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房屋租赁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8:12:32 389 人看过

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民委员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12315投诉受案范围是什么?

12315投诉受案范围:消费者发现其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可以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此时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并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问题
    1、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1)个人拥有的私房;(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4)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拥有的房屋;(5)涉外房产(国外人员、企业在厦拥有的房产);(6)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7)国内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拥有的房屋;(8)其他单位拥有的房屋(宗教、社会团体等);(9)转租的房屋(含视同转租的房屋)。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程序(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租赁登记部门在租赁当事人提交的租赁登记备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出租房屋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登记备案;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租赁当事人,退还所收取的有关文件。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哪
    2023-03-30
    66人看过
  • 租赁土地上房屋的房产证问题
    租赁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房地产产权证最重要的部分是国家对企业的土地出让,即开发企业需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开发,后期成功办理产权证。个人办理房产证的,一般应当提交以下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位置图或户籍平面图;代理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租赁土地能修房屋吗能,但到了年限政府拆除时,则要给拆迁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到相关部门拿到建设批文,在符合国家关于所建设的房屋所要求的其他手续的情况下,就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到了年限政府拆除时,则要给拆迁费。一般情况下租凭期限如果超过70年,可以建民用住房;超过50年可以申请建筑商业用地。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2023-07-11
    76人看过
  • 未办理租赁登记房屋租赁合同效力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承租方租用房屋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屋租赁登记指当么事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产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登记备案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之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才能进行登记备案,而不是先登记后签订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书面租赁合同;,因此,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对合同成立没有影响。笔者认为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
    2023-06-10
    179人看过
  • 租赁房屋违约责任归属问题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
    2023-07-20
    139人看过
  • 房屋租赁押金退还问题应对
    房租押金不退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1、如果房客在合同到期后决定搬走,房东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找各种理由不退还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2、起诉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必须证明以下事项:确实存在租赁关系,租赁关系已经结束;3、没有上述事项需要赔偿房东,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房租押金不退怎么办投诉哪个部门如果房东不退还押金,可以报警或者向房管所投诉。出租人拒绝退还定金的,承租人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求助,然后共同进行调解协商。承租人也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相关租赁合同,以及当时收取的定金收据作为上诉材料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
    2023-07-07
    70人看过
  • 问大家租房问题去哪投诉呢
    法院或住宅管理所。1、根据私法自治原则,首先双方应自主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居民自治组织或居民委员会寻求调停2、也可向住宅管理所相关人员寻求解决3、直接法院起诉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租房问题投诉哪个部门一、租房问题投诉哪个部门1、在产生房产中介纠纷的时候,租房投诉找以下部门:(1)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2)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就向物价部门反映;(3)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2023-08-18
    252人看过
  • 房屋租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注意哪些问题房屋租赁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1.不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不能租;2.共有人意见不一致或产权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租;3.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能租。二、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租赁物的基本情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5.租赁期限;6.租赁物维修责任;7.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8.其他约定。三、房屋租赁登记流程房屋租赁登记流程如下: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2022-07-12
    258人看过
  •  承租人过世后,租赁房屋的处置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过世,与其共同生活的人或者共同经营者,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这意味着,即使承租人过世,其生前与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经营者仍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房屋。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过世,与其共同生活的人或者共同经营者,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承 租 人 过 世 , 共 同 经 营 者 能 否 继 续 按 照 原 租 赁 合 同 租 赁 房 屋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出资额比例分割租赁的房屋。因此,如果承租人过世,共同经营者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存在租赁期限,承租人过世不会导致租赁合同的终止。只有
    2023-09-13
    265人看过
  • 房屋租赁违约责任及赔偿问题
    租赁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约定的,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果违约金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过低,可依据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定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果是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照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租。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房屋租赁登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2023-07-24
    13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应该知道的几个问题
    许多人也许会有这样的误解:房屋租赁相比买卖要简单很多,基本上没有太多需要关注的问题,甚至有不少人认为租赁合同都可有可无。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由于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他仅从所有权人处取得有限的使用权,因此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的房屋使用范围、相关设施的使用及费用承担均应有明确约定。而对于房东而言,毕竟租赁期限内房屋已脱离自己的实际掌控,如何确保自己的租金收益,同时又保护房屋不被人为损坏,避免租客违约提前退租后“人去楼空”的被动情形,这些问题都需要租赁双方事先达成共识并制定相应措施。笔者根据实践中的有关实例,对房屋租赁中可能涉及到的典型法律问题作一概括,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一、确定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首先,需要确定当事人是个人还是公司。若以公司身份作为出租人或承租人,租赁合同必须体现该租赁行为是公司行为,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很难向个人追究原本应由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承租人应当依
    2023-04-22
    40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有哪些问题怎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首先,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其次,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再次,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
    2023-06-09
    455人看过
  • 租赁房屋动迁款权益归属问题
    对于厂房的动迁钱款,对于装饰装修补偿款,一般按照“谁装修,补偿谁”的原则进行分配,若难以认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对于动迁速搬、速迁奖励款,该费用系动迁单位针对被补偿人及时搬离交还被动迁场所之补偿费用,而不是针对实际经营使用人的补偿,因此实际经营使用人无权得到该钱款。对于停产停业补偿,是针对实际经营人在租赁期未满但要提前搬离另寻经营场所而实际发生损失的补偿。即使租赁协议当中约定该部分不予赔偿,但停产停业补偿实际应用于弥补因动产产生的空窗期经营损失,从补偿款性质及公平原则出发,此补偿款应当归实际经营使用人所有。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房租归谁所有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
    2023-07-07
    77人看过
  •  应对房屋租赁法律问题的策略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各种法律纠纷。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可以采取和解、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法。和解是双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请第三方进行协商解决;仲裁是根据租赁合同或当事人协议,由指定机构进行裁决;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解决房屋租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的方法包括和解、协商、仲裁和诉讼。解决房屋租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的方法包括和解、协商、仲裁和诉讼。首先应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或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仍未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 屋 租 赁 纠 纷 如 何 解 决 ?房屋租赁纠纷是指租赁双方之间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争议,如租赁合同的解除、租金的支付、房屋维修等。解决房屋租赁纠纷的法律分析如下:1. 协商解决:在房屋租
    2023-09-01
    203人看过
  • 租赁房屋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
    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租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二、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原所有权人的房屋其他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一定程度将受到限制。租赁该类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三、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租赁这种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四、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
    2023-06-15
    8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
    • 租赁房屋的权属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7
      1、承租前核实权属。承租方在签订商业地产租赁协议前需要核实房屋产权证书的原件,必要时还应在房屋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情况。通过对出租方主体资格的审查,可以核实房屋租赁协议的出租方与产权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同时如果出租方并非房屋所有权人,而是代理出租、委托出租,则需要出租方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书等法律文件;如果出租房屋是两人以上共有的,则需要得到全体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或授权。通过对该物业
    • 租赁房屋合同无效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4
      租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的期限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 租赁的问题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8
      房屋买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法律上俗称的“买卖不破租赁”,具体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有效。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房屋租赁问题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01
      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