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立案日的诉讼时效中断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08:40:33 65 人看过

法院邮寄立案处理办法为规范法院邮寄立案的处理工作,有效保障当事人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结合立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的,立案庭应进行收件登记、材料审查和立案指导工作。

第二条当事人邮寄的立案材料应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定要求的形式和内容。邮寄立案材料中的证据材料不需提供原件,但必须提供当事人明确具体的联系电话和送达地址。

第三条当事人向法院邮寄立案材料的,自信件寄出之日起,视为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信件寄出之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法院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法院实际收到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第四条立案庭收到邮寄立案材料后,在审查处理过程中,应将案件基本案情、收到日期、审查情况、审查意见、处理结果等录入立案审判管理系统。

第五条立案人员应在法定审查期限内对邮寄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处理。邮寄立案信件由立案庭直接签收的,审查期限自立案庭签收信件之日起计算;邮寄立案信件由法院收发部门统一签收后移送立案庭的,或者当事人向其他单位或部门邮寄立案材料,材料被移送立案庭的,审查期限自立案庭接收移转的信件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对于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将审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到法院进行身份审核,办理立案手续。

第七条对于材料有欠缺或有其他需要补正的情形,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内容及逾期不补正的后果。

第八条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的结果和理由。若当事人坚持立案或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裁定,应告知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身份审核,由法院出具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裁定。

第九条对于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中需告知当事人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告知,指定合理的办理期限。以电话方式告知的,应做好电话记录备查;以书面方式告知的,应将邮寄立案材料一并退回当事人。第十条当事人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法院申请撤回立案材料的,可由当事人在法院指定期限内到法院取回立案材料,或者由法院将立案材料直接邮寄退回。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在法院告知的指定期限内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无合理理由逾期的,法院视为当事人撤回起诉、自诉或申请。以电话方式告知、当事人逾期的,法院应将立案材料邮寄退回。第十二条对于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法院不予登记立案,按立案材料中的邮寄送达地址将立案材料邮寄退回。第十三条已经法院处理的邮寄立案,当事人未按法院告知办理的,就同一案件重复邮寄立案材料的,法院将不再重复处理。第十四条按立案材料中的送达地址无法邮寄退回或重复邮寄超过一年的,法院将对立案材料予以销毁。材料中包含证据原件的退回当事人。无法退回的,予以搁置留存。第十五条本办法没有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本院下发的其他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判决诉讼时效中断的从次日起算吗?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判决书生效后的次日。“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如何认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知道”指权利人了解权利被侵害事实,可以开始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应当知道”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只要从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性,即使权利人由于主观过错,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也应当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
    2023-06-21
    319人看过
  • 上诉状邮寄送达怎么算诉讼时效
    一、上诉状邮寄送达怎么算诉讼时效(一)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二)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法院邮寄送达裁定或者判决书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法院邮寄代签的上诉期应该由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起算。二、支付令能否邮寄送达支付令需要送达给当事人,如果邮寄送达能够送达当事人的,可以邮寄送达。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
    2023-06-15
    212人看过
  • 立案后不交费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按照诉讼的相关办理程序来说,未交费的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会进行中断的。当再次完成交费时,诉讼时效才会再次生效。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一、诉讼时效改为三年是什么意思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适用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无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二、追诉时效的中断与延长追诉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失效,追诉期限从法律规定事由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制度。追诉时效中断制度是为了防止犯罪人利用时效制度逃避罪责,继续犯罪而设立的。追诉时效延长
    2023-06-28
    429人看过
  • 催告函中断诉讼时效吗,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
    一、催告函中断诉讼时效吗虽然律师催款函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但还是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我国民事诉讼中规定3年的诉讼时效,在发催告函之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就可以中断该时效,重新计算3年时间。因此,发催告函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其实是主张权利的方式之一,因而可以中断时效,从而延长诉讼时。但要注意地是,当事人在签发律师函后,对方还是没有及时履行义务的,就要注意进行诉讼,也就是注意诉讼时效规定,以避免耽误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1、起诉
    2023-04-11
    285人看过
  • 起诉后法院未立案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起诉后法院未立案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
    2023-02-22
    253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案例分析及比较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
    2023-08-12
    167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邮寄催收通知书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6
      邮寄催收通知诉讼时效中断的认定可以以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来确认邮寄催收债权的通知到达义务人,来作为认定的标准。诉讼中断发生的情形之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的请求,权利人就可以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利用该认定标准即确认权利人的请求已经到达义务人,所以法院也可以以此作为认定邮寄催收通知送达而诉讼时效中断。
    • 诉讼时效中断,邮寄索赔的适用情形包括?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29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承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
    • 邮寄快递拒收诉讼时效是不是中断了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9-29
      1、对于被告即债务人已签收的邮件,无论是债务人的传达室、收发人员签收,或者其工作人员签收即可发生效力,无需法定代表人签收或者加盖公章。邮局不可能将邮件交由与债务人无关的人签收,可以证明债务人已收到催款函,可以认定其催款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2、对于因债务人名称或地址的变更而没有签收的邮件,应视为债权人权利主张的意思表示已到达债务人,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被告变更住所地或相关停息有义务告知原告即债权
    • 邮寄催收通知诉讼时效中断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邮寄催收通知诉讼时效中断的认定可以以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来确认邮寄催收债权的通知到达义务人,来作为认定的标准。诉讼中断发生的情形之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的请求,权利人就可以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利用该认定标准即确认权利人的请求已经到达义务人,所以法院也可以以此作为认定邮寄催收通知送达而诉讼时效中断。
    • 邮寄快递拒收诉讼时效中断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2
      邮寄快递拒收诉讼时效中断,对于被告即债务人已签收的邮件,无论是债务人的传达室、收发人员签收,或者其工作人员签收即可发生效力,无需法定代表人签收或者加盖公章。邮局不可能将邮件交由与债务人无关的人签收,可以证明债务人已收到催款函,可以认定其催款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