父亲个
    2023-06-26
    216人看过
  • 我国的农村果园属于耕地吗?
    一、我国的农村果园属于耕地吗?果园地属于林地,不属于耕地。按照土地性质来划分,耕地是用来耕种农作物的,包括经济作物,果园也属于农作物。而林地土地性质属于非耕地。坡地野生果林和历史遗留等都属于林地。如果林地是私有性质的,那么也只能说私人拥有该林地林权,果园,是指种植果树的园地。也可叫果木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农村果园征地补偿标准包括什么?1、土地补偿:果园近期三年收益平均值乘10倍;2、附着物补偿:果园中间种的地表农
    2023-06-16
    82人看过
  • 户口迁移农村田地怎么分
    一、户口迁移农村田地怎么分规定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023-05-29
    22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土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
    2023-06-28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户口迁出农村后,农田是否还属于自己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0
      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迁出农村后还是农村户口,那么不需要收回;第二种是迁出农村户口改为非农业户口,那么土地会被收回。
    • 谁知道农村土地承包户口迁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3
      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要由集体收回根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户口迁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 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和土地承包合同属于农村土地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9
      土地合同纠纷就怎样引起的?一般来说土地纠纷是由下面两种原因引起的:1、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制”,即“责任田和口粮田”区分承包制度,导致村民要求及时收回责任田并按照家庭联产方式重新分配,而原来的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 2、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对土地承包不依法进行管理;很多土地荒废多
    • 我是农村户口,我是非农户,我是非农户,在土地上有权承包养殖场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承包”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属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中的“承包”,你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属于此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你可以在承包地上建养殖场(养殖业属于农业),但是前提条件是不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第
    • 户口迁出15年后还是农业户口新的承包地还有没有分到村里的承包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1】户口迁出15年,还是农业户口,在新的村没有分到承包土地,原来村里还有承包期内土地,有权亨受村征地补偿。【2】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