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2)通过建设工程竣工测量3)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和配套设施行为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5)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建筑已拆除6)已在城市建设档案馆办理建设档案竣工核验7)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专项规划8)已完成配套工程
二、办理材料
适用于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
适用于企业的;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
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
规划特别要求的则提供。
一式四套装订成册。
规划条件要求提供效果图的项目。
备注: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个人)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主要附图(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包括变更前、后的相关图纸)。
加盖工程造价单位印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章.本级财政投资项目不需要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1.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接件受理人员应先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后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规定格式。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接件受理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格式的,接件受理人予以受理,出具《预收件回执》或《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接件受理人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须公示、听证等特殊审查的,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公示、听证(公示、听证时间另行计算),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市政道桥管线工程)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接件受理人员应先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后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规定格式。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接件受理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格式的,接件受理人予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接件受理人一次性告知或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须公示、听证等特殊审查的,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公示、听证,作出审查结论(公示、听证时间另行计算);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兴宁市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五、办理时限
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七、办理费用
一?全省统一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0.5个百分点,即:广州地区,小区项目由5.5%调为5%,零散项目由11%调为10.5%,其他地区由4.5%调为4%。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验线证明文件以及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等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核实手续;不予办理核实手续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建设工程未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竣工验收资料交由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修正)()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和管线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持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规划条件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属于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的,应当同时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依据经批准的城乡规划、规划条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载明建设项目位置、建设规模和使用功能等内容,附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或者其他显著地点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载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和图件。公告内容应当真实、有效,不得隐瞒、虚构。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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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设设工程规划许可使用许可的材料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01、建设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附规划条件。部分市政设施、市政管线、埋地或架空的电缆、光缆和油气输送管,两栋建筑的空中连廊等建设项目,不需要土地使用权证件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人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工程建设的批准文件;4、标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市政管线类项目还需标明地下现状管线5、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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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二、受理范围1、新建、改建、扩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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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证明材料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8办理建设工程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证明材料: (一)提供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 (三)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提供使用土地批准书; (五)提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六)提供施工图审查核准报告书; (七)提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八)提供四项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地勘合同); (九)提供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审查卡片或银行资信证明;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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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申办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哪些程序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以下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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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申请建设用地许可证怎么办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91、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文件、图纸和资料进行申报。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项目审批;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5、经国土资源部确认.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测绘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筑物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