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承包合同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9:22:53 141 人看过

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

2、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工作任务,其风险责任是由他自己承担的。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始终以委托人的名义来行使委托的事项,其后果和风险责任始终是委托人承担的。

3、追求的目的不同。承揽合同的客体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因此,承揽人完成了工作成果之后才能取得报酬;而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因此,在双务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只要委托人按照约定办理委托事务,不管有无预期成果,受托人都有权就办理的事务请求委托人给付报酬。

一、买房合同可以委托签字吗

可以。合同签署必须本人签字;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其身份证件来签署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三百九十八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第四百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第四百零五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承揽合同需要资质吗
    一、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在于: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广义上的劳务合同是包括承揽合同的,狭义上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二、承揽合同需要资质吗承揽合同要求专业性,所以承揽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三、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合同承揽合同包括以下内容:1.加工合同即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为其加工制作成特定产品,定作人接受产品并给付报酬的合同,亦称来料加工合同。2
    2023-05-03
    475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提供劳务区别
    (一)合同的标的不同。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该工作成果为标的,劳务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者的劳务为标的。劳务合同强调劳务本身,而承揽合同不看重工作的过程,只要完成的成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即可。(二)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关系不同。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从属关系,工作过程中,承揽人与定作人相对独立,承揽人并不受定作人的指挥。在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者劳动力的使用权是属于接受劳务一方的,提供劳务者必须听从接受劳务一方的安排,接受接受劳务一方的指挥,监督和控制,接受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者之间有从属关系。(三)提供工具与设施的主体不同。一般来说,承揽合同中,由承揽人自带工具,并且定作人一般不限制工作时间。而劳务合同中,接受劳务一方应当为提供劳务者提供工作的条件、设施以及工具,并且有固定的劳动时间。(四)风险转移不同。承揽合同中,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或者是承揽人发生的危险和意外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对此
    2023-04-04
    102人看过
  • 承揽合同是什么?雇佣合同又是什么?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什么?雇佣合同又是什么?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雇佣合同,即“雇佣契约”,指的是当事人一方(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或契约)。一、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2、雇佣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
    2023-06-02
    83人看过
  • 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有哪些区别?(上)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共同之处有:都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交付标的物的一方都负有瑕疵担保责任等二者法律特征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标的不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的标的是以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听有权。2.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定作人选择承揽人通常是基于对承揽人能力、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考虑并决定是否签订合同。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只根据卖方现有的标的物的性能、条件,衡量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虽然有时也询问有关制作生产的情况,但主要是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来考虑并进行买卖的。3.是否移转所有权承揽合同中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二者在实践中的区分:1.标的物是否具有特定
    2023-06-09
    52人看过
  •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及其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及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归责原则是不同的。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除有法定事由外,雇主应对雇员受到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定作人对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赔偿责任,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定作人除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以外,都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要认定损失的承担者,关键在于对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的确定。如果原、被告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被告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原、被告之间构成承揽关系,除非被告有过错,否则责任就应当由
    2023-03-08
    381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及委托合同的内容
    一、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如下: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委托合同的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2.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工作任务,其风险责任是由他自己承担的;而在委托合同中,其后果和风险责任始终是委托人承担的。3.追求的目的不同。承揽合同的客体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承揽人的劳动成果;在双务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只要委托人按照约定办理委托事务,不管有无预期成果,受托人都有权就办理的事务请求委托人给付报酬。二、委托合同的内容委托合同的内容有:1.委托双方的名称、权利义务;2.委托事项的描述、佣金;3.合同的有效时间;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4.争议解决方式;5.有关交
    2023-05-03
    132人看过
  • [承揽合同]—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东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亩,二等地__亩,三等地__亩,四等地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时间共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
    2023-06-09
    419人看过
  • 承揽合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
    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章以及有关制度。二、承揽合同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生产工具,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完成工作的法律关
    2023-04-13
    255人看过
  • 实践合同包括承揽合同吗?
    承揽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什么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依中国法律,承揽合同可分为一般承揽合同和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两类,前者如加工、修理、印刷、定作、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其一般法律特征在于:(1)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2)其合同标的为具有特定性的工作成果,它在合同成立时尚不存在,而一经完成后即特定化,具有不可替代性
    2023-07-06
    248人看过
  • 技术服务合同概念,及其承揽合同的区别
    一、技术服务合同概念技术服务合同概念如下: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存的技术成果。与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不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现已存在的技术成果。尚未研究开发出的技术成果、专利或非专利成果权属无关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不能成为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技术转让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此与技术开发合同相同,兹-不赞述。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民法典》策343条之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二、技术服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技术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如下:两者合同履行的目的不同。技术服务合同主要是为了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在这个过程中通常直接或者间接伴随着专业科技知识的传授和转移,而加工承揽合同的目的具有不特定性,
    2023-05-03
    227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和技术合同区别有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与技术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合同标的不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关系;而承揽合同的合同标的具有特殊性,即为定作人特定要求的物品。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民法典本法分则》第八百四十三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间;(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一、民法典的准合同是什么意思准合同是带有
    2023-02-20
    77人看过
  • 加工承揽与设备买卖合同的区别
    一、加工承揽与设备买卖合同的区别1、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4、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或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5、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二、买卖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有何异同相同点:1.是双方的民事行为
    2023-04-12
    362人看过
  • 农村盖房合同属于承包合同还是承揽合同
    农村修房承包合同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二、承建项目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三、承包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2023-02-04
    343人看过
  • 承揽合同管辖司法解释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70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具有某些共性,比如合同的目的实现都依赖于合同相对方提供劳动力,且其性质均属承诺、不要式、双务、有偿的合同。但是两者又有一定的区别:第一,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希望
    2023-04-13
    28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承包承揽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啥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8
      1、合同形式上的差异。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2、订立合同方式上的差异。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经过招标投标程序,还应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3、其他的不同。
    •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8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一般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雇佣关系是否成立主要应看:(1)双方是否有雇佣合同;(2)雇员是否获得报酬;(3)雇员是否以提供劳务为内容;(4)雇员是否受雇主的控制、指挥和监督。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承揽合同履
    • 经营承包合同包括承揽合同和专项承包合同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31
      承揽合同不是承包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然后定作人支付报酬,而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建设,在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当支付价款,一般是发生于建设工程领取,可以看出,承揽合同跟承包合同完成的工作是不一样的,因而承揽合同不
    • 保管合同与赠与合同和承揽合同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劳动合同不适用,其他是适用的。如果满意,臂之力。
    • 承包承揽合同怎么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6
      定作方:_______(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1.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2.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验收标准和方法: 5.结算方式: 6.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 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