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5:20:38 144 人看过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理制定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计划,管理人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清算方式退出市场

破产是指证券公司发生支付不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情况时,由法院宣告其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破产程序一般由法院主持,公平处置证券公司的债权。破产程序终结后,证券公司主体消灭。国际证券市场已经发生多起证券公司破产的实例:1997年日本三洋证券、小川证券、山一证券破产。韩国高丽证券破产、中国香港地区正达行证券公司破产。根据报道,中国的大连证券、新华证券、佳木斯证券的破产案件已经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金融机构的破产应该受一国《破产法》的规制,特别是在破产的程序性规定上,可以准用破产的民商事程序。但是金融机构的破产与一般企业的破产在实体性规定上具有较多的不同点。各国在破产法之外均有特别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的受理标准、依职权宣告破产等。这些特别法的规定涉及到金融机构的行政管理机构与法院在破产程序中的分工和权限分工问题。例如,美国《1978年破产改造法》授权美国证交会(SEC)参与证券公司的破产。我国《商业银行法》71条和《保险法》86条分别作出相关规定:商业银行破产和保险公司破产的破产应该经过金融监管机构同意。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组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证券公司破产问题上,我国《证券法》却独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应该说是一个立法上的重大不足。使我国法院在证券公司的破产案件上缺乏特别性的法律规定,更无法准确处理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权利衔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权力模糊和缺位有可能会增大证券公司破产对证券市场的冲击,特别是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动摇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因为,法院在处理证券公司破产问题上,其专业能力和对资本市场的独特性明显不如专业性的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客户的权利保护是证券公司破产法的应当亟待完善的内容。

2、托管经营的逐步退出方式

证券公司的托管经营是中国处理问题券商的广泛采用的方法,托管具有明显的权宜之计和过渡性质。从托管实践模式看,包括以下三种模式:1、同业托管经营,由新成立券商或老券商托管违法券商托管问题券商。在新券商托管中,新的出资者解决问题证券公司个人账户窟窿,接管其证券营业部,获得证券牌照,成立新证券公司。太平洋证券托管云南证券便是新成立券商托管的适例,而老券商托管经营往往不承担问题券商的债务,中国民族证券托管鞍山证券、东北证券托管新华证券就属于这种情况。2、行政接管:2004年初国家组成托管组接管南方证券。

3、资产管理公司托管证券公司。2004年7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恒信证券、德恒证券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托管闵发证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汉唐证券。

但是对托管经营的法律性质,托管方和被托管方、投资者、债权人的关系却从来没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而造成大量悬而未决的问题,托管机构和被托管机构的债权人、职工发生的法律诉讼和纠纷不断发生,法院在处理类型案件中由于无法可依,存在极大的任意性。造成证券市场的严重混乱。特别是在证券市场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被托管机构的债权人认为托管是一种重组和合并,要求托管机构承继问题券商的全部债务,从而进一步增加了证券市场主体的经营风险。

3、非破产清算方式

企业的解散包括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前者是指股东方通过一定的程序宣布结束合资关系,法人因发起人(或股东)合意而消灭;强制解散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被国家行政机关命令解散的情形。强制解散的原因包括:不遵守行政法规的行为,如不参加年检,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污染行为,股东出资瑕疵,达不到法人成立条件等。

证券公司是特许行业,受到金融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双重行政管制,所以证券公司的强制解散包括许可证取消和工商执照吊销。无论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证券公司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才能退出市场。我国法律在破产清算程序上明显存在立法不足。

4、吸收合并的退出方式

证券公司的重组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这里我们主要讨论证券公司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情况下,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问题。从吸收合并的主体来看,目前法律尚禁止外资控股证券公司,也不允许外资介入投资银行和基金业务以外的其他的证券业务。因此,在目前的法律前提下,只能是中资的证券公司的收购。

根据法理,合并包括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在这两种收购下,都关系到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因为,证券公司的资产本身构成投资者、债权人利益的一般担保。证券公司被合并后,产生了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关系人的债务承担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清算程序相关文章
  • 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的程序有哪些不同之处
    一、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的程序有哪些不同之处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的程序不同之处如下:1.破产清算应依据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以公司法的程序进行;2.破产清算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非破产清算则是除公司分立、合并、破产等原因以外的情形导致公司解散而为的清算;3.破产清算由法院组织清算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公司股东、董事会或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员依法进行清算;4.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二、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公司破产清算应具备的条件: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有以上情形,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三、破产企业清算组对谁负责并报告工作破产企业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清算组有主要以下职责:1.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
    2023-08-29
    254人看过
  •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破产清算适用对象是谁
    一、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二、破产清算适用对象是谁破产清算适用对象是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
    2023-06-06
    217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清算程序有哪些内容?
    法律上关于清算程序的规定如下:1、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3、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并缴纳所欠税款;4、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因分利不匀等其他人为因素,导致公司趋于解散,个别股东请求予以清算不成,由此产生的纠纷,人民法院一般不应受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循公司法基本原则,重视和尊重公司的高度自主权,只有在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面临受损时才可适时的、适当的介入公司内部运作。告诈骗罪的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一、概况立案程序,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骤和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二、程序(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
    2023-07-03
    403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程序有哪些具体内容?
    离婚诉讼程序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材料、调解、开庭审理、判决等步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离婚诉讼程序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起诉状中提交相关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感情破裂的证据等。2、调解,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调解无效的,开庭审理。3、庭审和判决,经法庭辩论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法判决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离婚诉讼程序包括哪些环节?离婚诉讼
    2023-11-03
    366人看过
  • 起诉离婚程序内容具体有哪些
    离婚的起诉程序是: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起诉离婚程序内容具体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n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
    2022-07-22
    141人看过
  • 房地产破产清算报告怎么写破产清算报告有哪些内容
    房地产破产清算报告主要要写清公司概况、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债权确认情况、清算结论等等。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1、工作目标;2、工作内容;3、工作团队与工作方式。一、公司破产清算手续流程有哪些公司破产清算流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5、
    2023-02-28
    280人看过
  • 2024破产清算审计程序有哪些
    破产清算审计程序有哪些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企业就进入了破产清算阶段。企业进入破产清算以后,其会计主体将发生变化。自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到清算组进驻,接管企业这一时期,企业仍然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以后,会计主体由企业变为清算组。破产清算把握好三方面工作在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主要有三方面的工作必须做好:(一)清查财产及债权债务纵观破产企业的状况,不同企业破产的原因可能不尽相同,但管理不善可能是其通病。因此,在进行破产清算时,对财产、债权债务等的全面清查十分重要,这也是关系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破产企业的财产清查由破产企业进行,企业应当接受清算组的指导。清查的内容包括各种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的清查核实,也包括财产损失,债权债务的清查核实。同时,还应该对企业的会计文书、档案等进行查证、核对。(二)进行有关的会计处理,编制相应的会计报告
    2024-04-07
    90人看过
  • 破产清算哪些会判刑,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哪些会判刑?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专门对企业破产事宜进行法律规定。但是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偷税逃税等行为的,情节严重的,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第二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二)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
    2023-03-31
    498人看过
  •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具体流程是哪些内容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具体流程是哪些内容1.由债务人自行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破产申请书;2.法院收到申请后,立案审查,根据具体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如果法院进行受理,法院会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对债权进行登记与申报;4.债权人组成会议,就对企业整顿和和解协商进行讨论;5.如果各方达成和解,破产程序中止;和解不成,进行企业整顿;6.依法宣告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程序终止,公司企业进行注销。注销登记。二、私营企业申请破产要多久私营企业申请破产要22天。企业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公司破产时有债务的都应该进行偿还,在全部偿还完毕后才可以破产完毕。《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
    2023-04-25
    19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要包括:该企业职工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税款;该企业的相关债务,如果是债务未到期的,也应当清偿,但应当扣除未到期的利息;清算方案应当经股东大会确认;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怎么备案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应当准备相应材料,按下列步骤进行备案。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
    2023-07-11
    224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有哪些内容
    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法院指定管理人。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入重整期间后,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法院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一、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什么职权呢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
    2023-06-28
    128人看过
  • 遗弃罪公诉程序有哪些具体内容
    一、遗弃罪提起公诉的条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遭到遗弃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就可以了。对情节特别严重,受害人为弱势群体,受到严重伤害的人民检察院对遗弃罪提起公诉。二、遗弃罪公诉的程序1、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由内勤收案。内勤在二十四小时内按照规定的分案方式将案件移送承办人,并将收案和分案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2、承办人应当在收案三日内进行受理审查,经审查后,对具备受理条件的,承办人应当及时将案件交内勤,内勤当日填写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登记表,报部门负责人。3、受理案件后,一般按照原规定的分案办法及时交承办人办理案件,遇特殊情况由检察长指定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时应当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4、
    2023-02-12
    213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清算”清算什么及其具体内容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规程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保证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加强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辅导。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以及税款计算等情况进行审核,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规程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
    2023-05-04
    136人看过
  •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条件,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条件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算顺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算顺序如下:(1)破产企业支付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支付税金(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按偿还顺序分配,前顺序债权全部偿还前,后顺序债权不分配。破产财产不足偿还同一顺序债权的,按比例分配。破产清算程序的时间规定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
    2023-08-18
    478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清算程序是指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经过的具体步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更多>

    #清算程序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定义及破产清算的具体内容和程序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8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
    • 公司破产清算可以走哪些法律程序,破产清算的程序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6
      可以走企业破产清算法律程序,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
    • 企业破产有哪些清算程序?清算顺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
    • 破产清算的主体是谁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4
      (一)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人要求破产清算流程及要求如下;(二
    • 企业破产清算委托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8
      企业破产清算委托合同具体的内容有写明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的姓名等信息;其次还包括具体委托的事项以及双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最后,还包括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以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