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合同包括:加工、订货、修理、复制、试验、检验、鉴定、印刷、测绘等。合同中,按双方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为承包人,接受承包人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方,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为定作方。在合同关系中,承包商有义务完成工程并交付成果。承包人也有义务按照定作方要求的质量、数量和时间,向定作方交付工程成品,并移交所定作物。定作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报酬。合同未约定支付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定作人应当在接受工作成果的同时支付报酬。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部分交付的,承包人部分交付工作成果时,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部分报酬。
定作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有留置权。承包人留置权是保证承包人实现其赔偿请求的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但在下列情况下,留置权应当受到限制:一是加工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承包人不能行使留置权,因为留置的标的物仅为动产;二是承包人提供的加工材料合同中,承包人的工作成果视为不动产的归承包人所有,实际上承包人不能行使留置权。因为留置权的客体只能是债务人的动产;第三,当事人双方约定排除合同留置权的,承包人不得行使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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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留置权在加工合同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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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在承揽合同中发生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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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业务中的留置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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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中哪些情形下可以发生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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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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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承揽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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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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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加工承揽合同的行使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9加工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应该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鉴定、印刷、测绘等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按照双方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承揽人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为定作物。 在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有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义务。承揽人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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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承揽人的,承揽人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1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委托加工的任务以后如果委托方拒绝支付加工承揽的费用承揽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就是扣下委托方的加工承揽的成品抵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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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承揽人的,承揽人的留置权如何成立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7一、什么承揽人的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留置该财产以实现债权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是定作人的基本义务。如果由承揽人提供材料完成工作成果的,定作人应当向承揽人支付材料费。承揽人为完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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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是否承揽合同中的权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5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定作人协助的权利。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2.收取报酬的权利。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3.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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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留置权的介绍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2加工承揽留置权,是指承揽人对于加工的产品享有留置权。如果当订货人支付劳动报酬时,加工者享有这些产品的留置权,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承揽人行使留置权应当符合以下两个前提条件: 1、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支付报酬是定作人的基本义务。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在支付报酬外还应当向承揽人支付材料费。虽然承揽人享有工作成果的留置权,但只有在支付期限届满时,定作人仍未支付报酬、材料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