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监督都有哪些规定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9:00:47 256 人看过

法院立案监督的规定有:

1.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实行监督。

2.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由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审查逮捕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一、对于重婚报警7天内会立案吗

7天内不一定会立案,公安立案审查的时间没有限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

二、诈骗罪如何立案

诈骗的立案方式如下:

要到当地公安局进行报警,要求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不立案有以下办法解决:

1、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受害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为什么不立案;

2、如果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理由加以说明;

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诈骗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对该诈骗案件立案侦查。

三、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处理怎么办

被害人一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二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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