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的法律性质及归属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0:51:07 384 人看过

罚金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依据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

没收财产和并处罚金是合并执行还是分开执行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附加刑之间也存在并罚问题,对于不同种的附加刑原则上应当并科。例如,数罪分别被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部分财产时,可以合并执行。数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与没收全部财产时,虽然也可以合并执行(先没收全部财产,再由犯罪人通过劳动所得缴纳罚金),但在通常情况下,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对于判处两个以上同种附加刑时,如何并罚,还是需要研究的问题。罚金的并罚,原则上应采取并科原则,即将对数罪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无争议。但是,对于在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争议较大。刑法学界目前的通说认为,应当采用吸收原则合并处罚,即只决定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执行罚金。

因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都是对犯罪分子财产的剥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经是将犯罪分子个人现实存在的所有财产全部剥夺了,再判处罚金已没有实际意义,也就无执行罚金的必要。

为此,最高法院最终采纳第二种意见,在《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死亡赔偿金如何认定性质及归属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不是死者遗产。第三,不是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物质财产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遗产,因为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创造的,是一方死亡之后产生的;遗产是死者生前所拥有的财产,死亡赔偿金不是给死者的,是给死者生前的抚养人的或者监护人的等等。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一是:作为财产损害赔偿,首先近亲属中第一顺序人应该是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人都不在了,才会考虑其同胞兄弟、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等。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二是: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该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法院不支持主动分割,视为对当事人精神和物质的混合赔偿。如果当事人提出分割时,应该扣除丧葬相关费用再按顺序分割。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三是:因为死
    2023-07-23
    211人看过
  • 新创建公司法律地位及责任归属问题
    设立中的公司是指从发起人开始设立行为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正式成立这段筹备时间内而存在的相对稳定的组合体,由于设立中的公司尚未取得法人资格,所以是一种无权利能力的社团,它不具备法人资格。设立中的公司既不同于行为人个人的法律地位也不同于法人所具有的独立团体人格,它是一种具有相对人格或不完全团体人格的组织。设立中的公司是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但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公司设立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发起人承担。怎样承担设立公司及设立的责任设立中公司的责任承担是如果公司设立成功,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成功前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对外所负债务,由设立成功后的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公司没有设立成功,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由发起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
    2023-07-15
    207人看过
  • 代驾工的法律责任归属问题
    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车主临时花钱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帮工遭受损害的责任由谁承担因帮工遭受损害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务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不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
    2023-07-20
    273人看过
  •  责任归属:工程问题的责任归属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了工程出现问题时由承包方承担责任的传统观念,但随着工程质量的提高和使用过程中的良好表现,责任归属开始出现变化。竣工验收后若工程质量良好且使用过程中没有泄漏等问题,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否则不能追究施工人员的责任。责任应由造成事故的不当使用者或工程的维护者负责。这一变化说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使用者的责任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工程出现问题时,通常由承包方承担责任。但若工程在竣工验收后质量良好,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泄漏等问题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否则不能追究施工人员的责任。责任应由造成事故的不当使用者、或是工程的维护者负责。 工程验收后如何追究施工人员责任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制度。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工程竣工后,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承担建设工程中施工人员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
    2023-08-26
    353人看过
  • 关于留置权的法律属性问题
    一、留置权的从属性留置权的从属性又称附属性,是指留置权的成立和实现须以债权关系的先行存在为必要,其从属于该债权关系。留置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依法发生的物权,是一种担保物权,自然具有从属于被担保债权的属性。留置权的成立,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债权不存在或者不能确定或者无效的,不可能发生留置权。受留置权担保的债权,因为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消灭的,留置权随之消灭。而且,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性也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人只有在被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内才能优先清偿。关于留置权是否可以同其他担保物权一样随同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从留置权的从属性上看,留置权不应当与被担保的债权分离,如果主债务当事人未对债权转移有特殊的规定而且法律也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债权转让时,应当允许债权人一并转让留置权。应当注意的是,留置担保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时,不影响留置权效力。留置担保债权因超过时效
    2023-06-08
    323人看过
  • 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属于谁以及存在的问题
    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属于政府的,保障房一般都是政府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困难的人们提供的住所,起到社会保障作用。住房问题主要出现在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筹集难度较大、保障房土地供给方式还有待改善。一、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属于谁保障性住房所有权是归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它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保障性住房所有权一般都是归政府所有的。二、保障性住房存在问题保障性住房存在问题如下: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筹集难度较大。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明显加大了对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包括中央补助、省级奖补资金、地方财政配套、部分土地出让金净
    2023-04-26
    446人看过
  • 房屋继承的法律归属问题探讨。
    一般情况下,房产继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由继承财产的时间来决定。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承到的财产,那么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遗产明确规定由一方继承的除外。但是如果是在一方婚前继承到的财产,那么一般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婚前买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吗婚前买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婚后的收入,购买的房产、车辆,而婚前的财产不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婚前购买的保险是属于婚前无形财产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不用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
    2023-07-02
    117人看过
  • "法律中"最终解释权"的归属问题
    格式条款形式的最终解释权条款无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依据该条规定,若在一份格式合同中,对其中的格式条款(除最终解释权之外的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但按照最终解释权条款的要求,最终解释权人有权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解释,实际上多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进行解释。这显然排除了上述条款赋予给格式条款接受方获得有利解释的法定权利,免除了格式条款提供方的风险和责任,是与法律规定格格不入的。如此,该种最终解释权条款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最终解释权3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国家
    2023-08-13
    260人看过
  • 征地补偿纠纷的法律归属问题
    1、如果是公民和行政机关引起的纠纷,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且其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3、同时,如果是公民和公民之间,或者公民和其他非行政组织,企业之间发生的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征地补偿纠纷属于三级案由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
    2023-07-07
    346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性质问题解答
    中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所犯的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按照刑法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这一制度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的特征:(一)数罪特征即一人犯有数罪。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前提。因此,正确适用数罪并罚,首先应当注意正确区别一罪与数罪。行为人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只有对实施了数罪的人,才能进行并罚。(二)时间特征即数罪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以内发生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行为人犯有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具体讲,以下情形应当适用数罪并罚;(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异种数罪的;(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漏判之罪的;(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三)原则特征即对一人所犯的数罪合并处罚,在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按照法
    2023-04-25
    381人看过
  •  涉及非法所得的罚金问题
    这段文字描述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处理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所有需要缴纳的款项都须上缴,如果犯罪分子主动上缴违法所得,法院在案情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判处相应的罚款。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有需要缴纳的款项都须上缴。如果犯罪分子主动上缴违法所得,法院在案情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判处相应的罚款。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 金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罚金是一种常见的刑罚方式,其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9-12
    130人看过
  • 职场事故的的法律责任归属问题
    上班时间把别人撞伤了怎么算,需要分情况而定:1、如果是因工作行为,对方的受伤属于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就可以。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个人不需要赔偿;2、如果被撞伤的人不是公司的员工,而且的行为是工作行为的,按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撞伤了要司法鉴定吗撞伤了是否需要做司法鉴定与受害人伤情相关。若是伤情严重的话,就需要做伤残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相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伤残鉴定以后才可以根据鉴定的结果具体确定赔偿的数额。《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2023-07-13
    431人看过
  • 土地补偿协议的法律属性及其行政诉讼问题
    近年来,在各类土地诉讼案件中,因为征地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这一现象已引起政府和律师界的高度重视。一方面由于此类案件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有时诉讼结果直接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该类案件的标的数额通常都比较大,影响力也很大,所以承办律师的业务水平甚至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因此,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尤为慎重。从业务上来讲,作为主办律师,不仅要熟悉有关土地的法律条文,更要深刻领会土地管理法以及各种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做到在诉讼中游刃有余,而认清土地征用协议的法律属性及相关纠纷的最佳救济途径,就成为律师办理此类案件首先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在现实中,法律界对土地征用协议的法律属性及相关纠纷的救济途径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土地补偿协议实质上属于民事协议,因此基于土地补偿协议发生的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另一种观点认为,政府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和履
    2023-06-05
    79人看过
  • 彩礼及陪嫁权益归属问题
    在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陪嫁和彩礼钱的归属问题,只是在损害利益的时候可以起诉。婚前彩礼属于民间习俗,虽然法律不提倡婚前彩礼,但也没有相关规定。所以,不存在也不涉及婚前彩礼受法律保护一说。但是法律对离婚彩礼返还却是有明确规定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彩礼钱归谁离婚后彩礼钱一般是归女方所有,男方依法不享有所有权。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发生彩礼纠纷时解决方式有: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
    2023-07-11
    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信托财产的性质及归属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信托一经设立,信托财产即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自有财产相区别,不受委托人或受托人状况的变化、甚至破产影响。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的债权人一般也无权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都归入信托财产。受托人除为受益人之一,不得以任何名义享有除佣金以外的信托利益。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人不得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总结:信托财产只要是你合法所得。不管是现金、金融资产、房
    • 死亡赔偿金如何认定性质及归属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4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 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不是死者遗产。 第三,不是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物质财产赔偿。
    • 有关责任归属及赔偿问题的法律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1
      在遇到交通事故,且涉及双方驾驶员都有责任的情况时,应按照各自所犯的错误进行理赔处理。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问题,保险公司应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仍然存在赔偿金额不足的情况,则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机动车没有投保商业保险,则侵权方需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按照各自过错程度的
    • 狗咬人时,责任归属及法律责任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12
      打死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为狗攻击自己而为了保护人身安全而打死狗,那么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没有受到狗的攻击,而是主动去打死狗并且狗的主人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打死狗的行为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能被视为故意毁坏他人的财物。如果打死狗的物品价值较高,行为人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应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
    • 民法典规定死亡赔偿金性质及分配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1
      死亡赔偿金性质: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 分配问题: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