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法律上可以代位继承,什么情况下可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9:50:57 214 人看过

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

一、代位继承条件法律是如何的呢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

4、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

二、什么情况下代位继承?

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

三、代位继承都有什么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代位继承权的实现前提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同样适用于胎儿的保留份,其原理与法定继承中的胎儿保留份是一致的。

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则可以按照该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的内容执行,如果不符合的,还是要按照继承顺序来继承死者遗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0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继承相关文章
  • 代理权什么情况下可以转让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事后才被告知的转委托,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如表示同意,则取得与事先同意相同的效果;如表示不同意,则转委托不能成立,代理人应对转委托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但代理人如能证明转委托是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征
    2023-07-24
    16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一、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要怎么办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或者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二、无力偿还借款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吗不能。目
    2023-06-24
    440人看过
  • 代位继承是否可以在其他情况下使用?
    是的。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二顺位继承人能否代位继承可以,法定第二序位继承人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1、在没有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而法定第二序位继承人又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其子女有权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2、但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行使,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隔代代位继承;3、用通俗的话来说,第二序位继承人的孙子女,无权代位继承第二序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这种情况,应由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3-07-06
    25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
    1、如下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存在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员,可适当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可以委托吗继承遗产可以委托。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的相关事宜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处理。委托代理授权的,一般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来处理。授权的委托书里面通常需要写清楚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的具体事项、代理的权限和代理的具体起止期限,并且要让被代理人亲笔签名或者盖章。
    2023-08-17
    22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2n+1
    法律综合知识
    在不签署劳动合同且需提前一个月预先告知方可停止劳动契约的状况下,适用标准为2n+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未能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在认定双方劳作关系的过程中,可以参考以下几类凭证作为辅助证据:(一)工资支付相关凭证或记录(即职工工资本金发放名录)以及申请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详细记录;(二)用人单位直接赠送给劳动者的“工作”、“服务证书”等具有身份认证功能的文件;(三)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格”、“报名表格”等招募资料;(四)出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陈述及陈述等。在此之中,以(一)、(三)、(四)三款内容为主体的凭证,均须由用人单位承担起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
    2024-05-01
    18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代理律师回避
    1、《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2、《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六)其他与本条第(
    2023-04-01
    12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承诺转质
    转质指在质押期间,质权人(凭借质权人的身份)以质物为第三人设立质权的行为。第三人取得的质权称为转质权,第三人称为转质权人。承诺转质的构成要件如下:质权人须征得质物所有人同意。承诺转质与质权人的质权及其被担保的债权全然无关,不受原质权的限制。构成转质须具备以下条件:于质权存续期间。将质物移转占有于第三人。转质权的范围不超过原质权。一、承诺和责任转质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承诺转质:1、质权人须征得质物所有人同意。2、承诺转质与质权人的质权及其被担保的债权全然无关,不受原质权的限制。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和债权额可以超过原质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转质权的存续期间也不受限制。承诺转质由于系经质物所有人承诺、同意而转质,故转质人的责任并不因之而加重。责任转质:1、于质权存续期间。2、将质物移转占有于第三人。3、转质权的范围不超过原质权。责任转质一经成立,转质人即原质权人则对其转质行为负有自身的法律责任。
    2023-03-10
    49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可以继承财产
    兄弟姐妹之间可以继承财产的情况:1、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一、老公的婚前财产妻子有继承权吗丈夫婚前财产妻子享有继承权。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个人财产。因此,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个人财产的,继承人都可以依法继承。并且妻子是丈夫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
    2023-06-26
    47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并且在一起生活,可以继承宅基地。打个比方,张三是张二的继承人,他们在一个村又住在一起,那么张三可以继承张二的宅基地。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在一起生活,但是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继承宅基地。比如张二张三在一个村不住一起,但是张三又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那么张三可以继承张二的宅基地。一、宅基地转让是不是合法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必须提前向村集体组织申请才能确定转让合不合法。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
    2023-03-09
    34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转租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能转租当前,一些纳税人出于谋
    2023-02-21
    181人看过
  • 女婿子女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女婿在其妻子死亡后,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并且能够作为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岳父母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一、一方死亡其父母如何赡养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没有义务对夫妻另一方的父母进行赡养,但是法律也没有规定禁止赡养另一方父母,所以这种行为是可以的,并且如果赡养老人,还有资格得到老人的遗产。我国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是什么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另外,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三、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1、配偶、子女、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丧
    2023-03-22
    41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剥夺遗产继承权,法律上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
    2024-08-20
    6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委托书可以代写呢
    委托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自己亲自写时,可以委托他人代写。授权委托书是被委托人在无法办理特定事项的情形下出具的书面凭证,当被委托人没有书写能力时,比如行动不便导致不会写字等情形下,可以口述,由他人代写,为保证委托书的真实性,最好找见证人在场见证。一、老人生病写不了字如何立遗嘱老人生病写不了字可以让他人代写遗嘱,遗嘱的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不识字的老人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故无法设立自书遗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设立代书遗嘱、见证遗嘱或公证遗嘱。(一)公证遗嘱。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人必须带遗嘱文本、户口簿、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前往立遗嘱人所在地办理。(二)代书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2023-03-09
    376人看过
  • 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代位权?
    债权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主张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或者债务人怠于行使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一、什么情况下能提起代位权诉讼,要什么条件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实现其到期债权的情况下,能提起代位权诉讼。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二、代位权成立的原因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但是怠于行使;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023-06-23
    22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其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被称为代位... 更多>

    #代位继承
    相关咨询
    • 代位继承的条件,什么情况下继承人可以代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5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构成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三)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但是对于代位继承人是第几代的晚辈直系血亲,法律并无限制。(四)被代位人必须没有丧失继承权。(五)代位继
    • 在什么情况下,继承权可以被代位行使?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2-13
      1. 在我国民法典中,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条件是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去世,那么继承人将只能自行继承,而不会发生代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承人尚未实际接受遗产,只能发生转继承,而不发生代位继承。 2.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剥夺继承权什么情况下可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9
      剥夺继承权的情况: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非有法定的事由,非经法定
    • 2022年民法典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2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 解释下什么情况下要做代位继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0
      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会发生代位继承。此时应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情况,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